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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加工業用火鹼制“毒豆腐幹”牟利 雙雙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8日 20: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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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2月8日電(韓姝)為讓豆腐幹看起來更加光滑鮮美,私營小作坊的樊某夫婦在製作過程中加入工業用火鹼,通過銷售“毒豆腐幹”牟利。記者8日從重慶大渡口區法院獲悉,樊某與妻子鄭某因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3年和2年的有期徒刑。

  工業用火鹼,又名燒鹼,化學名稱氫氧化鈉,屬劇毒化學品,有強烈腐蝕性,誤食會強烈刺激人體胃腸道,引起消化道出血,嚴重可致人休克,人誤食1.95克可致人死亡,長期食用還存在致癌、致胎兒畸形和引發人體基因突變的潛在危害。

  2011年4月,警方接大渡口區工商局舉報,發現該區八橋鎮一租賃房內有人在生産豆腐幹過程中添加工業用火鹼。隨即,無證經營的樊某夫婦被羈押,已開封、未使用完的14.5公斤燒鹼亦被扣押。同年11月,大渡口區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樊某、鄭某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法院經審理查明,樊某夫婦自2010年3月起在大渡口區八橋鎮新華村一租賃房內,無證私自製作豆腐幹銷售牟利。2010年4月起,兩名被告把工業用火鹼作為生産配料和豆腐幹同時進行煮沸、晾幹,將製作完畢的“毒豆腐幹”銷往楊家坪“前進農貿市場”和冶金三村菜市場。

  法院認為,被告人樊某、鄭某明知工業用火鹼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在無證生産豆製品過程中摻入並將有毒豆製品進行銷售,持續時間逾1年,其行為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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