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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首相稱堅持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憲法解釋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6日 02: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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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東京8月5日電(記者吳谷豐)日本首相菅直人5日説,無意改變日本政府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這是菅直人就任首相後首次就“集體自衛權”憲法解釋表態。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菅直人當天在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説,不準備修改政府關於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他同時表示,堅持“無核三原則”和“武器出口三原則”。

  據日本媒體報道,菅直人首相的諮詢機構“新時代安全保障與防衛力量懇談會”將在近期提交的報告中主張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菅直人的表態否定了這種猜測。

  所謂“集體自衛權”,是指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國家受到武力攻擊時,雖不是對日本的直接攻擊,但日本可動用武力進行反擊的權利。日本政府的憲法解釋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

  “無核三原則”是指“不擁有、不製造、不運進核武器”。這三項原則最早于1967年12月由時任日本首相佐藤榮作在國會答辯中提出,日本國會1971年通過決議將其定為日本的國策。

  1967年,佐藤榮作內閣頒布實施“武器出口三原則”,即禁止向社會主義陣營各國,聯合國決議規定對其實施武器禁運的國家,以及國際衝突的當事國或有衝突危險的國家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內閣又對上述原則作了增補,實際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由此,日本不僅不能出口武器,而且不能與外國聯合開發和生産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