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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者被鑒定為"植物人"能吃能喝引質疑(圖)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2日 09: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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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冬生(右)不想吃橘子,對記者露出咬牙切齒的表情

  鑒定書成車禍索賠關鍵依據 鑒定為“植物人”能吃能喝引質疑

  贛州司法鑒定中心稱鑒定時屬植物狀態,後來“可能又醒了”

  (江西)贛州市寧都縣的一起車禍把竹笮鄉松湖村盧屋組村民林冬生摔成重傷。隨後,雙方因賠償糾紛訴至當地法院。還未判決之時,傷者家屬出具了一份“植物人鑒定報告”,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肇事者按一級傷殘標準計算相關賠償。而現實中的“植物人”林冬生卻能自己吃喝,拿尿袋。有關鑒定法醫表示:“這達不到植物狀態。”

  新法制報記者近日赴當地調查採訪,當事鑒定中心給出的解釋是法醫鑒定時屬植物狀態,後來“可能又醒了”。但其中疑問重重。

  車禍引發賠償官司

  1月5日16時,新法制報記者敲開七旬老人陳真保的家門時,他還躺在床上休息。床邊的輪椅上,坐著他的女婿林冬生,他睜著眼睛,並沒有睡意,眼神凝視著剛進門的記者,並隨著記者位置的移動而移動,但不言語。

  41歲的林冬生,剛經歷了一場車禍,再也無法站起來,需要陳真保日夜照顧著。

  2011年3月26日12時20分許,一輛二輪摩托車直行時來不及躲閃拐向路邊的一輛三輪摩托車,發生了直接碰撞。林冬生駕駛前者,人栽進了路邊的水溝裏。

  寧都縣交警大隊在2011年4月13日作出的事故認定書顯示,駕駛二輪摩托車的林冬生方面的過錯在於“駕駛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未戴安全頭盔,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駕駛三輪摩托車的彭式財方面的過錯為“駕駛後轉向燈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道路上右轉彎,遇險情採取措施不當”。雙方均“應負此次事故的同等責任”。

  林冬生入院治療過程中,彭式財為其支付了1.5萬元的治療費,而事實上,林冬生家裏自行支付了10多萬元。彭式財沒有為林冬生墊付所有醫療費用,雙方一直陷入爭執之中,因為彭式財認為自己“不應負同等責任”。

  僵持之下,賠償糾紛鬧上了當地法院,並在去年8月份開庭審理,但目前尚未判決。

  “植物人”鑒定意見引質疑

  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引起糾紛並不奇怪。但之後一份傷殘鑒定意見書的出爐,使事情出現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變化。

  當彭式財還陷在8月份的庭審中,為對方向法院提出的賠償額度讓他感到難以接受,2011年9月30日,江西贛州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一份傷殘司法鑒定意見書,令他始料不及。

  意見書顯示:“林冬生損傷傷殘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裏的‘植物狀態’的規定,評定為一級傷殘,完全依賴他人護理(即一級護理、一人長期專門護理)。”

  植物人?這樣的鑒定意見彭式財難以相信。

  記者注意到,鑒定是由寧都縣法律援助中心委託,在2011年9月27日鑒定的。

  “林冬生怎麼會是植物人?8月份寧都法院開庭時,林冬生都出庭了。”彭式財説。

  “他殘廢了我相信,但説是植物人就説不過去了,是不是家屬想多得點賠償款?”已六十來歲、滿頭白髮的彭式財感到有些委屈。

  “植物人”庭上會喝礦泉水?

  彭式財的代理律師揭律師向新法制報記者出示了他在去年10月28日向兩名出庭人員的調查筆錄,其中,家住寧都縣梅江鎮的張漫生表示:“8月3日下午開庭時,我到寧都縣法院第四審判庭參加開庭,看到林冬生獨自坐在旁聽席上,自己用手拿住礦泉水瓶喝水。”而庭審時的這一幕,也被家住梅江鎮的楊祝秀看到。

  彭式財難以理解的是,“自己都能喝水,怎麼就成植物人了?”

  如彭式財所料,隨後,林冬生的家屬將植物人的鑒定報告遞交給了法院,要求按一級傷殘進行計算賠償費。

  去年11月1日上午,彭式財的代理律師揭律師特意來到林冬生的岳父家裏找到了他,揭律師告訴記者説:“我當時看到林冬生坐在輪椅上,我跟他説話,他只會咿咿呀呀,眼睛到處看,我開了一瓶礦泉水給他,他接著就喝了起來。我不相信林冬生是植物人。”

  林冬生到底是不是植物人?鑒定報告與現實中的林冬生存在多少信息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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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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