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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上有幾道的鮮紅“杠”對小學生來説可是個高興事。但在武漢市武昌實驗小學,情況卻發生了變化:學校少先隊裏98個大隊長、中隊長和隊委被要求取下肩膀上代表身份的“二道杠”、“三道杠”,代之以統一的志願者標識。校方稱這是為了從小學根除官本位的思想。一位被取消“三道杠”的學生稱,“低年級的學生不再向她投來曾讓她印象深刻的敬畏目光。”這讓她有些微微的失落。[詳細]
我們有58個班、98個志願者,實際上每個班才分配了兩個左右的名額,最多的也不超過四個,我們班有三個。我也是經過班級推薦,還做了演講,最後同學投票才好不容易當上的。
以前少先隊幹部都是以學習成績為標準,現在志願者的評選由學生投票産生,看重的是孩子的特長、責任心、主動服務意識和人際交往能力等。我們在做些改變,通過當志願者培養孩子們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樹立每個孩子都是平等的校園小主人的新觀念。
此舉取消的不僅僅是幾道杠,從一定程度上講,它拆除了橫在孩子們面前的一堵墻:人分三六九等;衝擊了擺在孩子們面前的一道坎:當官光榮,從小就得為當官上進而奮鬥。願此舉能在全國推廣!
以統一的志願者標誌代替幾道杠,為什麼?網友又是怎麼看的?
取消少先隊幹部標誌的初衷是好的,但與少先隊《章程》的相關規定不符。五十多年前少先隊的幹部標誌就有“一道杠、兩道杠、三道杠”,那時並沒有“官本位”,可見“官本位”並非由“幾道杠”引發,而是社會大環境所致,需要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努力解決。
這樣的做法值得肯定。就現實的情況看,因為某些戴臂章的學生確實存在自身優越感,在學生中影響不好,也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讓擔任小隊長、中隊長、大隊長戴上相應的標誌,是一種被學校、老師和少先隊組織和同學們寄予信任的榮譽,一定程度加強學生的責任感榮譽感的,激勵其向上 。
班幹部制度即使不被取消,也必須改革了。我們需要重新定義設立班幹部的目的,班幹部應該是為同學們服務的,不是要“管”誰的,更不是當官的。甚至不妨以值日生制度取代班幹部制度,讓每個學生都有機會為大家服務,無論學校還是班裏有什麼活動什麼事,全由值日生操辦,全班同學輪流“為人民服務”,不也可以達到鍛鍊學生綜合素質的目的嗎?而且這樣再也不會出現班長終身制或者班幹部終身制。大家要做的是“服務”,不是有點高高在上感覺的“幹部”或“領導”,使學生們學會平等待人尊重別人。進而言之,這不僅可以消除學生中的“官本位”意識,從小就遠離“官本位”,反而使服務他人尊重他人的思想成為“主流”意識,這也很有利於培養中小學班級中的民主氣氛,去追求屬於他們自己的未來平等社會。
因為教育體制與理念不同,日本有自己特色的幹部制度。由於日本的學校裏有欺負弱者的現象,家長也怕孩子在學校被欺負,因此從小就教育他們不要出風頭,學會低調做人,以免引起注意。因此,在日本,不論是在小學還是在大學,人人都是班幹部,這似乎十分符合日本人不喜歡出風頭的性格特點。日本小學班幹部的主要構成有班長、擺放桌椅管理員、分飯管理員、掃除管理員、黑板報管理員、電源開關管理員、鞋櫃鞋箱清掃員、失物管理員、保健員。這些職務他們既不需要選舉也不會被老師任命。有的幹部會按照座次輪流當,比如班長,其職責是在上課前和下課前負責叫起立,向老師敬禮!而類似鞋箱清掃員、失物管理員等職務,則通過毛遂自薦,再由“石頭剪刀布”決定。由此看來,在日本要想當班幹部,看重的不是能力,而是運氣。
實際上,班幹部“編制”多少並非重點,孩子們該不該想當班幹部也不是關鍵,真正的要害在於,需要教給孩子們該怎麼當班幹部。如果孩子錯誤地認為當上班幹部,就自然有了“管理權”和“處分權”,可以欺負同學,還可以向老師打小報告,成為老師眼中的“香餑餑”,就有問題了。班幹部崗位可以多設,職位也可多元,而如何正確引導孩子利用手中權力,才是教師和家長應該多下功夫研究的內容。大人應教給孩子從小保持公正心與公平心,手裏有了小權,也要照章辦事,擺正職務與責任、權力和義務之間的關係。老師應正確引導孩子服務大家,並在服務的過程中得到鍛鍊,消除班幹部等於特權和身份的錯誤觀念。要是現在缺了這一課,將來也勢必難當大任。
小學中學生幹部競選,孩子通常表現出與年齡不符的成熟,家長在學生背後出謀劃策,甚至送禮疏通,帶有明顯的功力色彩。 [詳細]
學生幹部的作用一方面在於協助學校管理班級,另一方面是學生人格、能力培養的途徑,學生能從中得到有益的鍛鍊和激勵。 [詳細]
倡導小學生的志願服務精神很好,但不能取代少先隊的標識,這是兩碼事。多一道杠是多一道責任,這是服務的崗位,而不是當官的崗位,要反對少先隊中官本位的誤導,只有強化其服務導向,執行嚴格的民主程序。在設班幹部的時候,我們就要有服務的導向,淡化級別,強調服務和責任,孩子們覺得體育委員好、勞動委員好,而大人卻覺得不好,認為只有學習委員、班長、大隊委員才好,那是成人的官本位在誤導孩子,是成年人的社會問題折射進了兒童世界。
事實上,少先隊幹部標誌和少先隊的第一標誌“紅領巾”一樣,是具有激勵少先隊員“努力學習,鍛鍊身體,參與實踐,培養能力”等積極作用的。而讓擔任小隊長、中隊長、大隊長的少先隊幹部戴上相應的標誌,其産生的主要作用或者説正面效應,恐怕並非是什麼萌發出“官本位”和等級觀念,而應該是一種對學校、老師和少先隊組織和同學們寄予信任而油然而生的榮譽感,是一種力爭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都能表現優良的責任感,鞭策自己天天向上的“正能量”。
很多國家從幼兒園起就開始鼓勵孩子發展“領導能力”,其具體做法,是鼓勵一個個孩子從小事做起,從興趣與愛好起步,成立自己的“俱樂部”。比如昆蟲俱樂部、收集玩具俱樂部,把“俱樂部”的“主張”告訴其他孩子,以吸引其加入。如果加入者覺得沒有吸引力,可以自由選擇離開,加入其他俱樂部,或自己也搞一個俱樂部。一個學期下來,哪個俱樂部人多,就評定其在吸引人方面最成功。他們的優劣來自同學的評價。“孩子王”的威信自然建立。這樣的價值觀,對他們的影響將十分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