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女子懷孕被辭退 起訴獲勝回原崗位並獲損失工資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2日 02: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市民王小姐(化名)在懷孕後,公司非法終止其勞動合同。她和公司打了一年官司,不僅最後又回去上班了,還在上班後又把公司告上法庭,討回了自己之前一年和公司打官司期間的工資。

  王小姐是一家房地産信息公司的出納,2008年她和公司簽訂了5年的工作合同,合同到期日是2013年。2011年1月王小姐懷孕後,向公司請了幾天假安胎休息,但此後一直堅持上班,並沒有違反公司的各項制度。但是2011年5月,公司突然發出通知,解除和王小姐的工作合同。王小姐認為公司辭退自己的理由不成立,於是到鼓樓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在鼓樓法援張律師的幫助下,王小姐蒐集相關資料的工作做得非常順利,最終在2011年8月,鼓樓區勞動仲裁委判決王小姐所在公司辭退王小姐的理由不成立,撤銷該公司解除王小姐工作合同的決定,該公司必須履行和王小姐的工作合同。但是,從2011年5月開始,該公司就禁止王小姐再到公司上班,並停發了王小姐的工資。

  2011年9月,王小姐産下一子,開始休産假,3個月後,王小姐開始要求回原單位上班。但是這個時候,王小姐所在公司向鼓樓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鼓樓區勞動仲裁委撤銷對於該公司和王小姐勞動關係的判決。該公司以訴訟未完為理由,拒絕王小姐回單位上班,繼續停發其工資。該案件最後一直拖到2012年3月,由於證據不足,該公司主動撤回了對鼓樓仲裁委的訴訟,並同意王小姐回原單位上班。在回到原單位上班之後一個星期,王小姐要求單位支付她從2011年5月到2011年4月的全部工資,共計24000元(每個月2000元)。但是,原公司以和王小姐當時不存在勞動關係為由,拒絕支付任何費用。王小姐無奈再次尋求法律援助,訴訟到鼓樓區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一年工資。按照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第十六條的規定,王小姐的訴訟請求得到鼓樓區法院的支持。法院認為,既然勞動仲裁機構撤銷了公司解除王小姐合同的決定,那麼視為雙方的勞動合同一直在履行,而且現在王小姐依然還在原公司上班,又可證明雙方勞動關係未解除。所以支持王小姐討回從2011年5月到2012年3月的全部工資,共22000元。

  律師點評:單位非法解聘員工 須付員工訴訟期間工資

  勞動者和企業打官司,往往很難成為贏家,因為在訴訟期間,勞動者一般都要蒙受經濟損失,案件時間拖得越長,勞動者受得損失越大。因為在此期間,勞動者無法安心尋找新工作,可能會沒有收入來源,即便能最後討個説法,也在經濟上讓自己遍體鱗傷。

  2011年11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第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請求撤銷用人單位的解除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的賠償仲裁、訴訟期間工資損失的,應予支持。如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由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支付賠償金,賠償金計算年限應包括《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這個條款,讓勞動者訴訟期間的經濟權益有了保障。“有了這個條款,我們法援律師在經辦勞動仲裁的案件時,就能為勞動者爭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在2011年之前,勞動者和企業間的訴訟時間越長,勞動者受損失就越大。但是現在,只要是企業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就得依法給勞動者負責在訴訟期間的工資。”負責此案的張律師告訴記者。而且,張律師還告訴記者,這個新的指導意見,不只是適用於孕婦。只要是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訴訟期間的工資,企業都必須支付,這對於隨意裁人的企業是個警示。

  通訊員 張 芳

  揚子晚報記者 賈曉寧

熱詞:

  • 懷孕
  • 獲勝
  • 王小姐
  • 女子
  • 原單位
  • 原公司
  •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