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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原研藥在中國享有單獨定價權 價格高利潤高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3日 06: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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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中國住院人均花費6632元,相當農民一年收入。

  CFP供圖

  編者按

  解決老百姓看病貴的問題,降低藥價是關鍵。為此,14年來國家發改委29次降低藥價。然而引人關注的是,原研藥這一隻在中國特有的品種卻在降價中多次被若有若無地“忽略”了,是主管部門沒看見,還是另有隱情?

  我們無從得知。但我們知道的是國家發改委曾制定《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試圖取消原研藥的價格特權。但兩年過去,意見還在徵求階段,政策仍然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是什麼使得《藥品價格管理辦法》一徵求意見就徵求了兩年?我們不了解主管部門是否另有苦衷。我們看到的是,佔據市場約三分之一的原研藥仍然在理所當然地享受著高價格高利潤,而患者們卻承受著不能承受之重。

  我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進口藥過了專利保護期依然可以享受價格特權,為什麼國産藥不能享有與進口藥同等的公平競爭權?

  改革開放30多年了,外資、外企為中國經濟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與此同時,我們也發現在競爭領域仍然有許多不平等條約。當年為了吸引外資而制定的種種優惠政策,不僅有國家級的也有各級地方政府的,這些政策在當年確實在吸引外資中起到了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經濟的發展,造成越來越多的不公平。我們認為,這其實不僅有違市場公平競爭的原則,而且也不利於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的水平。

  有消息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或將公佈新一輪藥品降價方案。這將是近14年來的第30次藥品降價。

  在醫改解決老百姓看病貴的問題上,藥品降價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焦點。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這麼多年的藥品價格攻堅戰中,一直享受單獨定價政策的原研藥可謂一個“特例”。

  其實在國際上並沒有原研藥的概念,藥品只分兩種,專利藥和仿製藥。在我國,則有原研藥這一特殊概念。所謂原研藥指的是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由於享受單獨定價政策,這部分藥品與國産仿製藥的價格相差少則數倍,多則數十倍。

  原研藥該不該繼續享受單獨定價政策?這個問題在醫藥界已經爭論了10年。如果這些過了專利保護期的原研藥能與國産仿製藥同場競爭,將可能大幅拉低藥價,從而讓消費者得到最大的好處。

  2010年6月,國家發改委曾制定《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試圖取消原研藥的價格特權。但兩年過去,這個管理辦法始終未見落地。

  中國青年報記者與國家發改委取得聯絡,被告知《藥品價格管理辦法》依然處在徵求意見階段,何時能出臺沒有時間表。

  原研藥的價格特權

  在許多國家,通常某家藥企研發了一種新藥並獲得專利後,一般可以享受20年的專利保護期。在此期間,別的藥品生産企業不得進行仿製。但當專利保護期失效之後,就會有大量的企業對該産品進行仿製生産,該藥品的價格很快就會被拉低。在有些國家,一些專利藥在過了保護期之後乾脆就放棄了生産,因為拼不過仿製藥的價格優勢。

  但在中國,卻不是這樣。在這些專利藥的保護期過了之後,通過原研藥的身份,又重新獲得價格方面的政策保護。

  “全世界範圍內只有中國有原研藥這個概念。”國內一家大型醫藥流通企業總監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在其他國家,只有專利藥和仿製藥,兩者涇渭分明,要麼是在專利保護期內的藥品,要麼就是過了專利保護期可以進行仿製的藥品,非常簡單。在我國,對那些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專門創立了一個“原研藥”的名字。

  這並非僅僅是一個方便辨識的名稱,有了這個名字,這些原本應該在與仿製藥競爭的過程中不斷降低價格的進口藥品,就有了不降價的理由。因為政府相關部門為原研藥設立了一個價格管理辦法:單獨定價。

  比如羅氏公司生産的頭孢曲松注射劑(1g),原先在我國售價為93.8元,2010年國家發改委要求該公司將該産品價格下調,如今價格為65.7元。但是同樣品種的國産仿製藥,在我國某些省市的招標中,價格已經低至1元。

  施貴寶公司原産的治療乙肝的藥物恩替卡韋,其0.5mg*7片的規格在我國的零售價為273元,而國內品牌仿製藥同規格售價僅為176元。該藥0.5mg*7片的規格為一週的用藥量,也就是説,僅一週的用藥費用,原研藥就比國産仿製藥多了97元。

  有多少這樣的原研藥活躍在我國的醫藥市場上?目前還看不到權威數據。

  不過,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曾經公開過一個相關數據。該機構20家外資藥企成員的70個不同劑型規格的化合物出現在我國的基本藥物目錄上,這70個化合物産品約佔該機構原研藥總數的1/3。

  這僅僅是基本藥物目錄,此外,還有醫保目錄、自費藥品,在這些地方,原研藥的身影也隨處可見。有統計顯示,原研藥佔據中國30%以上的市場份額。在各地的藥品招標採購中,原研藥與仿製藥並不在同一個通道競價,而是被人為地劃成兩個競價序列,隔開了競爭關係。

  讓人困惑的是,為什麼這些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品能夠變成原研藥,從而擁有單獨定價權,避開了國産仿製藥的競爭?

  一家外資藥企高層管理人士告訴記者,在上世紀90年代初,已經有數家外資藥企進入中國市場,這些藥企的很多産品在國外都擁有專利,但當時我國的專利法並不認同這些藥企的藥品的專利。所以,外資藥企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不斷地向政府提出要求。

  “當時,外資藥企只要有跟政府部門面對面的機會,就一定會提出藥品專利保護的問題。”該高層管理人士説,不僅這些外資藥企自己會提出要求,相關的歐洲商會、美國商會等機構也都會作為代表與中國政府進行談判。

  1984年3月1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是我國首部專利法,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對藥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權。

  但是,在1992年我國專利法的修訂中,“對藥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權”的措辭已經被抹去。

  外資藥企的理由很充足,所擁有的藥品都是經過大量研發投入獲得的,需要通過政策保護來保證應有的利潤。

  在不斷地談判、吹風下,外資藥企的努力得到了回應。

  2000年11月21日,原國家計委發佈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其中第六條規定:區別GMP(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與非GMP藥品、原研製與仿製藥品、新藥名優藥品與普通藥品定價,優質優價。

  該辦法中的第七條又提出了單獨定價的辦法,只要企業生産的産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顯優於或治療週期和治療費用明顯低於其他企業生産的同種藥品的,就可以向定價部門申請單獨定價。

  這兩條規定基本奠定了對原研藥的政策補償。在這個《藥品政府定價辦法》之下,原研藥享受起了價格高高在上的特權。

  值得注意的是,在《藥品政府定價辦法》中,對原研藥與國産仿製藥的價格差異進行了約束。當時的規定明確:已過發明國專利保護期的原研製藥品比GMP企業生産的仿製藥品,針劑差價率不超過35%,其他劑型差價率不超過30%。

  但實際上,原研藥與國産仿製藥的價格差異遠不止這些。比如環丙沙星注射劑,拜耳制藥生産的産品價格高達80多元,而國産的價格僅為四五元,原研藥的價格是國産藥價格的20倍。

  治療心律失常的藥品鹽酸普羅帕酮片,雅培公司150mg*10片的規格在我國的零售價是20.9元,而廣州白雲山明興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50mg*50片的規格的零售價僅為5.3元。

  治療癲癇的卡馬西平片,原研藥為諾華制藥生産,其200mg*30片的規格在我國的零售價為28.2元,北京曙光藥業生産的100mg*100片的規格零售價僅為8.2元。

  利益的博弈

  原研藥的這種優惠待遇遭到了國內藥品生産企業的強烈反對。

  從2001年開始,就不斷有反對的聲音。

  “這是明顯的不公平,外資藥企獲得了超國民待遇。”國內一家藥品生産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是還在專利保護期的外資進口藥,價格高還可以理解,但那些明明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在國外已經被仿製藥屢屢打敗,卻在中國享受價格保護,實在不能理解。

  對此,外資藥企有著自己的解釋。

  2010年10月25日,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曾經發佈《制藥企業質量體系調研項目》報告。

  這個報告對中國制藥企業質量體系進行了系統評估,結果發現,同樣是GMP認證合格的企業,由於質量管理體系不同,藥品質量可能存在較大差別。即使是仿製藥的生産,中國也與印度、瑞士等仿製藥的大國有著不小的差距。

  2011年1月10日,這個機構又發佈報告稱,“‘十一五'規劃期間,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的37家會員公司在華投資總額超過200億元人民幣,其中近1/3用於研發中心建設,直接表現是有15家企業在中國設立了19個研發中心;70%以上的會員公司在中國設立了生産工廠,工廠數量達到49家。

  “藥品的價格並不僅僅包含生産的成本,還包括前期研發、上市後的藥物警戒監測等,監管機構隨時都有可能對藥品發出警告,甚至叫停。這些投入和風險都是巨大的。”一家外資藥企經理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大的外資藥企生産標準高,在價格上也應該有所體現。

  不過,這種質優價高的理論在國內很多專家看來,並不能真正站得住腳。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就一直反對原研藥單獨定價。在他看來,如果以質量作為判斷是否該單獨定價的依據,制定規則的部門可能根本説不清楚。

  “在國家對藥品生産的統一標準下,確實不同的廠家生産的産品會有所差異,但這種差異有多大,反映在價格上又應該體現多少,誰説了算?國家發改委能説明白嗎?”于明德説。

  10年來,有關原研藥該不該享受價格保護的爭論從未停止過。

  于明德告訴記者,這個政策在當初執行的時候就遭到強烈的反對,但相關部門並沒有聽取反對意見。

  隨著我國醫改的逐步推進,看病貴的問題引發社會諸多不滿,對原研藥單獨定價的政策也引發了更多的關注。

  2010年6月,國家發改委出臺《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已經沒有了原研藥的概念。

  當時,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處處長宋大才多次表示,國家發改委的態度,就是要逐步縮小原研藥與仿製藥之間的價格差別。

  2010年11月29日,國家發改委發佈消息稱,從當年12月12日起,將部分單獨定價藥品的價格降低,在公佈的48個通用名、174個品規單獨定價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格中,原研藥佔到62%左右的比例,平均降幅達到19%。

  這次藥品降價被稱為是國家發改委首次將刀捅到外資藥企身上。一家外資藥企管理人員告訴記者,這些原研藥已經成為整個外資藥企面臨的最大壓力。

  一時間,國內眾多藥企滿心歡喜,以為很快就能在價格政策上與原研藥享受同等待遇。但很快,國內藥企就發現,取消原研藥特殊價格待遇並沒有這麼簡單。與此同時,國産藥品也不斷經歷著降價政策的擠壓。

  “那個徵求意見稿出來之後,獲利者激烈地進行攻擊,直接影響到政策制定者。”于明德説,政策制定者非常為難,壓力很大。造成的結果就是,兩年過去了,這個徵求意見稿依然難産,原研藥的特殊價格政策依然延續。政策制定者希望能夠縮小原研藥與國産仿製藥的價格差異,但實際上,兩者的價格差異非但沒有減小,反倒越來越有拉大的趨勢。

  于明德告訴記者,現在既沒有説要繼續執行原先的原研藥單獨定價政策,也沒有説要取消這個政策,至於什麼時候能明確,沒有人知道。

  中國青年報北京8月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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