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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書販賣《紅太陽》等港版禁書被送上法庭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2日 03: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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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太陽》、《看守所雜記》、《文革秘聞》……,賣賣書也能被抓起來?對於吳平來説,這事他曾經無法理解。但當他被戴上手銬的時候,他才明白,有些書真的是不能瞎賣的。4月27日,吳平因涉嫌非法經營罪、侵犯著作權罪,站在了南京市雨花臺區法院的法庭上。

  應同行相求,幫忙訂購一批港版書

  吳平以前到處打工,2009年後來到南京。一開始,吳平從事手機話費充值卡銷售。幹了一段時間後,覺得沒什麼意思,便尋思著做點別的。吳平是個高中畢業生,雖然沒考上大學,但卻挺喜歡看書。他覺得賣書不錯,又能賺錢,又能和自己的愛好結合起來。於是,他便四處尋找一些快要倒閉、門口挂著轉讓牌子的小書店,從書店裏收購舊書,有時也到圖書批發市場去弄些書,用三輪車拖著到處賣。

  在這行幹久了,吳平也積累了些人脈,並和他人有了業務往來。上海的劉仁傑就是吳平的生意夥伴之一。需要書的時候,劉仁傑就會打電話給吳平,問他有什麼存貨,感興趣的話,劉仁傑就會從吳平手上進一些。去年7月中旬,劉傑仁從吳平手上進了一批舊書,過了幾天,劉又打電話説這些舊書不好賣,聽説北京有人賣港版書,讓吳平打聽。吳平便打電話給北京的高文,問有沒有港版書。高文説,有《紅太陽》、《看守所雜記》、《文革秘聞》等七八種。吳平將書名告訴劉,讓劉直接跟高文聯絡。劉説,他聯絡過了,但北京不願往上海放貨,讓吳平幫著進,再轉給他,吳平同意了。

  直到下家落網,才知道自己犯了法

  8月初,劉傑仁打了57300元給吳平,讓吳平幫他訂書。吳平便轉了55000元左右給高文,訂了140多包書,剩下的錢被吳平扣下,除了抵扣發貨給劉仁傑的物流費外,凈賺了1千多元。吳平不知道的是,劉仁傑拿到這些書後,很快被上海警方查獲。經上海市新聞出版局鑒定,2011年8月9日上海市公安分局閔行分局經偵支隊扣押的9074冊圖書中,有11冊為淫穢出版物,8713冊為非法出版物,350冊為零散非法出版物。

  據和劉仁傑一起做圖書生意的王允交代,他們知道國家是不允許那些港版書出版、印刷、發行的,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但為了牟利,他和劉仁傑合夥出資,並辦了假身份證用於提貨,以防被人發現。而吳平在被警方抓獲後,才曉得自己被人利用了,“他們知道書是非法的,自己不敢進,就從我這裡進,因為我不知道是這麼嚴重的事情,就幫他訂了。我當時不知道進的是禁書,否則不會答應他的。我只是為了幫同行忙,不是為了牟利。”

  在吳平的暫住地,警方還發現了另外4000多冊禁書。吳平説,這些書都是他從其他倒閉書店收來的,價格一般是2元/斤。他想開個社區書店,就進了這些書。進書的時候,他也沒有甄別區分,只是聽賣家説是正版的。

  自稱上當受騙,求法庭輕判

  檢方認為,吳平違反國家規定,經營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而吳平以營利為目的,出售盜版書的行為,則構成侵犯著作權罪。經鑒定,吳平共經營非法出版物合計11142冊,屬特別嚴重,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此外,吳平販賣侵權盜版出版物1913份,屬於其他嚴重情節,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數罪並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5年5個月至6年,並處罰金。

  在最後陳述階段,吳平認為,對自己的非法經營罪定罪太重,劉仁傑通過自己幫他訂書逃避法律制裁,主要責任應該在劉仁傑,他現在有上當受騙的感覺。自己現在帶著孩子和妻子在南京謀生,也沒有特長,只有賣書養活家裏,他不知道自己的罪行對社會造成了這麼大的危害,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理。(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通訊員 余言 揚子晚報記者 羅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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