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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應用商店賣盜版書 遭22名中國作家索賠千萬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9日 14: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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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盜版免費圖書對實體書銷售市場影響最大。如果一個月的盜版下載量是8 萬次, 紙書平均定價25 元,每月影響的收入約200萬元, 一年就是2000多萬元。

  新一代IPAD 産品火爆銷售之時, 蘋果公司卻涉嫌盜版侵權。近百部文學作品在沒有得到任何授權的情況下, 被擺在蘋果應用商店出售,甚至免費下載。日前,22 位中國知名作家向蘋果公司集體維權。記者調查發現,通過上傳下載盜版産品,蘋果應用商店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盜版利益鏈。

  侵權

  “上傳下載”涉嫌盜版95 部作品

  靠《盜墓筆記》成名的作家南派三叔是位忠實的“果粉”,擁有蘋果全系列的産品,但他卻被蘋果應用商店傷了心。南派三叔説,從兩年前至今,蘋果應用商店裏關於他的盜版作品一直有增無減。

  任海濤是中華書局法務部負責人,同時也是全國古籍出版反侵權盜版聯盟秘書長。他告訴記者,蘋果應用商店盜版的不僅僅是暢銷書, 古籍出版業未能倖免。一套正版《二十四史》的售價近3000 元, 但在網上的盜版産品則完全免費。

  數字出版商也是蘋果應用商店裏盜版的受害者。磨鐵數盟是一家民營數字出版商,先後在蘋果應用商店推出《明朝那些事兒》《盜墓筆記》等多部暢銷電子圖書。磨鐵數盟總經理畢建偉説,僅就《明朝那些事兒》一書向蘋果的投訴至少有四五次。“煩不勝煩! ”記者調查發現,除圖書作品被盜版,蘋果應用商店裏還有其他形式的盜版作品,比如漫畫等。

  作 家麥家告訴記者, 他的成名作《解密》寫了整整11 年。可幾乎在一夜之間,這部嘔心瀝血的作品的盜版就堂而皇之地出現在蘋果應用商店裏。“蘋果作為知名品牌公司還做這樣的事情,讓我們很受傷”。

  目前, 一些作家和出版機構發起成立了作家維權聯盟,召集22 位作家, 共有95 部作品涉嫌被蘋果應用商店侵權。其中包括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何馬的《藏地密碼》、韓寒的《青春》《他的國》等暢銷書,索賠金額超過千萬元。

  利益鏈

  下載量收入與盜版設計者三七分成

  中國作家集體維權後, 蘋果公司媒體公關負責人黃昱娜15 日給媒體發了一封電子郵件稱, 作為一個擁有知識産權的公司, 蘋果理解保護知識産權的重要性, 當蘋果接受到投訴時, 都會給予及時和恰當的回應。

  然而,版權所有者們卻對蘋果的回應並不滿意。去年11 月22 日,磨鐵數盟曾向蘋果公司提交了盜版申訴,28 日蘋果才回復受理,12 月17日,蘋果才將盜版作品撤下。對這樣漫長的處理過程,畢建偉非常不滿:

  “即使在出版機構提交正版版權文件後, 蘋果依然無法杜絕新的盜版出現。”

  面對版權所有者鋪天蓋地的投訴, 蘋果公司雖然不斷地刪除盜版,但為何一直“屢刪不止” ? 從事蘋果應用商店圖書出版程序開發的林先生向記者揭示了蘋果不為人知的一面。

  林先生成為蘋果圖書程序設計者已有兩年時間。他説,靠上傳盜版出版物牟利是圈子裏公開的秘密。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據下載量的收入進行三七分成, 蘋果拿三成, 開發者得七成。

  “在蘋果應用商店個人開發者裏, 有一套上傳的機制和流程,但是對於版權,則相對比較寬鬆。通常在審核階段,基本上是默認版權正當。在中國區域,我看到有很多直接上傳的盜版,也能通過審核。”林先生説。

  林先生告訴記者, 儘管盜版開發者的應用最後被下架,但那只是應用下架而已,開發者還可以繼續用原來的賬號上傳盜版,蘋果不會對開發者進行追訴。

  隨後, 林先生演示了上傳應用程序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蘋果應用商店的系統沒有出現要求提供版權證明材料的提示。在他看來,蘋果只是把中國作為硬體銷售的一個市場,對版權的維護遠遠滯後於國外。蘋果公司通過應用商店“大把撈金”之時,版權所有者卻在蒙受巨大損失。

  畢建偉説:“以《明朝那些事兒》為例, 我們平均每天銷售約60 個付費量,也就是每天360 元,如果存在4 個盜版,那每天盜版的收益就是就4360 等於1440 元。按照一年計算,盜版銷售收入有50 多萬元。作為平臺方的蘋果可以獲得三成, 也就是15 萬元,而盜版開發者將獲得35 萬元。”

  盜 版免費圖書對實體書銷售市場影響更大。如果一個月的盜版下載量是8 萬次,紙書平均定價25 元,每月影響的收入約200 萬元,一年下來就是2000 多萬元。“這樣的侵害程度基本超過我們公司一年的整體收入。”畢建偉認為,蘋果應用商店這种經營模式, 原因在於吸引更多的用戶, 通過收入分成跟盜版者共同獲利,實際上成了盜版的幫兇。

  維權

  盜版應重罰,法律法規需及時完善

  互聯網是一把雙刃劍,它在加速作品傳播,方便人們獲取知識的同時, 也對版權保護提出了新挑戰。南派三叔表示,如果不有效地杜絕網絡盜版,將對中國文化産業造成巨大衝擊。

  作家維權聯盟發起人貝志誠則認為, 針對網絡盜版行為,版權所有者應該增強維權意識,無論面對哪種盜版者,都應勇敢説“不”,決不能縱容姑息。

  在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 來自文藝界的知名作家同樣對網絡盜版現象進行了猛烈抨擊,並呼籲國家應該加快立法進程,加大對各種盜版行為的打擊力度。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在“修改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的提案中認為: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已明顯滯後。在過去20 年中, 僅有的幾次修改無法滿足近年來互聯網大發展之後面臨的數字版權保護新問題, 日益猖獗的侵權盜版正在對文學、音樂、電影、攝影等文化創意産業的生存、發展帶來嚴峻的挑戰。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説,所有“點擊下載”的盜版行為存在於服務商身上,蘋果也只是提供硬體設施的服務, 就如同一個傳統賣場或超市僅提供場地, 忽略了場地上究竟賣的什麼貨品一樣。當然蘋果作為一個具有版權意識的公司,不應該忽略自己的監管義務,有必要承擔共同侵權的責任。她建議,對於盜版應該有堵有疏,一旦發現就應重罰,對於目前尚不明確的盜版範疇需要及時完善法律法規。據新華社

  “蘋果”盜版利益鏈

  蘋果公司與應用程序開發者的合作模式是根據下載量的收入進行三七分成,蘋果拿三成,開發者得七成。

  以《明朝那些事兒》為例,平均每天銷售約60 個付費量,即每天360 元,如果存在4 個盜版,每天盜版的收益就是1440 元。按一年計算,盜版銷售收入有50 多萬元。作為平臺方的蘋果獲得三成,就是15 萬元,而盜版開發者將獲得35 萬元。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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