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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被拐19年找到親生父母 養父索賠3萬撫養費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1日 08: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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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小就知道自己是被拐賣的

  從小,馬岩軍就知道自己是被拐賣的。

  馬岩軍今年25歲,家住河南省滑縣老店鄉青口村。

  馬岩軍依然記得,自己4歲那年的一天,他和媽媽到市場買菜時走散了,後來被一個女人抱走,之後是睡覺,睡醒後發現在火車上……

  馬岩軍不知道老家在哪兒,只依稀記得小時候的家住一個大院子,院子後面有山,院門口有一條公路,旁邊有一條河。他還記得自己叫付偉偉,爸爸叫付平,還記得去公園全家坐船,過橋時碰到橋壁,還有一個鐵鎖鏈,他不敢走,爸爸就緊緊地抱著他。他還記得爸爸在有土堆、土坑的地方上班,家裏還有一個姐姐……

  長這麼大,馬岩軍説,自己從沒過過生日,因為實在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一天。在馬岩軍的內心裏,如果找不到親生父母,他不知道這輩子該怎麼過。

  找家,是馬岩軍一直的願望。

  成年之後,馬岩軍輾轉北京、廣州、鄭州等地打工。

  4年前,馬岩軍的妻子袁端從河南老家來到江蘇張家港市一家賓館打工,與馬岩軍相識。相處中,袁端知道馬岩軍的身世。在這裡,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

  袁端知道馬岩軍的身世後,曾在網站上發帖子,幫他尋找親生父母。2009年7月,袁端幫馬岩軍在“寶貝回家尋子網”進行了尋親登記。

  馬岩軍和袁端在尋親過程中,曾發生諸多的意想不到。

  袁端在賓館上班的時候,認識一個叫胡雙蕾的女孩子。胡雙蕾是四川綿陽人,在江蘇江陰市上班,江陰距離張家港不足20公里,隔不了三兩天,胡雙蕾就跑到張家港來玩。

  袁端發現,在胡雙蕾的QQ空間裏,她在找一個叫“偉偉”的弟弟。

  原來,胡雙蕾和“偉偉”是龍鳳胎姐弟,她比弟弟提前數小時出生,姐弟兩人都有一件紅色的外套,弟弟走失那天,穿的就是這件外套。這些年,家人一直在尋找“偉偉”。胡雙蕾職高畢業後,在外的日子就是兩件事,打工掙錢,尋找弟弟……

  在袁端看來,胡雙蕾弟弟走失前穿的是紅色外套,馬岩軍也有一件紅色外套,兩人很有可能有血緣關係。此間,袁端在尋親網上發現,四川綿陽有一名叫胡平的男子,1991年丟失了名叫偉偉的龍鳳胎男孩兒。胡平的人口信息顯示,他那龍鳳胎女兒就是胡雙蕾。(四川話中“付”“胡”不分)

  2009年12月,袁端來到四川綿陽胡雙蕾家,以“寶貝回家”志願者身份告訴胡雙蕾的父母,馬岩軍很可能是他們失散19年的兒子,並把馬岩軍的照片拿給老人。兩位老人只看了一眼,眼淚便流了下來。“沒錯,他就是我家的偉偉啊……”

  接下來,老人拿出兩本影集,指著一張兩個孩子穿著紅外套的照片對袁端説:“這就是我家的雙胞胎,1991年4月9日,我們一同到菜市場買菜,一眨眼偉偉就不見了……”

  2010年,在公安部的打拐行動中,馬岩軍將自己的DNA登記入庫,四川綿陽的胡平夫婦同樣登記了DNA。2010年元旦過後,袁端開始為這場鑒定忙碌起來,先以“寶貝回家”志願者的身份與胡雙蕾的父母以及綿陽警方聯絡,之後,她又分別動員馬岩軍與胡雙蕾去江蘇省司法廳DNA鑒定中心,採集相關數據。

  2010年1月20日,DNA比對結果出來:馬岩軍就是胡平的親生兒子,胡雙蕾與馬岩軍是姐弟關係。隨後,馬岩軍與四川的親生父母通話得知,自己原名叫胡雙偉,孿生姐姐叫胡雙蕾。

  2010年2月,馬岩軍和親生父母在南京見面,姐弟倆拿出一模一樣的紅外套,一家人抱頭痛哭。

  尋親成功與養父母“嫌隙”漸深

  馬岩軍的養父叫馬秦山,曾當過村裏的小學老師。

  馬岩軍説:“養父母一共4個親生女兒,後來買了我”。

  目前,4個姐姐都已出嫁。馬岩軍表示,他和養父母的關係不是很好,經常挨打。自從其找到親生父母后,關係更加惡化。

  2010年春節,養父母把本屬於他的宅基地,給了大女兒蓋房子,馬岩軍很傷心,這也成了矛盾的導火索,沒少和養父爭吵。

  2012年大年初六,他和朋友在外面喝酒,説起家裏的事,心裏越發鬱悶,酒也就喝多了。回到家後和養父發生爭執,推倒了養父。次日養父母離開了家,馬岩軍説,他打電話道歉,但養父母始終不願回來。

  馬秦山談及養子馬岩軍的身世時説,孩子是在路邊撿來的。

  馬岩軍找親生父親的事兒並沒有告訴養父母,馬秦山是在當地電視上看到馬岩軍尋親的新聞才知道“出事了”。馬秦山覺得,這孩子留不住了。

  馬秦山説,自打“出事兒”後,馬岩軍時常對我和老伴兒打罵。2012年春節,家裏又鬧了起來,馬秦山還撥打了110報警。之後,老兩口兒不敢在家住。馬秦山感嘆:“我是他父親,不是他兒子,現在全反了過來,他成老的,我成小的了!我們老了,跑不動,只能挨打……

  馬家父子的矛盾,經村委會及當地派出所多次調解,依然無果。於是,馬秦山到滑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斷絕父子關係。

  馬秦山在起訴狀中寫道,馬岩軍5歲時被他抱養,畢業後外出打工,仍要靠家人供給。馬岩軍成年後,脾氣暴躁,對老人開口就罵,伸手就打,還試圖將老人攆出家門,侵佔家中的財産……

  2012年2月16日,馬岩軍接到了法院的通知,得知養父已正式起訴他,要求斷絕父子關係,並索賠3萬元撫養費。此時,馬岩軍一直住在縣城的岳父母家,因為養父母把房門鎖了。

  馬岩軍覺得非常苦悶,想和養父母坐下來好好談談緩和關係。“不管怎麼説,他們對我有養育之恩,不容易,我也根本不打算去四川生活。”

  對於養父母的指責,馬岩軍説:我小時候經常被打,為不挨打睡在麥稈堆裏,躲在玉米地裏,餓了吃生玉米,渴了喝地溝水。我從小四處打工,邊掙錢邊找父母,受盡白眼吃盡苦頭……

  是 “ 買家 ” 是養父各有説法

  張群是中國福基會寶貝回家慈善基金管委會副秘書長。2012年2月16日,張群從志願者那裏得知了馬秦山起訴馬岩軍的事情。“買家居然要求被作為商品的孩子進行賠償!”當晚,張群在微博上發佈消息,引起了極大反響,該條微博被轉發幾千次,評論近千條。

  很多網友對馬岩軍被拐身世表示同情,同時對其養父母的行為提出質疑,呼籲有關部門繼續嚴打拐賣犯罪,在打擊人販子的同時要對買家進行嚴打,只有這樣才能遏制拐賣犯罪的發生。

  馬岩軍在四川的親生父母説:“這麼多年煎熬,我們還沒讓他賠錢呢!”

  一時間,馬岩軍博得眾多同情,而他的養父母成了被聲討的對象。

  同時,一些網友表示,在那個特殊年代裏,馬秦山收養了馬岩軍,這在不少落後的農村地區,是一個無法回避的事實。在法律的背後,還有一個養父對孩子近20年的照管,他們之間畢竟還有多年的感情。養父起訴,是對兒子今日的行為感到無奈。

  河南滑縣人民法院法官説,他們曾兩次組織馬岩軍和其養父母進行調解。調解中,馬岩軍一直不停認錯,其養父母也不停地流淚。

  2012年3月24日,經過法院多次調解,馬岩軍養父撤訴,雙方同時解除父子關係。日前,正在岳父家的馬岩軍説:“調解後,養父不再向我索賠,並分了5畝地給我。雖然我們解除了父子關係,但他們畢竟養育了我20多年,以後有需要,我肯定會幫助的。”

  對於此案,馬秦山的代理律師岳康民認為,在收養法實施之前,雙方已經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係,而且在以後的生活中,形成了20多年的這種關係,應該是符合事實收養的。按照收養法的規定,如果成年子女和養父母關係惡化,是可以協商解除的。

  而在法律界,針鋒相對的觀點也存在。

  河南圓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陽説,收留被拐賣兒童,是犯罪行為。如果馬岩軍是被拐賣,馬秦山當年出錢收留,那麼雙方就不存在養父養子關係,馬秦山起訴要求獲賠撫養費不會被法律支持。而且,被拐賣兒童與親生父母的關係,不因收留者收留時間長短改變。結合本案,馬秦山和馬岩軍可以説並不存在法律上的收養關係。買賣兒童就是一種犯罪,養父母已違法。當初已經違法的當事人,現在卻起訴要求解除這種法律不認可的父子關係,是荒唐可笑的。

  鄭州大學法學博士劉靜認為,由於我國法律對收買孩子的行為處罰比較輕,只要買方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不強行阻止親生父母的認領,一般都不會受到法律的追究。本案當中,是應該站在老人一邊,從道德方面同情老人、希望老人得到養子的盡職贍養呢,還是站在養子馬岩軍的一邊,從法律角度衡量馬岩軍被拐賣的不幸遭遇呢?此案在法律層面上形成兩種針鋒相對的觀點,暴露出法律層面和道德層面的諸多問題,給人帶來諸多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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