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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項城警方回應將嫌犯捆綁示眾 稱方法不妥當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0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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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項城市在該市廣場召開春季嚴打整治推進會,會上,政法部門依法對41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逮捕,法院還公開宣判了10名被告人,以震懾犯罪。此事有網友在網上披露,並曝光了51名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綁的現場照片後,立即引發網絡“論戰”。對此,有律師認為,項城市警方的這一做法于法無據,且涉嫌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權利。

  【新聞回放】

  嫌犯被當街捆綁示眾

  3月31日,項城市召開春季嚴打整治推進會,依法對41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逮捕。同時,在此次“春季嚴打整治推進會”上,法院經審理後,還對10名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據知情人士介紹,此次“春季嚴打整治推進會”是由項城市政法委綜治辦組織召開的,參與的有該市公安、法院、檢察院等部門,該市人大、政協的有關領導也出席會議了。

  “當時人山人海的,圍觀的市民有上千人。”昨日,回憶起“春季嚴打整治推進會”那一幕,項城市民張先生仍記憶猶新。據他介紹,當天,嫌犯被從該市的看守所提出來後,分乘幾輛車,由武警和民警分別押解。此後警車開道,引來過往行人駐足觀看。最後,嫌犯被帶到了市中心的影劇院前的廣場。

  目擊者王先生説,嫌犯大多被反手拷著,捆得五花大綁,胸前挂著白底黑字的牌子,上寫著:犯罪嫌疑人某某某。此外,八九個人一組,蹲在地上,被一條繩子串連起來,像穿螞蚱似的。

  “在公開宣判誰誰誰被逮捕或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時,人群中有人拍手和議論,大家猜測,很可能是受害人的家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子説。

  【警方回應】

  可能“方法不太妥當”

  昨日,記者聯絡項城市政法系統的有關領導,想進一步了解情況。據這位領導介紹,此事也引起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廳領導的關注,項城市公安局已向上級進行了書面彙報。

  該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稱,“春季嚴打整治推進會”不管誰組織召開的,公安局都不會推脫責任,打擊犯罪的願望是好的,可能“方法不太妥當”,也沒想到會“鬧這麼大的動靜”。

  此事經網友在網上披露後,立即掀起軒然大波,全國各大網站及部分省級電視臺對此也進行了轉載或報道。

  新浪網友:這種陣勢,也許官員覺得很威武,很有成就感,可是對於那些犯罪嫌疑人以及他們的親屬來説,情何以堪?即使是罪犯,也首先是個人,不應該受到這樣的侮辱。

  網友“游泳馬拉松”:項城這種做法明顯是權大於法,是典型的“文革”餘毒!

  但也有不少網友“支持”項城市的這一做法。

  搜狐遼寧網友:對壞人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犯罪。

  網友“良心家長”:對待危害極大的犯罪分子堅決打擊,它們危害百姓時就不講人性。

  【律師説法】

  此做法違反法律規定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認為,項城市警方的做法違反法律規定,侵犯了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權。

  閆斌律師説,公檢法司四機關在1998年、2007年兩次下文規定:嚴禁對執行死刑犯遊街示眾,對一般罪犯特別是犯罪嫌疑人更不能公開遊街示眾。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是刑訴法的一項重要原則。今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3月14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 把“尊重人權”寫入新的刑事訴訟法之中,在法制社會中,還用早已禁止的方式執法,不僅不利於罪犯改造,與現代文明也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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