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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沒帶好孫子被兒子綁住雙手強送精神病院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1日 15: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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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重慶一中院對一起因兒子強送母親去精神病院引發的健康權糾紛作出二審判決,兒子被判賠9萬元。

  幫忙帶孫子,她搬進兒子家

  “你這個不孝子!”庭審現場,穿花襯衫,一頭短髮中夾著不少白髮的張素芳,情緒激動地重復著這句話。律師和法官時常提醒她儘量控制自己的情緒。

  相比之下,坐在上訴席上的陳亮要冷靜不少。他穿著短袖,留著平頭,説話不緊不慢。他的妻子李麗靜靜地坐在一旁,有時也説上幾句。

  五年前,張素芳從農村老家來到重慶市區,平時打打臨工,替人做保姆或清潔工。張素芳在市區沒有固定的住所,一般在兩個女兒家輪流居住。

  前年底,張素芳搬到了兒子陳亮家。“當時我看你們夫妻倆工作辛苦,幫著你們帶孩子。”張素芳説,孫子不到3歲,為了減輕兒子的負擔,她主動提出幫忙帶孫子。

  從那以後,張素芳沒有再打臨工,專心照顧小孫子。起初,一家人的生活也算融洽。

  孫子生病,兒怪母親沒帶好

  “我們在家裏也很照顧她的。”李麗説,婆婆除了照顧孩子,平時,她和老公都不怎麼讓她做其他事。可是,一家人漸漸地開始為一些瑣事爭吵。

  聽到這裡,張素芳一臉委屈地説:“你們經常嫌我這沒做好,那沒做好。”她望著兒子,流露出失望的眼神。在兒子家生活的那段時間,張素芳過得並不開心。

  陳亮搖搖頭,雙眼也望著母親,面無表情。他説,母親住進家裏後,性格變得有些古怪,喜歡念叨。她帶孩子也帶得不好,還經常抱怨。

  為了帶孩子的事,陳亮夫妻和張素芳爭吵過多次。終於有一天,一家人積蓄已久的矛盾,終於爆發了。

  去年5月初的一天,孩子突然發燒。陳亮夫妻把責任全推到了張素芳身上,責怪她沒有帶好孩子。“他們還要攆我出去!”張素芳激動地用手指著兒子大聲説道。

  兒子感到無奈

  母親傷透了心

  張素芳説,自從這件事情之後,陳亮就不允許她再帶孫子。而且經常想法設防,旁敲側擊地希望她不要再居住在那裏。“他到處挑我毛病,説我這有問題,那裏也有問題。”張素芳委屈得幾次差點落淚。坐在對面的陳亮,也強調自己是被逼無奈。“我母親真的行為有些異常。”陳亮説,她弄得家庭很不和睦。

  陳亮回憶説,張素芳曾經把他的車故意刮花,還毀壞家裏的傢具、窗簾。這讓陳亮越來越懷疑母親精神有問題。因為,在他的記憶中,自己的一個姨媽就是因為精神病發作而自殺。

  聽完陳亮的話,張素芳一臉苦笑。她對眼前的這個兒子,失望而傷心。她怎麼也沒有想到,去年5月31日,她被兒子強行送到精神病院做檢查。

  母親被綁雙手被打骨折

  張素芳清楚地記得,那一天,兒子叫了兩名陌生男子到家中。一進門,3人就將張素芳按倒在地,進行毆打。之後,又用絲襪將她的雙手綁住,並往她的嘴巴裏塞了毛巾,防止她呼喊。

  “我當時肯定進行了反抗,但是我一反抗他們就打我。”張素芳哽咽著説。反抗無果後,張素芳被兒子用車送到了歌樂山精神病院做檢查。後經醫院檢查,張素芳並沒有精神病。

  張素芳回憶説,在強行把她送到精神病院的過程中,母子倆還發生過激烈的爭執,陳亮再次對她進行了毆打,使她受了傷。

  事發後第二天,經醫院診斷,張素芳的傷情為“L1椎爆裂性骨折、頭皮充血骨質疏鬆、氣滯血瘀”,住院33天。

  “我沒有精神病,你這樣對我,你……”張素芳激動得語塞,突然站了起來。“你們看,這兒還有傷疤呢!”張素芳一邊哭,一邊準備給法官看她背後的傷口,但被及時制止。

  母親很受傷,索賠16萬餘元

  “我沒有毆打我的母親!”陳亮大聲説,“管她怎麼説,她都是我的母親!”陳亮強調,母親受了傷,他的心裏也不好受。同時,陳亮還一再強調,自己沒有毆打母親。

  但是,當張素芳的律師問起,為何要翻墻而入,捆綁張素芳時,陳亮回答不上來。“當時……敲門她不開,才採取了這種極端的措施,捆綁是因為我母親有精神上的偏執症。”陳亮説,自己是迫於無奈才強行將她送到精神病院去做檢查。

  “住院期間,你也不來看我。”張素芳再次忍不住插話。她説,陳亮沒為自己給過一分醫藥費。

  去年10月13日,張素芳憤而起訴,要求兒子陳亮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6萬餘元。一審宣判後,兒子提出上訴。

  母親不願調解母子無話可説

  在庭審現場,法官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陳亮表示,自己一直願意調解,也願意賠錢,只是母親要價實在太高。

  “我可以在原先的賠償方案基礎上,再多賠兩萬。”陳亮再次主動提出希望進行調解。不過,張素芳認為,對方願意賠償的金額和自己的要求相差較大,因此堅決不願意調解。

  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判決。庭審結束後,張素芳母子倆沒説一句話,儼然成了陌生人。

  陳亮不願再提過去的事,和妻子匆忙地離開了法庭。張素芳也不願再多説,“我的心都被他傷透了。”在等陳亮夫妻倆離開一段時間後,她也和律師走出了法庭。

  重慶一中院審理後認為,陳亮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強行將張素芳送至精神病院檢查,在此過程中造成張素芳受傷,應當對張素芳的損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昨天,重慶一中院作出二審判決:陳亮賠償張素芳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9萬餘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本組文/重慶晨報記者 劉波 實習生 王梓涵)

  如果不是因為帶孫子,今年59歲的張素芳,或許永遠都不知道,什麼是“被精神病”。

  “那就像是一場噩夢。”張素芳説,去年5月31日,她在渝北區的家中被兒子陳亮強行送到精神病院。但醫院檢查發現,張素芳並無精神病。

  兒子為什麼要這樣幹?他們一家究竟發生了什麼?

  當時我看你們夫妻倆工作辛苦,幫著你們帶孩子。

  你到處挑我毛病,説我這有問題,那裏也有問題。

  我沒有精神病,你這樣對我,你……

  我當時肯定進行了反抗,但是我一反抗他們就打我。

  我住院期間,你不來看我,也沒給過一分錢醫藥費。

  你這個不孝子!我的心都被你傷透了。

  一家人住在一起,難免會遇到一些小摩擦。重慶師範大學心理學教授周小燕認為,父母與子女對簿公堂的事情,往往是從一個個小矛盾沒有得到化解開始的,最終一家人鬧上法庭。

  周小燕分析説,原本生活在農村的父母,來到城市居住後,往往會有水土不服的孤獨感,他們時常抱怨、固執己見。而晚輩因為工作原因,很少同父母溝通,也會導致很多矛盾。家庭成員一定要認識到小矛盾不應該影響大家庭。只要有智慧,小矛盾其實是很容易化解的。

  “家庭不一定一直其樂融融,家的本質,應該是痛並快樂著。”周小燕建議每個家庭可以定期召開家庭會議,彼此坦誠相待,增進家人間的感情。

  如何避免家庭矛盾演化為暴力糾紛呢?周小燕認為矛盾的雙方,一方面可以採取回避的方式來避免衝突。“各自通過冷靜分析,多做自我批評,會有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效果。”另一方面可以讓家族中有威望的長輩或居委會相關人員進行調解,也能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

  該案法官説:該案係家庭瑣事引起,即便一方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其人身權益也同樣受法律保護,家屬只能以合理的方法送至精神病院治療,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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