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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公司招群眾演員先收2萬 無戲幹農活有戲扮死者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4日 10: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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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住處,4張上下鋪卻睡有12個人。本報實習記者王德陽攝

  近日,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小李應聘北京德仁友義影視文化傳媒公司的特約演員,應聘時的高薪承諾不僅沒有兌現,反而被要求上交各種費用2萬餘元,上戲後卻難討工錢。應聘者的明星夢,在不斷壓榨中磨滅,最後錢財、夢想兩空。

  連日來,記者暗訪發現,該公司在招聘時謊稱可與明星對戲,以此誘騙應聘者。此外,多數人上戲後拿不到工資,無奈之下只能離開,當初繳納的鉅額費用也不予退還。據了解,該公司已在工商局註冊備案。目前,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介入調查。

  □讀者報料

  應聘群眾演員遭騙

  在懷柔區楊宋鎮星美影視基地附近1公里處的仙臺村,居住著上百個像小李一樣的群眾演員,他們都是來自全國各地揣著明星夢想的年輕人。

  小李今年25歲,原本在上海有份滿意的工作,直到今年3月份,他在網上看到了北京德仁友義影視文化傳媒公司招聘“特約演員”的信息,月薪是3500元,此外還有豐厚的提成,且包吃包住,“終於可以當回明星了”,小李激動地説。

  辭職後,小李來京並成功應聘,之後對方以繳納合同費、簽約費、衛生費、指導費等等數項費用為名,先後數次要求小李交錢,“不交錢就不給上戲”,小李回憶,他總共交出了2萬餘元,1個月以後對方並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小李向對方索要合同時,對方總以合同已撕毀為由拒絕出示。

  小李漸漸發現,周圍的人都有和自己相同的遭遇,“只有出錢沒有進錢,我們這才確定被騙了”。

  □現場面試

  簽約需交萬元費用

  記者在58同城、趕集網上查詢,該公司招聘演員的職位有群眾演員、跟組演員、特約演員等,月薪在2800-3500元之間。記者撥通其中一個聯絡人電話,對方自稱劇組直招,要求記者前往劇組面試。

  4月23日,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記者來到了仙臺村一個農家院的招聘點。

  “我們戲份很多,表現好的都有豐厚的提成”,一名自稱馬導的男子介紹,記者所應聘的跟組演員工資為3000元/月,有鏡頭特寫,且能經常與明星搭戲,“表現好就能被大導演看中,上周就出了一個劉亦菲的替身演員”。

  隨後,馬導開始督促大家簽訂合同。“你簽的時間越長,上戲機會就越多”,馬導説,“你要是一次性簽2年,上手就是特約演員,是直接可以和明星對戲的”。

  按照他所給出的收費標準,簽約2年需要繳納合同費、試鏡費1萬元左右,記者表示錢包丟失,身上只有250元並未帶足現金後,對方稱先交250元,剩下的錢待銀行卡補辦後再補交。

  簽訂的合同一式兩份,規定在合同期內,演員和工作人員因個人原因中途解約或被開除,本公司概不退還任何費用,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合同中並未標明報酬,且對方並未按照相關規定,合同需應聘者自留一份,而是待按手印後,以需要蓋章為由將2份合同收走。

  據了解,來此簽約的演員,對方均以合同撕毀為由拒絕給予合同,且無論是應聘的跟組演員還是特約演員、化粧師,來此都做一件事,即群眾演員。

  □戲場經歷

  當晚,自稱為“浩哥”的管理者安排記者住進仙臺村一戶農家院,這裡共住有近40名群眾演員。記者看到,一間男生宿舍僅有4張上下鋪床,卻睡有12個人。小張説,每間宿舍都有管理者,他曾見過有人在宿舍大聲講話,而被停戲一週,“這都沒有辦法,在這裡的人,都有苦説不出”。

  沒戲時幹農活

  次日上午,浩哥通知沒有戲份,要求大家只能在院子裏活動,並挑選了數名男生,前往管理者家幹農活。小李説,一個月內至少被叫去3次幹農活,每次都是連續幹五六個小時,均沒有報酬。

  平時院內配有管理員看守。當有人稱要外出購物,當即被管理員制止,“只要離開就要請假,20分鐘內必須回來”。晚上8點半,管理員就開始督促回屋睡覺,且不能聊天。

  有戲時扮死者

  幾天后,管理者終於通知有部分戲份,挑選了部分群眾演員前往影視基地,當天所拍的戲叫《桐柏英雄》,其中有何晟銘參演,而群眾演員需要飾演八路軍戰士,記者也被安排參與其中。記者和大家穿上戲服後,又被告知是扮演死者。一天中,這些群眾演員中無一人與明星對戲。

  就餐時吃不飽

  每晚大家集體共進晚餐,沒有油水、鹽味的炒白菜,和清水煮麵條,“吃完一會兒就餓,根本不飽。上戲時候很累,有時候還要拍夜戲,正是因為很多人身體疲憊,無奈之下選擇離開,所交的錢也就全打了水漂”。在這裡的群眾演員透露,有人來此1個月,竟有20天是在“放風”中度過的。

  □薪水報酬

  多數人拿不到工資

  第四天,恰好是群眾演員張海(化名)領工資的日子,記者跟隨他來到辦公室,對方稱上戲後的工資1天30元,不上戲沒有工資。“當時承諾工資3500元,現在又改成1天30,比民工還便宜?”張海憤怒地説。

  面對張海的質問,對方對此均不予理睬。無奈之下,張海只能默默離開。

  據了解,部分演員每月只有100元左右工資,而大多數都是拿不到工資的,“沒有工資,很多人都被氣走了,當初的錢也白交了,沒有月薪反而賠了錢”。

  □運作方式

  皮包公司賺取差價

  在北京市工商局網站上查詢顯示,北京德仁友義影視文化傳媒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註冊,法定代表人是王德友。

  據一名曾在文化公司工作過的知情人透露,此類文化公司均在工商局備案有資格證,但大多數是“皮包公司”,劇組需要群眾演員時,公司會招聘群眾演員,劇組為群眾演員一般會開出百元一天的薪酬,而公司拿錢後,折合在群眾演員手裏就只有幾十元,並且會讓群眾演員繳納各項費用,“在合法的手續下,做不合法的事”。

  □各方回應

  -區人社局:已派人調查

  懷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因楊宋鎮有影視基地,近幾年楊宋鎮附近出現大批以招群眾演員為幌子的個人或企業,而他們與勞動者簽訂的是勞務合同,不受勞動法調整。對於像北京德仁友義影視文化傳媒公司這樣的有營業執照的企業,人社局會進行核實,已經派遣工作人員前往調查,對其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會給予制止,並要求其補齊拖欠工資。

  -鎮政府: 將加強管理

  楊宋鎮政府文宣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會對該公司進行核查,會配合人社局進行調查。此後政府將加強對楊宋鎮影視基地周圍人文環境的管理,防止不法分子繼續知法犯法。

  -律師説法: 逃避勞動法建議司法維權

  京華律師團康凱律師表示,群眾演員與其簽訂的係勞務合同,雙方屬於雇傭與被雇傭關係,但在合同中並沒有嚴格的要求,招聘方的行為是為規避勞動法,不按照合約履行自己的義務,構成違約。

  類似于這樣的文化公司拿明星當擋箭牌,不按照合約亂收費,都是違約行為,建議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實習記者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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