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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演出先送票百張,否則不準演出?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5日 09: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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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出要求贈送百張票,否則警方就不準演出”,網友@陳強微博于前日晚發佈的一條微博昨日引發了大量網友的轉發和評論,同時也將廈門市思明區公安分局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

  昨日上午10時許,廈門市思明區公安分局通過@思明治安管理服務平臺對網友@陳強微博的投訴進行公開回復,稱所謂的“贈票”是活動申請人主動提供給公安部門的安保位票。

  ◎爆料警方索票百張,還希望刪微博

  據網友@陳強微博介紹,音樂劇《愛上鄧麗君》的主辦方福州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打出廣告後,就接到廈門公安通知,“要求贈送上百張票,並雇數十名保安,否則不準演出”。

  “廈門公安這麼幹,有依據嗎?”網友@陳強微博的質疑也引發了許多網友的共同追問。網友@豆小飯跟帖説,“贈票這事兒在國內是央視也報道過的潛規則,不過廈門人民會堂這麼小的場地,居然被要求提供一百張贈票給同一個單位,這事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

  昨日上午,記者聯絡上了網友@陳強微博,他告訴記者微博上內容都是當事人福州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經理姚智鋒告訴他的。他還透露説,“上午投訴人打電話説此事曝光後受到了很大壓力,警方希望刪除微博。我表示不會刪博,將實時直播進展。”

  ◎當事人討價還價後,每場給票50張

  昨日下午,記者聯絡上了事件當事人姚智鋒,他向記者確認網友@陳強微博的爆料內容基本屬實。他介紹説,此前在全國十幾個城市都演出過,包括一月份在廈門,從來沒有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批過,他對此頗為不解。

  針對“贈票”一事,姚智鋒告訴記者,起初思明區公安局治安大隊要求每場提供贈票100張,後來經過討價還價,最後是每場提供贈票50張。姚智鋒認為,“贈票是演出行業的潛規則”,他對此“一點也不覺得奇怪”。

  姚智鋒還介紹説,昨日上午,思明區公安局治安大隊已經約見了他,並針對相關事宜進行了解釋。最後,姚智鋒告訴記者,“這些做法都加重了演出成本,估計廈門的兩場演出要賠點兒”。

  ◎官方回應贈票是安保位票

  昨日下午,記者聯絡上了廈門市思明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的一名蔡姓大隊長,他向記者確認了@思明治安管理服務平臺上午發佈的兩條微博是他們的正式回復。

  針對“贈票”的疑問,蔡隊長稱“演出單位報批時,治安大隊根本就沒有索票”,他解釋説,報批之後,警方抽調了14名民警去廈門人民會堂維持秩序,所謂的“贈票”是活動申請人主動提出提供給公安部門的安保位票,安保票安排給參加活動安保執勤的民警和保安人員。

  南方日報記者 丁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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