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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出國旅遊被旅行社詐騙 花萬元買假藍寶石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1日 03: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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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黃金珠寶鑒定中心的鑒定書表明這根本不是“藍寶石”。

“藍寶石”的“權威鑒定書”其實只是一張全英文的説明書。

  花7448元買的“藍寶石”竟是個山寨貨,根本不是“藍寶石”,而只是外觀很相像的“托帕石”,只值1千多元;花5200元買的“鑽石轉運珠”根本不是鑽石,竟是人工合成的塑料假貨。日前,南京一對老夫妻向揚子晚報記者反映,他們今年4月底參加了南京市中國旅行社新馬泰旅行團,遭遇了類似騙局,至今旅行社方面也沒有一個滿意的答覆。

  “藍寶石”、“鑽石”統統是假的

  退休市民李大爺夫婦(化名)向記者介紹説,他們參加的是南京中旅組織的4月26日-5月5日新馬泰三國旅行團。作為老人,在境外購物他們一直是小心翼翼,沿途基本只在旅行社帶去的地方買了東西。本以為南京中旅作為一家正規的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店必定是放心之處。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接下來他們卻先後捲入了一個個消費陷阱。

  老夫妻倆稱,5月3日,旅行團帶他們前往新加坡一家珠寶店,該珠寶店員工竭力推薦一種“鑽石轉運珠”,老夫妻倆花5200元購買了兩條“鑽石轉運珠”;5月4日,旅行團又帶他們前往馬來西亞一家珠寶店,該珠寶店以15000多元的價格兜售所謂的“藍寶石”,還信誓旦旦地向旅行團的成員承諾有“鑒定證書”、“如假包退,假一罰十”。出於對旅行社的信任,在經過還價後,他們以7448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個“藍寶石”吊墜。其他團友也以7000至15000不等的價格,購買了大量所謂的“寶石”。

  回家後,老夫妻把這些珠寶送給兒女,結果兒女們説看色澤不像“藍寶石”和“鑽石”。5月18日,李大爺帶著這些珠寶前往江蘇省珠寶檢測中心進行鑒定。結果顯示,在馬來西亞購物店買的所謂“藍寶石”,只是成色很差的“托帕石”,跟“藍寶石”僅僅是外觀相似而已,鑒定結果顯示該吊墜最多才值1800元。而隨盒附帶的“鑒定證書”也是非權威機構的全英文説明書。英文説明書上赫然用英文寫著“TOPAZ”(托帕石),只是他們老人不懂英文,沒有發現。“在新加坡買的鑽石轉運珠,專業人員則叫我們別浪費錢鑒定了,這東西一看就是個人工合成的假貨,可能是塑料的。”

  旅行社:我們沒有説是藍寶石

  李大爺表示,鑒定結果出來以後,他們一直在跟南京中旅交涉。對方現在的答覆是:退藍寶石必須支付1000馬來西亞幣的磨損費,加上匯率變化,他們大概要損失3000元。而“鑽石轉運珠”因為導遊代買的,沒有小票,所以不讓退。這讓他們很不能接受。對於南京中旅,老夫妻倆提出三點質疑:1,為什麼要在旅遊行程內安排存在消費陷阱的購物店,導致不明真相的老人買了假珠寶?2,老人不懂英文,領隊既然去了,也知道商家給了英文説明書,為什麼在遊客購物時卻不幫助翻譯?3,“藍寶石”明明是假的,為什麼要收1000馬來西亞幣的“磨損費”,鑽石轉運珠是導遊在行程內在購物店代買的,沒有小票為什麼不能退?

  6月19日下午,記者為此聯絡了南京中旅,對方東南亞出境部的一位孫姓負責人出面,對於李大爺遭遇的事情予以解釋。他也承認,李大爺在馬來西亞購買的不是藍寶石,而是“托帕石”。但他稱,當初在購物時,無論是導遊還是商品銷售人員都沒有對李大爺説這是“藍寶石”,店裏賣的就是“托帕石”,並且説明書上也有。現在李大爺如果要退貨,中旅方面也可以幫忙協調,但“磨損費”和匯率變化是店方規定的,他們也沒有辦法,並且整個流程可能最快也需要60個工作日才能有結果。

  至於“鑽石轉運珠”不能退貨的事情,孫經理表示,當初是李大爺夫婦自己購買的,並不是導遊“代買”,新加坡的珠寶店在售出後也給李大爺開具了正規發票,是他們老夫妻後來自己把發票弄丟了。現在沒有發票,就不能證明“鑽石轉運珠”是在那家店裏買的,他們也沒辦法。

  對於中旅的這種答覆,李大爺表示不能認同。首先,如果導遊和領隊告訴他們賣的不是“藍寶石”,他們是根本不可能花7000多元購買的,因為他們根本沒聽過什麼“托帕石”,更不會買,買了也不會再回來拿去鑒定。還有,老兩口都不懂英語,領隊既然去了也沒有幫忙翻譯英文説明書;其次,買“鑽石轉運珠”的時候因為銀行卡刷卡有點問題,所以他們是請旅行團領隊代購的,是把錢給了領隊,這件事團裏其他遊客也可以證明。現在旅行社以種種理由進行推脫完全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我覺得他們旅行社肯定和那些珠寶店有合作關係,要不然那麼多店,旅行社為什麼會把我們帶到那家店裏呢?我覺得他們和賣假貨的本來就是一夥的。”

  旅遊質監所:完全可以要求退貨

  6月20日下午,記者也就此事採訪了南京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對方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李大爺此前也向該部門投訴了這一情況,目前就是他本人在處理這件事。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國務院和國家旅遊總局聯合頒布的《旅行社條例》,對於旅遊公司在行程中帶領遊客購物有著詳細的規定:如果在行程合同中沒有註明有購物這一內容而實際帶去購物的,旅行社就是違規,要承擔相應責任;而對於像李大爺這樣在旅遊行程合同中註明有購物的,如果買到假貨,只要遊客持有相關鑒定證書和購物票據,則完全可以找旅行社要求退貨。“我們現在正在處理這件事,準備在近期把當事雙方約過來進行協調。但是由於涉及在境外購物,這類問題處理起來比較麻煩,如果協調達不成統一意見,那麼也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李大爺表示,他們不排除使用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一問題。為此,記者也採訪了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的饒奮斌律師。饒律師表示,法律完全支持李大爺買到假貨要求退貨的訴求,旅行社涉嫌和那些賣假貨的珠寶店構成共同欺詐行為。首先,對於“藍寶石”的問題,旅行社表示當初帶遊客購買的時候説的就不是“藍寶石”,而是“托帕石”。這需要旅行社方面來提供證據來證明這一事實。否則很難讓人相信會有人花7千多元買一個從來沒聽過的“托帕石”;其次,對於“鑽石轉運珠”的事情,饒律師認為,沒有小票並不能成為旅行社拒絕退貨的理由,只要李大爺找到兩個以上的同行遊客作證,或者找到導遊當面對質説出時間地點收集相關證據即可,這並不困難。

  不過饒律師也坦言,現實中有很多類似出國旅遊過程中遭遇購物欺詐的案例確實讓人頭疼。由於消費者不可能再次飛到購物國去起訴涉嫌欺詐的商店,而旅行社又通常會辯稱自己和商店沒有關係,不知道商店賣假貨,就算打起官司來也是耗時、傷神。他提醒説,出國購物前最好先多了解商品的相關信息,做到明白消費,不要被旅行社和商家忽悠。“懂行的人都知道,7千多塊錢是不可能買到藍寶石的,鑽石的價格更貴,怎麼可能5千多就賣給你呢?”

  揚子晚報記者 焦哲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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