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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癡迷槍支改裝建“地下兵工廠” 鬧市試槍掩槍聲

發佈時間:2012年09月10日 02: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武漢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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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肖翔 記者高星

  一幫“軍迷”談論網上購買倣真槍交易,絲毫不避諱入戶調查的民警。但他們沒有料到,民警中有一名刑警,而且也是個“軍迷”,他們的“行話”,刑警全都懂。

  昨天,記者從江岸警方了解到,民警順藤摸瓜,摧毀一個制販槍支,私藏彈藥的“地下兵工廠”,在鬧市區收繳一批槍支彈藥以及大量用於改制槍彈的加工設備(見右圖)。

  8月初,球場街某高檔住宅小區安保物業人員向社區民警反映,該小區七棟租住了幾名年輕人,經常一身野戰裝備進出小區。

  刑偵民警范偉遂和社區民警一道上門開展入戶調查。在登記租住人員信息時,兩名年輕人的談話引起了范偉的注意。兩人以為上門登記的民警只不過是幾個“戶籍”,於是旁若無人的聊起了在網上買“氣狗”、“電狗”的交易。

  他們沒有想到范偉也是一名軍事愛好者,他知道“軍迷”所説的“氣狗”和“電狗”特指以不同驅動方式擊發彈丸的倣真槍。

  由於現場未見異常,採集人口信息後,民警不動聲色地退出了房間。隨後,對幾人的信息進行核查,發現其中幾人有涉毒的違法記錄。通過小區監控錄像,民警密切注意幾人動向。

  7日深夜,幾名青年背著長袋子回到租住地。范偉發現這些袋子似是軍迷裝倣真槍的“槍袋”。第二天上午,球場街派出所集中警力突查該出租屋。睡眼惺忪的李某等人被民警擒獲,搜出長、短倣真槍共4支,子彈11發。其中兩支倣真手槍經過特殊改制,能夠發射火藥驅動的子彈,具備殺傷力。

  網上購到高倣“掌心雷”手槍

  法盲“軍迷”交出“專家”上線

  “不就是玩兒嘛,能犯幾大個法?”面對民警的訊問,李某等人表現得不以為然,還不時問一句,“説完了,就可以回去了吧”,令民警哭笑不得。

  李某交待自己是一名超級“軍迷”,特別是對各類槍械癡迷不已。平時經常在網上與圈內的朋友交流槍械信息,也曾通過特定的渠道購買過倣真槍及彈丸。不過,一直以來他和圈內朋友玩的一般只是“氣狗”(以高壓氣體驅動彈丸的倣真槍)或“電狗” (以電動機械驅動彈丸的倣真槍),沒人玩過“真傢伙”。

  前不久,李某通過網上論壇認識一名武漢賣家,自稱有可以打真子彈的“真傢伙”。出於好奇,李某訂購了一支。誰知槍一到手,他就被震住了:這支槍改造工藝十分精湛。單從外觀看,和真的制式槍支幾乎一模一樣。更重要的是,這支槍的結構,“改造得十分到位,絕不是玩具槍的概念”。用料也講究,槍管絕不是普通的鐵管,而是高強度鋼管,而且還加工出了四道膛線。“真槍也不過六道膛線”,其射程和威力可想而知。李某愛不釋手,也堅定了繼續“淘寶”的決心。很快,他又通過該賣家訂購了一支倣捷克制“掌心雷”手槍。這支槍倣得更是精細,“與真槍無異”。當天民警入戶調查時,他正向朋友們炫耀他的新裝備。

  民警網上誘捕

  鬧市區發現一“地下兵工廠”

  這一切都説明,賣家是一名技術過硬的“專家”,其身後隱藏著一個制販槍支的生産線。

  范偉等民警以李某的身份在網上與賣家聯絡,與其交流玩槍的心得,對方不知網線的另一頭是一名使真槍的警察,覺得他十分專業,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

  民警趁熱打鐵,商議再次購買槍械,並提出面談的要求。對方一口答應下來。8月22日晚,京漢大道球場街路口,民警事先設伏。

  當晚11點左右,一輛經過改裝的轎車,轟鳴著到達接頭地點。車上下來一對年輕男女。民警上前確認其身份後,迅速將其按倒。但在嫌疑人身上、車上均未發現槍械蹤跡。嫌疑人周某也拒絕交待任何情況。民警轉而審查其女友,得知他們的居住地在合作路一公司宿舍頂層。

  該宿舍是一棟有數十年曆史的三層筒子樓。樓頂被違章搭建的棚屋佔滿。民警找到周某居住的兩間棚屋,一間門開著,雜亂地擺放著周某及其女友的生活用品。

  另一間房卻門窗緊閉,窗戶上還挂著厚重的窗簾。民警挑開窗簾一角,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張自製的巨大工作臺。工作臺上赫然擺放著已初步拼裝成型的兩支手槍散件。進入房間,如同進入一家兵工廠。

  癡迷于槍支改裝“深加工”

  選擇鬧市試槍掩槍聲

  現場除了查獲自製手槍成品3支、兩短一長3支槍的散件、手雷、迫擊炮彈各1枚、匕首1把、制式子彈100余發以外,還查獲用於製造槍支、彈藥的車、鑽、刨、銑、焊等設備10余部。

  周某的電腦內全部是關於槍支改裝的內容。民警還在該房內搜出作案用彈弓、干擾器、汽車車牌、車載設備等大量涉車案件物品。

  面對大量的證據,周某交待了犯罪事實:他癡迷于槍支改裝,從網上購買倣真槍及鋼管、鋼芯等,自行加工改裝。換裝槍管、加裝擊發裝置等,使其具備發射火藥驅動子彈的能力。

  經過“鑽研”,周某的加工工藝越來越高。擊發裝置結構複雜,還可以在鋼管內加工出四道膛線,大大提高了槍支的威力。他對自己的“作品”非常滿意,也十分珍惜,如果不是經濟吃緊,絕不出手交易。

  為了測試槍支威力,他在棚屋內放了一塊大鋼板,鋼板早已被他試槍打得千瘡百孔。對此,周某考慮得十分縝密。他試槍多選擇人員流動頻繁的白天,路面噪音掩蓋了槍聲。即使有人聽到,也不會想到會有人白天開槍,只會認為是頑皮小孩放鞭炮。

  “槍械專家”熱衷汽車改裝 花錢特多 反偵查技巧特強

  周某還是個汽車改裝發燒友。他自己的車檔次不高,價錢也不貴。但經過他的精心改裝,“性能不比名牌跑車差”。據周某介紹,他花在汽車改裝上的錢非常多。巨大的開銷讓他入不敷出。於是他盯上了街邊停放的轎車。

  起先,周某只是用彈弓破車窗,隨後又從網上購買了干擾器等破壞車鎖,盜竊車內財物。冒險的生活讓周某找到了當“特工”的感覺。

  為了逃避警方打擊,周某學會運用一些反偵查手段。他弄來電臺,侵入警方頻道。作案過程中監聽警方調度,事後觀察警方部署。他還在棚屋外安裝了監控探頭,每次外出回家都會先察看監控錄像。

  據其交待,將近一年的時間裏,他在江北地區先後作案20余起,盜得價值6萬餘元車內財物,從沒有被發現過。

  目前,此案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審查中。

  “玩槍”該當何罪?起刑為3年 最高為死刑

  《刑法》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司法解釋對量刑進行了細化: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兩支以上的;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炸藥、發射藥、黑火藥一千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三十米以上的等,起刑為3年。

  如果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或者達到以上標準5倍的,認定為“情節嚴重”,起刑為10年,最高刑為死刑。

熱詞:

  • 槍支改裝
  • 地下兵工廠
  • 倣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