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小區一夜五輛車被砸 業主稱有人逼迫買地下車庫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1日 06: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私家車擋風玻璃以及駕駛室右側兩塊玻璃都被砸壞

一塊大布將離被砸車最近的攝像頭蓋住了

  昨日上午,位於南京江寧托樂嘉小區部分業主發現,停放在小區內的私家車被砸,可令大家疑惑的是,車內錢物竟然分文未少。記者趕到現場時,不少車主正在與小區物業交涉。一輛廣本和一輛標致轎車仍停在現場,轎車的車窗和前後擋風玻璃都被人敲碎。有的還是新車,剛剛貼的車膜。被砸的車共有5輛,警方隨後也趕到現場展開調查。而距離事發現場最近的一個監控探頭,不知道什麼時候也被人包裹遮擋住,蒙上了天“眼”。

  警方:有其他監控拍到了3個砸車人

  昨天,記者聯絡到受害的車主之一潘小姐,對於自己的車輛被毀,潘小姐氣憤中透露著一種不屑。“能在淩晨3點鐘,在小區內,擋住攝像探頭,把我們幾個業主的車子的擋風玻璃以及駕駛室右側兩塊玻璃都砸壞,誰幹的不是很清楚了嗎。”潘小姐告訴記者,“開始我以為遭賊了,可車裏幾十元零錢和加油卡都在,也沒被翻動過的痕跡。小偷砸車,一般砸駕駛室車窗,怎麼會砸到後擋風玻璃?”隨後,潘小姐給記者提供了她一大早用手機拍攝到的攝像頭被布遮擋的照片,從照片中記者看到,這個布條把圓形的攝像頭包起,包得密密實實,她認為是開發商派人幹的,想威懾業主,逼業主購買地下車位。

  警方初步調查後,排除了盜竊砸車的嫌疑。隨後,警方從小區物業監控室調取了當晚小區多個路口的監控錄像,從監控錄像可以看出,此次到小區砸車的一行三人,幾乎是在同一時間動手砸車的,砸完車後,迅速離開了小區。在砸車前,其中一人用一根桿子,頂了一塊大布到旁邊的監控攝像頭上,將攝像頭蓋住了。不過,雖然此攝像頭被蓋住,但附近的其他攝像頭依然在正常工作。

  業主:這是有人想逼我們買地下車庫

  據潘小姐介紹,去年10月,因為小區開發商對小區車位只售不租,然後聯合物業,禁止沒有購買車位的小區業主開車進入小區。這種做法導致小區的業主用車子堵住了將軍大道。當時為了解決矛盾,小區物業與開發商和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小區業主委員會,共同商議了停車辦法。小區北區吉鄰居業主在小區內道路兩邊停車,給物業繳納停車費,而且停車費一直交到今年年底。“我們既然繳費到今年年底,那就是買車位,也要等到年底再説吧。”潘小姐告訴記者,“現在,開發商在小區道路邊打樁,不讓業主停車,但是他們的這種做法,消防車輛一樣進不來,所以所謂打造消防通道的説法,根本就是幌子。開發商就是想逼我們買車位。”而據記者了解,自從本月月初以來,小區很多業主都收到來自售樓處的短信通知,説業主想購買小區的車位,可以從某銀行獲得貸款。

  開發商:此事與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

  針對業主們的懷疑,托樂嘉北區開發商南京築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助理曾小姐稱,“現在警方還沒有調查結果前,業主有懷疑的權利,但我們開發商要澄清,這事與我們沒有一點關係。”她補充道,最近北區的少數業主因為停車環境整治,安全護欄安裝問題,與開發商有矛盾,“我們不可能在這個時候把矛頭引向自己。”曾小姐稱,昨天一大早,在得知小區業主有車被砸後,還安排了領導主動到派出所去説明情況,目的就是避免嫌疑。

  曾小姐稱,最近北區安裝護欄,與車位銷售也沒關係。“安裝護欄,是因北區開發尚未全部結束,他們希望把北區的居住環境變得更好,避免業主亂停車堵塞消防通道,而且隔出人行道,業主進出也更加安全。”她稱,可沒想到護欄安裝工作,遭到少部分業主有組織的反對,已三次推倒。

  當問及地下車位為何只售不租時,曾小姐稱,車位産權是開發商的,車庫銷售是公司研究後決定的。除了地下車位外,露天的道路邊停車位,是可以出租的,目前由物業公司在負責管理,他們並未干涉。

  負責小區物業的物管公司一姓楊的主任稱,物業監控室24小時有人值班,小區內也有人巡邏。目前他們初步了解的情況是,車輛被砸時,巡邏保安剛巡邏完回到辦公室,所以時間被錯開了。“目前公司已經啟動了調查程序,看值班人員是否有脫崗行為。”楊主任稱,不過也存在巧合的可能,比如事發時,監控員臨時有事短暫離開機房。最後他稱,一旦發現有值班員失職,他們會嚴肅處理責任人。但是小區物業收費停車,只負責給業主提供車位,車輛安全和車輛內的財産,物業公司一概不負責。

  揚子晚報記者賈曉寧 吳勝

熱詞:

  • 砸車
  • 小區物業
  • 小區業主
  • 地下車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