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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裝監控軟體“管理”員工引爭議 禁玩微博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9日 09: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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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機臥底軟體所引發的社會討論還未完全結束,一種用於監控單位員工工作狀態的軟體又橫空出世,並且引發了關於員工隱私權、企業管理方式等問題的討論。

  監控軟體究竟有何功能?軟體的使用是否會侵犯員工的權益?《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玩微博、聊QQ,甚至炒股……近年來,這些已成為不少年輕人上班時忙裏偷閒的“必需品”。

  然而近期,隨著“親,以後上班可能就不能玩微博,聊QQ”這則熱帖的轉發,不少公司颳起的“監控風”愈演愈烈。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類似“百絡網警”、“第三隻眼”等監控軟體的覆蓋面越來越大,關於公司安裝“監控軟體”代替老闆監控員工是否侵權的討論也越來越多。

  近日,記者專程走訪了重慶石橋鋪的百腦匯、賽博、賽格、佰騰等電腦軟體城,看看被譽為“恐怖軟體”的監控軟體到底有多大作用。

  監視遙控功能俱全

  記者了解到,重慶市面上銷售比較多的是一種叫做“第三隻眼”的上網行為管理軟體。

  百腦匯4樓一家軟體公司的銷售人員魯先生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款名為“第三隻眼”的軟體,其功能包括監視、控制、管理和報警4個模塊。其中監視模塊包括聊天記錄監視、電子郵件監視、網絡瀏覽監視等。

  “第三隻眼”的監視功能到底能“監控”到何等地步?魯先生説,通過這些軟體功能,企業的管理者或者操作企業電腦終端的人,可以隨意查閱員工電腦上的QQ、微博等聊天記錄、可以查閱員工的郵件內容、可以知道員工對電腦上的文件進行了怎樣的操作,甚至還可以用手機登錄該軟體來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遙控”。

  而報警模塊的功能同樣不可小覷。據介紹,報警功能包括U盤插入報警、拷貝資料報警、自定義報警等功能。通過這些功能,企業在員工插入U盤、拷貝資料時都能及時接到“報警”提示,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在“第三隻眼”的官網上,記者看到,該産品在國內市場已銷售9年了,目前在全國有300多個代理商,2000多個經銷商,産品用戶達上百萬。

  據了解,安裝“第三隻眼”軟體,只是諸多公司監管公司內部上網環境的一個縮影。賽格電腦城內一家軟體公司銷售人員馬女士告訴記者,類似的軟體在市面上並不罕見,功能大同小異。

  員工單位看法不一

  在重慶一家房地産網站工作的陳傑告訴記者,目前他所在的公司並沒有安裝監控軟體。

  “如果在員工上班時間飽和化、高效率化的前提下,還要安裝監控軟體,這樣只會增加員工的抵觸心理。”陳傑説。

  在重慶一家軟體公司工作的呂女士告訴記者,她們公司的辦公電腦上安裝了這類軟體。比如視頻、音樂網站等都無法登錄,至於聊天記錄等比較隱私的東西是否被監控,她表示不是很清楚。

  記者在“第三隻眼”官網公佈的客戶名單中,看到了重慶巨帆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字,於是撥打了巨帆公司負責人安先生的電話。

  安先生表示,他們公司本身就是這個軟體的經銷商之一,公司也安裝這款軟體有兩三年了。平時基本上不會限制員工登錄聊天、遊戲等軟體,也不會查看員工的聊天、郵件等記錄。

  “我們安裝這款軟體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公司核心資産、客戶信息等泄密,因為以前曾出現過這種情況。”安先生説,對於現代企業而言,某些核心數據就是公司的生命。公司會用該軟體對某些文件進行加密或者授權,如果出現員工拷貝、發送資料等情況,軟體會及時報警。

  員工應享有知情權

  儘管一些公司稱其安裝監控軟體,並沒有監控員工的聊天記錄,但關於此類軟體是否構成對員工隱私權的侵犯的討論一直未停歇。對此,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孫瑩認為,以“第三隻眼”為代表的這類局域網監控軟體的採用,並不必然會産生侵犯公司員工隱私權的後果,要針對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若此類軟體的採用是為滿足公司管理的需要,且這種隱私的調取和披露是在一定的人員和空間範圍內,作為懲戒員工違反公司管理秩序的依據,就不能被認定為侵犯了員工的隱私權;若非為了管理的目的,而是利用此類軟體獲取員工隱私,並將其予以擴散和傳播,則應當認定為對隱私權的侵犯。”孫瑩説。

  記者採訪發現,“功能強大”的“第三隻眼”著實讓一些員工們感覺不自在。有公司員工認為,“控制”和“報警”隱含著管理者對員工的不信任。

  西南政法大學管理學博士張弘認為,公司絕對不能在毫無告知的情況下進行監控,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出現憤怒不是因為被監控,而是未被告知。應告知而未告知,顯然是觸犯到了員工的底線。

  孫瑩認為,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了勞動者的知情權,諸如此類軟體的採用,直接涉及勞動者的工作環境問題和切身利益,因此,勞動者有權知曉公司電腦是否採用了這種軟體,採用了這種軟體的哪些功能等信息。(徐偉 張楚 鄧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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