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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購銷員考前培訓公然泄題 考場讓抄交錢即過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06: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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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外泄的部分實際操作考題。

曾經在培訓班授課的老師,竟然出現在考場。本報記者王奕攝

  按照有關規定,醫藥購銷員必須參加培訓並通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這一領域的考試泄題情況嚴重,一些監考老師竟然在培訓班上公開將試題和答案告訴考生。在一些培訓機構的安排下,不符合條件的人也可以報考並取得證書。

  昨天,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對此回應稱,不排除命題老師或監考老師出於私利將試題外泄,他們將介入調查。

  業內透露

  交錢報班就能拿證

  羅玲(化名)經營藥店多年,據她介紹,從2000年開始,藥店的銷售員就必須持證上崗,藥監部門會不定期檢查。但她發現,銷售員取得上崗證非常容易,甚至在考試前就能知道答案。羅玲認為,考試不嚴謹,導致藥店員工素質下降,顧客買藥缺乏保障。

  藥店銷售員琳琳(化名)是去年拿到上崗證的。據她介紹,要想參加考試必須先報培訓班,然後才有報名資格。她聽已經取得證書的同事指點,聯絡了一個培訓班的張老師,並交錢取得了報名資格。在考試前,張老師竟然給大家發了考試答案,上考場後發現,與試題一樣。“考個上崗證就是走過場,交錢就能過。”琳琳稱,考試兩個月後,張老師通知她去拿上崗證。證書名為《職業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製,並註明為醫藥商品購銷員中級及考試成績,證書中説明,此證作為勞動者就業上崗和用人單位招收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在全國範圍內通用。

  記者暗訪

  培訓班稱肯定通過

  《醫藥商品購銷員國家職業標準》中規定,醫藥商品購銷員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中、高三級。初級的申報條件為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者或從事本職業學徒期滿;申報中級的條件是取得初級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或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者,或者是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藥學專業畢業證書。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醫藥商品購銷員培訓及考試費均為,初級750元,中級850元,高級1600元。電話諮詢時,對方往往會推薦直接報考中級,並表示條件不符可以想辦法,而且承諾肯定會通過考試。

  不符條件仍報上名

  去年12月份,記者與張老師取得聯絡,稱想考醫藥商品購銷員資格證,並表示沒有從事過此行業。對方勸説直接報考中級,“就算考了初級,過幾年還得重新再報考一次中級,我們能想辦法讓你報考上中級”。

  去年12月5日,記者到北京科睿德文化有限公司找張老師報名,張老師拿出一份《醫藥商品購銷員復習題》和一份《西藥中級實操試題及參考答案》,並告訴記者,考試的形式就和這兩套卷子差不多,考試前會給更詳細的考題和答案。張老師還説,她就是監考老師,如果考生不會,她會把考生安排在自己的考場,給予幫助。

  包括一本名為《醫藥商品購銷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在內,記者共交培訓費850元,對方表示不開發票,只開收據。

  拿著答案授課培訓

  今年2月24日,張老師通知記者2月26日開始培訓,共4天課程,教室位於翠微路翠微大廈斜對面的海淀區翠微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內。前來培訓的共有50多人,都是藥店銷售人員,大部分人是在網上搜索到招考信息的。

  做培訓的是一位自稱姓郝的老師,來自某醫藥公司,同時也是考試的命題老師。郝老師首先讓大家放心,稱培訓機構和勞動局有關係,考試很松,通過率高。她拿著一份幾十頁的授課材料,説是題庫的所有考題,講課的內容就是詳盡將一些試題直接告訴考生。“我們和勞動局簽了保密性協議,我不能把題直接給你們印出來,我講的題你們直接在書上劃出來。其他內容就不講了,主要是應付考試”。

  3月18日是考前最後一次課。考試分兩部分,一部分是理論,一部分是實際操作。郝老師拿出一份《西藥中級實操試題及參考答案》告訴大家,實際操作的考試題目就是這份試題,但是大家最好有自己發揮的內容,“幾十個考生的答案都一模一樣就麻煩了。”這份試題中有30分的藥品介紹,分別為:頭孢氨芐和利福平。50分的問病賣藥試題,兩個症狀分別是:感冒和消化不良。

  培訓老師現場監考

  考試時間是3月24日上午8點半,考點設在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內的教學樓內。50多名考生坐在第六教室內,講臺上站著4名監考老師,其中一名竟然就是張老師。她戴著監考證,招呼考生就坐。

  理論試卷中的考題均為郝老師講課中提及,其中一半以上的考題在考試前給考生的3套模擬題中出現。張老師在監考過程中來回巡視,有的考生輕聲詢問,她會偷偷指出答案。

  約1個小時後,郝老師出現在講臺上,她拆開密封的實際操作題試卷,下發給考生。考卷上的試題和考前提供的《西藥中級實操試題及參考答案》中的一模一樣。考生們拿到試卷後都笑了。張老師走到考生旁邊悄聲説:“接下來的考試不嚴,有不懂的就直接抄”。很多考生隨即開始翻小抄。

  中午12點左右考試結束,大部分考生對考試都比較滿意。

  官方回應

  個人牟利太難規範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是職業技能鑒定的監管單位。昨天,該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想報考職業技能鑒定,就要和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所聯絡,或者直接去網上搜索招考信息報名,對方會安排相應培訓。“鑒定所會定期來我們這裡申報考試的批次,我們只管考試,具體的培訓都由鑒定所和下屬培訓機構負責。”

  該中心質量督導科柏先生表示,3月24日上午7點多考卷才從中心取走,到了考場後現場開封,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泄題。但也有可能命題老師或監考老師出於私利將試題外泄,他們將介入調查。

  “一個考試的含金量,應該是看學員掌握的知識和內容,而不是為了應付考試而考試”。柏先生表示,以前也聽説過此類事件,“只要有證書的地方,就可能有這種現象,一些個人的牟利行為,太難規範”。

  背景材料

  從2000年7月1日開始,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與人事部合併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公佈從事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國家財産、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90個技術工種,必須經過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就業上崗。醫藥商品購銷員就是其中之一,被業內人士稱為“醫藥商品購銷員上崗證”。

  《藥品管理法》也規定,為加強醫藥市場管理,提高藥品營銷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杜絕購銷假冒偽劣藥品,保證藥品質量和群眾用藥安全,根據醫藥行業就業準入制度,以及GSP認證要求,從事藥品營銷的人員必須經崗位培訓考核合格才能上崗。同時,用人單位招用醫藥商品購銷方面的從業人員時,必須從取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熱詞:

  • 考試
  • 泄題
  • 醫藥購銷員
  • 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