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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回應警犬參與巡邏:若誤傷群眾可予國家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6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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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郭文君)上週五,東莞市公安局在東坑鎮新門樓村舉行警犬參與治安巡邏現場推介會。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嚴小康在推介會上説,公安部對於警犬的定性和槍支等一樣,都是警用器械,只要嚴格管理,傷人事件是可控的。

  3月初,全市公安工作會議提出,每個社區配備至少兩條警犬參與治安巡邏。該消息引發疑慮,一是擔心警犬誤咬傷人,二是怕狗市民可能被騷擾。

  對這些討論,嚴小康説:“有不同聲音是好事,這有助於推動工作更加週全。”

  嚴小康説,目前東莞基層治安薄弱,社區防範不到位,是治安短板。新門樓村養犬護村後,治安發案率低,説明警犬具有震懾作用,並且可以彌補治安力量的不足,植密防控。另外,警犬反映速度快,可有效對付持械犯罪分子,保證治安員的安全。

  他希望公安內部對於這項工作不要再有爭議、推卸和懈怠。

  現場推介會明確,訓導員帶犬巡邏必須係好警犬警繩,犬不離身。警犬進入人群密集區域必須佩戴口籠,防止誤傷、誤咬、騷擾群眾。在巡邏盤查過程中發現逃跑的違法嫌疑人,警告無效後,方可釋放警犬抓捕,並要儘量避免或減輕嫌疑人受傷程度。如在特殊情況下發生警犬誤傷無辜群眾個案,由公安機關依據《國家賠償法》予以賠償。

  市公安局副局長盧偉琪説,按照規定,配備警犬到村(社區)參與基層巡邏防範,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的訓導員帶犬組織,主要是以車巡、步巡、治安執勤點守候三種形式。

  全市還配備了5名專職警犬獸醫,所有訓導員在3個月的初期培訓中必須學習基礎防疫知識和技能,確保病犬等得到及時有效治療。此外,全市每只警犬每年按規定進行注射防疫,確保所有警犬不攜帶狂犬病、犬瘟等傳染性病毒,即使咬傷嫌疑人也不會傳染病毒。

  至於警犬飼養經費,嚴小康説,市公安局正在爭取由市、鎮兩級財政解決,不需要村或者社區負擔。

  有傳聞説,養警犬費用高昂,購買費用就要一兩萬元。

  盧偉琪説,根據市公安局警犬大隊的實踐,每頭警犬每月的飼養費約300—350元。首批警犬的購置費是每只5000元,加上警犬及訓導員的培訓費用,每只每年約1.2萬元。

  這些警犬按照“統一飼養、統一管理”的原則,由市公安局統籌,以分局為單位集中飼養、管理,駐村(社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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