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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對足協處罰表示不服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2日 08: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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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高煒)昨天,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開出了本賽季中超聯賽的第一張罰單,處罰了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國安隊主教練帕切科和守門員教練李立新。三方累計被罰款45000元人民幣。對此,國安方面表示無法接受,並針對處罰提出了幾點質疑。俱樂部高層表示,將整理書面材料和視頻素材,擇機和足協交換意見。

  足協紀委會在處罰決定中提到,17日中超第3輪廣州恒大隊主場對北京國安隊的比賽,根據比賽監督的報告,國安隊主教練帕切科未按規定要求參加賽後新聞發佈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七十九條,《2011年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規程》第十九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一、對國安俱樂部予以警告;二、罰款20000元。

  根據比賽監督的報告,賽前第四官員按規定檢查替補席人員時,帕切科不按規定佩戴證件,經第四官員要求後,他仍不按要求佩戴證件。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九十八條,《2011年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規程》第十四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一、對帕切科予以警告;二、罰款10000元。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員報告及錄像,在比賽進行到上半場第38分鐘時,廣州恒大隊的穆裏奇在對方罰球區內對國安隊守門員楊智犯規,被主裁判出示黃牌警告。國安隊守門員教練李立新對裁判的判罰不滿,衝入場內指責裁判。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一、禁止李立新進入本賽季中超聯賽替補席3場;二、罰款15000元。

  針對這些處罰,國安俱樂部提出幾點質疑。首先,帕切科參加新聞發佈會時,中超聯賽廣州賽區新聞官對他率先發言、率先離席、沒有回答記者提問等行為,並未給予勸阻及言語上的提示。事實上,如果認為帕切科行為不當,賽區工作人員有義務作出提醒。

  另外,帕切科不存在故意不佩戴證件一説,當時確實是證件挂繩斷了,比賽時他一直把證件拿在手裏。

  而且,如果教練確實存在違紀行為,為何連帶處罰俱樂部?過去中超也出現過教練、球員違紀的事,從沒有俱樂部受到"株連"。

  至於李立新,他進場是觀察楊智的傷情,並提醒裁判對方球員穆裏奇的動作是惡意犯規,不是質疑裁判。如果裁判認為李立新存在過激言行,當時就完全可以把他罰出去。

  在為自身辯解的同時,國安也指出,足協紀委會僅僅處罰國安是不公平的,因為恒大也存在違紀行為,卻未受到處罰。比如上半場結束後,恒大主教練李章洙、守門員教練王維滿及翻譯均指責了裁判。賽後新聞發佈會,李章洙更是公開談論裁判、指責裁判,這也違反了足協的紀律。另外,比賽中,抬擔架的工作人員故意用擔架撞擊受傷倒地的徐雲龍的頭部,導致場面發生混亂,廣州賽區應為此承擔責任。

  昨天,國安俱樂部總經理高潮無奈地反問記者,"已經受到處罰了,怎麼辦?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該説的都説了,再多説也沒什麼意義。"

  據了解,國安將收集相關材料向足協説明情況,但也不指望對方能撤銷或減輕處罰。因為按照足協規定,國安在這例處罰上不具備申訴的權力,只有球員、教練受到停賽4場或4個月以上的處罰,才能向足協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