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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酒店療養時跌倒骨折 法官調解後獲賠40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1日 0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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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裴曉蘭)年逾花甲的徐老漢在酒店療養時,跌倒在臺階上摔成骨折。記者昨天獲悉,經豐臺法院調解,酒店賠償了老人4000元,並賠禮道歉。

  徐老漢是一名老幹部。去年6月,他被安排到豐台區一家星級酒店居住療養。一天晚飯後,他想從酒店側門步行至酒店庭院內散步,但行至一處臺階時摔倒,構成左側外踝骨折。徐老漢稱,事發時,酒店內使用的橘黃色暖色燈與地面顏色接近,且大理石地面反光,臺階上並無明顯的“小心臺階”等標識,讓人很難分辨臺階的存在,因此摔倒。他起訴向酒店索賠1萬餘元。

  酒店則稱,事發時酒店大堂的燈光明亮,臺階上也有安全標識,徐老漢發生危險後,工作人員及時送其去醫院,事後也主動去看望,不同意賠償。

  審理期間,法官于傍晚前往酒店勘驗現場,發現臺階上鑲有“注意安全”的標識,但酒店燈光確實晃眼,讓人很難看清標識。

  法院認為,徐老漢是老年人,酒店應當盡到高於一般人的注意義務,其對於徐老漢的摔傷應承擔一定責任。經過調解,酒店當庭向徐老漢道歉,並願意一次性賠償4000元。徐老漢見對方態度誠懇,接受了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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