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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當地’高考須滿足三項條件。”日前,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做出上述表示。這三大準入條件是:家長鬚有穩定的工作,有穩定的住所,有穩定的收入,並且繳納各種保險,且是常住人口;學生本人要在該地上學;當地城市需要這個行業群體。各地將根據人口流動的具體狀況,制定具體的準入條件,確保實施方案2012年底前出臺。[詳細]
2003年出臺文件,允許隨遷子女在當地進行義務教育。現在,當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孩子開始要考高中、考大學,這是一個客觀的、不能回避的現實問題。
大城市公交、醫療、教育等公共資源已經不堪重負了。高考移民一來,大城市將更加超負荷運轉,原住民利益必然會受到損害,本地人也需要自己的生活空間。
要根本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就需要推進高考改革,打破現行的高考分省按計劃集中錄取制度。如果實行基於統一測試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高考報名戶籍限制也就失去存在的土壤,異地高考也就完全實現。
三大準入條件:常住人口、學生在此上學、城市需要該群體
如果沒有穩定的工作、住所、社保等限定條件的話,誰能保證沒有在高考之前才帶著孩子來教育資源充足的地方參加高考,渾水摸魚的情況發生呢?我是在某研究院工作的,周圍外地來的同事,一般到30多歲的時候,這些條件就都達到了。
這本來是對隨遷子女的一項政策,不能對家長要求過於苛刻,在這些問題上要求年限過長。父母工作的性質不是那麼重要。對學籍也不能要求年限太長,否則會導致相當一部分隨遷子女享受不到這個政策。
在種種具體措施以外,社會各方的心態也需有所調整。任何一項改革都不可能拿出各方絕對滿意的方案,只有各方在利益上都有所妥協,才是較好的方案,才能取得共贏。
現在一線城市的中小學已經人滿為患,“幼升小”、“小升初”競爭的慘烈絲毫不亞於高考。可想而知,異地高考一旦放開,留守兒童可能會轉換為隨遷子女,外籍孩子都將必須在大城市接受中小學教育。屆時,已經飽和了的中小學資源將更加不堪重負!而隨之,不光是外籍戶口的孩子,就連本地的孩子上中小學也將更加困難。
讓各地根據人口流動的具體狀況、制定具體的辦法、提具體的條件,無疑于將權力交給地方政府之手。身為現行高考制度受益者的上海、北京等地方,是否有誠心允許異地高考。進一步講,將隨遷子女能否異地高考之生殺大權賦予地方政府,是否有可能滋生新的權力尋租,促生教育腐敗?在這點上還需政策完善。
異地高考之所以多年來未見動靜,就在於它與地方利益存在衝突。所以,在解決異地高考這個問題上,國家不應把權限全部交給地方,尤其在準入條件上,應劃條底線,比如,連續上學不超過三年、社保不超過四年等,不準設置其他任何附加條件,比如購房限制等。
準入政策給了父母為孩子創造異地高考條件的可能性,孩子來大城市可以接受更優質的教育,異地分離的一家人也可以實現團聚。 [詳細]
大城市的生活壓力大,教育成本高,學習、就業競爭更為激烈。孩子在家鄉更小的競爭環境中存在優勢,也會更健康、快樂的成長。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