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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因阻強拆被刑拘 家人祭包公求公道(圖)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1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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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紅旗渠精神發祥地林州市的桂園街道辦事處曲山村,年近七旬的老人李巧雲正帶著女兒在居住了幾十年的老房子院裏祭拜包公,請求包公為他們主持公道,讓無辜的兒子郗松周從看守所裏放出來,儘快回到他教師崗位。

  在李巧雲面前,挂著一張包公畫像,擺放著一張方桌,方桌上擺放著水果香臺等供奉品。

  老人氣傷身體當教師的兒子被刑拘

  2011年10月31日下午,林州市桂園辦事處書記王元生和曲山村支書王明周帶領城管大隊百餘人強制拆遷郗松周母親的房屋,郗松周聞訊後趕到現場時強拆已經結束。在返回時,郗松周看到母親昏倒在路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他連忙攔截執法人員,呼喊著讓他們救母。

  據郗松周妹妹回憶,“在場的桂園辦事處書記王元生大喊把他逮了,隨即有好幾個人上來把郗松周扭送到車上拉到桂園派出所。派出所辦案人員認為郗松周的行為難以按犯罪處理,但在桂園辦事處書記王元生和曲山村支書王明周的干預下,當晚就以‘妨害公務罪’將郗松周刑事拘留”,之後被批捕。郗松周至今被關押在林州市看守所。

  2011年11月8日,林州市電視臺播出一則報道稱,郗松周身為教育系統一名教師,酒後駕車辱罵恐嚇在場執法人員、阻礙正常執法,時間長達30余分鐘。城管警察大隊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將其刑事拘留。該新聞對郗松周在看守所的畫面給予曝光。

  據了解,當時桂園派出所按酒駕對郗松周進行了抽血,但至今沒有酒精檢測數據。

  桂園辦事處書記:拆了老房子就放人?

  桂園區辦事處書記王元生則告訴記者,郗松周是拆遷過程中的釘子戶,當時讓他們拆遷他們也不拆,現在因為妨礙公務已經被刑拘了。當時郗松周在那裏謾罵我們大約一個多小時,很是蠻橫,但沒有和我們的工作人員發生肢體上的衝突。”

  記者欲在桂園辦事處查看現場執法錄像,王書記稱“這個我們這裡沒有,具體的城管局那裏應該有。”

  郗松周被逮捕後,家屬認為僅僅因為説了幾句過激語言就被逮捕有失公平,多次奔波于林州市公安局、城管局和桂園辦事處討公道。

  郗松周妹夫高松濤提供給記者的一段錄音中,有這樣一段話:

  “拆了保證讓他出來。”

  “這事又不是你們一家,我們和公安、城管關係很好”

  “你是要房子還是要工作。”

  高松濤告訴記者,“這段錄音是去年11月25日上午8點多在王元生辦公室錄的,當時還有王建富(桂園辦事處副書記)在場。”高松濤確認錄音中多次稱“拆了保證讓他出來”的男子就是王元生。

  記者到林州市城管局了解情況,一聽到要了解郗松周的事情,該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具體情況你們還是去桂園區辦事處了解吧,他們會給你解釋的很清楚”。在交談中記者看到主抓城市拆遷的該局韓局長進了辦公室,但記者多次敲韓局長辦公室的門,韓局長緊閉房門不見記者。

  林州市公安局城管警察大隊一位姓管的民警説,郗松周被刑拘理由就是妨害公務,具體細節我們不方面透漏,你們還是到桂園區辦事處了解他們會給你解釋。

  督查通知:逾期將對其採取組織措施

  2011年10月13日,“林州市城建重點項目督察組”給林州市教體局下了這樣一份督查通知:

  “你單位職工郗松周在市重點城建項目長春大道東延道路上一處住房,目前已嚴重影響工程進展,請你單位通知其本人必須于2011年10月16日前拆遷到位,逾期將對其採取組織措施。”

  郗松周母親説,“這個通知所指的房子是我住的老房子,兒子郗松周沒有和我生活在一起,拆我的房子不應該向我兒子的單位施加壓力。”

  儘管該督查通知中並沒有説明“組織措施”具體怎麼實施,但桂園辦事處書記王元生在採訪中這樣告訴記者,“為了拆遷工作能順利進行,一般都是會讓單位做職工的工作,郗松周在林州市特殊教育學校任教,上級單位是林州市教體局。”

  據了解,郗松周于1995年調入林州市特殊教育學校,任手語和生活老師,很受學生喜歡。由於沒有説服母親拆掉老房子,在2011年10月13日後被學校談話回家拆房子。

  律師:郗松周涉嫌妨害公務罪證據不足

  河北淩眾律師事務所李同建律師稱,“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根據該案卷宗,發現目前證據不能證明郗松周涉嫌妨害公務罪。

  李律師稱,即使郗松周母親在自家口糧地上進行房屋建設的行為是一種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也應當由國土資源局進行調查處理,林州市城市管理局對此類違法行為沒有執法權。

  李律師稱,郗松周母親建房地點不在林州市2001-2020城市規劃區內,林州市城市管理局對此區域的拆除行為屬於超越執法區域。即使城市管理局有權查處,其拆除郗松周家房屋的行政處罰行為,也應當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履行法定程序(告知陳述、申辯權、申請復議等權利),而不能僅憑林州市政府的一紙批文就突然實施強制拆除行為。林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執法行為”不具有合法性。

  李巧雲稱,兒子郗松周被逮捕後,家人多次到上級部門反映,至今未果,期盼包公顯靈,還她孩子,還她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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