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男子相親網站遇女網友 幫其代炒股賠近250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17: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年近五十的上海“炒股高手”柳亞明網上聊天邂逅資金雄厚的女股民沈茹萍,一番吹噓並推薦1隻贏利股票後,柳亞明贏得了沈茹萍的信任。不久,沈茹萍將股票賬戶與資金都交給柳亞明代為操作。誰知,他在變幻莫測的“股海”裏翻了船,同時也引發了一起民間委託理財糾紛。近日,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判決,柳亞明不但“顆粒無收”,還應返還炒股虧損部分249萬餘元。

  網站相識共同愛好委託炒股

  2011年5月1日,離異的柳亞明上了一家相親網,通過QQ與異性朋友聊天。一名叫沈茹萍的女網友躍入了他的視線,幾小時的交流,雙方有所了解,巧的是她跟柳亞明年齡相倣,平時也愛“炒股”,於是彼此産生了好感。沈茹萍主動向柳亞明發出了見面的邀請。

  5月3日晚,沈茹萍在一家餐廳宴請柳亞明。雙方談了不少關於“炒股”方面的事,柳亞明自稱是美國某上市公司的操盤手,如果沈茹萍需要,他可以在“炒股”方面給予幫助。當時,沈茹萍將信將疑,試探著要柳亞明推薦股票。

  5月4日,柳亞明打電話給沈茹萍,向其推薦購買濟南鋼鐵股票,沈茹萍依計而行,果然這股票價格一路飆升,後來贏利幾十萬元。沈茹萍就此對柳亞明“炒股”能力深信不疑。5月6日,沈茹萍將自己的股票賬戶與資金830萬元都交給了柳亞明代為操作。據沈茹萍説,當時雙方口頭約定:如獲得利益,沈茹萍得七成,柳亞明得三成;如造成損失,由柳亞明承擔。後來柳亞明還將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産交給沈茹萍作為抵押。

  代為炒股股票虧損反目成仇

  柳亞明拿了沈茹萍的股票賬戶與鉅額資金投入股市後,剛開始幫沈茹萍幾次購買的股票,贏利約90萬元。然而,接下去買的幾次股票不僅沒有贏利,反而出現鉅額虧損。

  據柳亞明在一份筆錄裏陳述,“我幫沈茹萍購買的幾次股票出現虧損後,5月22日,沈茹萍和其姐約我到一家咖啡店包間,兩人一離開就有十幾個人進來打我,並讓我寫下4個月將虧損的股票補回來的承諾書;5月31日晚,沈茹萍和其姐又到我家,威脅説讓我在2個月內幫她股票做到950萬元,同時,沈茹萍將我一處房産的産權證拿走了;6月17日,沈茹萍和其姐再次到我家威脅。我報警後,沈茹萍和其姐跑走了。”

  2011年8月3日,沈茹萍重新控制自己的股票賬戶。

  寫下承諾不增值賣房補虧損

  2011年8月17日,沈茹萍將柳亞明告上法院。沈茹萍提出,因柳亞明代其炒股,至同年8月3日,已造成自己賬戶內資金虧損264萬餘元,因此要求判令其承擔經濟損失384萬餘元(柳亞明承諾的950萬元與2011年8月3日沈茹萍賬戶資金565萬餘元的差額)。

  沈茹萍在法庭上出示了柳亞明的2份承諾書:一份是2011年5月31日的,證明柳亞明承諾將沈茹萍賬戶內的資金做到950萬元,沈茹萍歸還柳亞明的房産證,如虧損到550萬元,則柳亞明將上述房産賣錢填補沈茹萍的虧損;另一份是2011年6月3日的,證明沈茹萍賬戶內資金有830萬元,柳亞明承諾2個月資金增值到950萬元,如果到8月3日,做不到則用房産證抵押不足的資金。

  柳亞明辯解稱,雙方通過網絡認識後,沈茹萍要求為其推薦股票,因為她人較熱情,所以自己同意了。沈茹萍並未將其賬戶及密碼告訴他,自己也沒有替沈茹萍實際買賣股票,只是偶爾給她建議。同年5月中旬,沈茹萍打電話給他,稱證券賬戶虧損,要求賠償,自己予以拒絕。現沈茹萍出示的2份承諾書都是她和其姐先後強行闖入自己家中,威逼自己書寫的,當時還強行拿走了自己的房産證。之後,沈茹萍一直威脅他,自己惶恐不安,直至向警方報案。

  經庭審質證,柳亞明對沈茹萍提供的2份承諾書真實性沒有異議,但認為是在沈茹萍威脅下寫的。根據雙方舉證、質證意見,法院認為:沈茹萍提供的大部分證據,柳亞明對真實性不持異議,法院予以採納。法院認可2011年8月3日沈茹萍的證券賬戶總資産為565萬餘元的事實。

  法院判決被告應返還249萬

  浦東新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一、原、被告之間是否存在委託理財關係;二、被告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關於爭議焦點一,雖然被告在庭審中稱原告從未將自己的證券賬戶及密碼告知被告,也未替原告進行股票操作,但被告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中自稱原告在2011年5月5日將其證券賬戶和密碼告知被告,被告為其購買了股票,法院對被告的庭審陳述不予採信,因此,原、被告間確實曾經存在委託理財關係。

  關於爭議焦點二,被告稱2011年5月31日、6月3日的2份承諾書均是在原告脅迫下書寫的,但被告僅在6月17日、6月21日報警。被告在同年6月17日的報警內容為社會人員不明原因按門鈴,並未提及受人威脅的情況。被告在同年6月21日報警稱遭原告和案外人威脅,並被逼寫承諾書,但被告寫承諾書的時間為5月31日及6月3日,距離6月17日報警時間有十幾天,被告也稱寫完承諾書後其人身自由並未受到限制。且原、被告間確實存在委託理財關係,因此原告提供的承諾書內容更具有可信性,法院認定2份承諾書是被告真實意思的表示。

  被告在兩份承諾書中均承諾要將原告證券賬戶的資金增值到950萬元,説明雙方有保底條款的約定。委託理財關係中的保底條款違背公平原則也違反市場基本規律,屬無效條款,因此雙方間的委託理財合同也無效。所以,該證券賬戶的資金總額應當恢復到原告未委託被告進行證券賬戶操作之時。

  被告承諾的120萬元的增值部分,因原、被告間的委託理財合同無效,該約定也屬無效,法院不予支持。為此,浦東新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柳亞明應返還原告沈茹萍249萬餘元;駁回原告沈茹萍的其餘訴訟請求。

熱詞:

  • 沈茹萍
  • 炒股
  • 女網友
  • 被告
  • 男子
  • 委託理財
  • 證券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