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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等紅燈有忍耐限度,超過90秒信號燈作用趨於零!近日,同濟大學的一項調查研究得出上述結論。專家認為,闖紅燈現象不能全歸責于行人素質,交通信號燈中紅燈時長超過行人忍耐限度也是導致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之一。國外也進行過類似的調查,結果顯示德國行人的忍耐時間限度是60秒,而英國行人的忍耐限度更低至45秒。根據90秒的忍耐極限來看,中國行人算是“能忍族”。[詳細]
如果行人在等待期間,且超過70秒後,行人開始慢速前進,尋找其他位置等候,這70秒就被稱為行人可忍受等待時間。紅燈時間超過可忍受等待時間,就會導致闖紅燈行為。行人最大可忍受等待時間為90秒,超過此時間,行人過街將處於不可控局面。
成年男性正常步行速度70米至100米每分鐘,而現在的馬路越修越寬,每個方向紅綠燈又要分為直行、左轉、右轉。經常馬路才過一半就換紅燈了,被困在馬路中間,好不緊張!老人過馬路的難度更不用説了。
“湊夠一撥人”的時間段可能恰好就是人一種心理承受的極限,就是先來那些人可能已經站的時間比較長,才湊夠一大撥人,這時候他心裏已經很不耐煩了,他覺得我應該得過了,這時候不管你是不是紅燈我都得過了。對於交通信號燈的轉換時間來説,這個時間是不是設計的過長了?
最長忍耐“90秒”,為何卻頻頻闖紅燈?
信號燈的配時體現了路口的擁堵程度。高峰流量特別大,加上路幅寬,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量大,所以必須預留足夠時間緩解擁堵。像“短、少、快”這樣的方式,機動車通行的效率太低,從等候到挂擋起步,如果綠燈放行時間只有20秒,很難通過幾輛車,同方向的行人過街也受到影響。
我並不是著急,但我似乎已經養成習慣了,覺得車不多的時候,等紅燈很傻。別人都闖了,自己一個人在那裏傻等,感覺就像是一個舞臺上的小丑。
信號燈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沒有交通信號顯然就沒有了次序,交通就會處於混亂危險的狀態。要維持好的交通秩序,實際上大家都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個代價就包括你在路口可能要耐心的等一會兒。
在大部分發達國家,奉行的是行人通行優先原則,而在中國則是機動車優先。在十字路口行人闖紅燈還有一個動因,即中國設置了機動車直行加右拐同時放綠的信號燈,這意味著行人要和右拐的機動車搶道,只有行人提前闖紅燈,才可能佔據優勢,否則右拐車輛佔先,可能使行人錯過綠燈期。國內在交通信號燈的設置上更加偏向機動車,這就會導致行人被動違規。行人作為弱勢群體,他們的權益更應該得到保障。當然,如何令紅燈時長更趨合理,如何讓行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安全且更好地遵守交通秩序,這需要多方通力合作解決。
在實際的城市道路交通運行中,存在著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三種主要的參與者,它們對時間資源都有各自的需求,這種需求是衝突的、矛盾的。信號燈的設置實際上是對這三者進行時間資源的分配,我們儘量去尋找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點,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時候行人覺得時間不夠,是因為機動車或者違法、或者沒有禮讓減少了行人有效的綠燈時間,反過來行人如果不按信號燈行走,也會干擾機動車的通行。實現文明行走需要的還是行人與駕駛員“各行其道、各行其時”,減少相互間的干擾,既提高安全性,也提高通行效率。
在德國和美國,闖紅燈者不僅僅要面臨著罰款,更會影響個人信用檔案。德國的闖紅燈者因為個人信用受損,在貸款等方面設置障礙,別人的貸款利率是5%,闖紅燈者就得10%。治理闖紅燈需要和其他方面配合起來,才有效力。個人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像闖紅燈這樣的違法行為完全可以進入個人信用記錄,並和銀行貸款、購房、購車、工作應聘等關聯起來。讓闖紅燈者知道闖紅燈不只罰款,而是會影響到生活其他很多方面。如此提高違法成本,想必很多人就不會闖紅燈了。治理亂象需用重典,但重典在形式上可以設置得靈活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