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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級幹部拒絕補償"小三"被告到紀委已停職(圖)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14: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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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雅提供的視頻顯示,她和李蒙曾同居。本報記者潘之望翻拍

  河北來京工作的沁雅(化名)自稱被東城區某管理委員會一名正科級幹部李蒙(化名)包養8年。去年8月,李蒙的妻子發現兩人的不正當關係,要求他們斷絕來往,而沁雅不甘心多年感情化為泡影,希望李蒙能離婚或給她30萬補償費,遭到對方拒絕。去年11月,她將兩人的私情舉報給東城區紀檢委。

  昨天,當事人李蒙表示,他犯了錯並給過對方金錢幫助,但並非“包養”,他願接受調查和處理。據悉,李蒙已被停職。

  ■女方自述

  交通事故中結緣

  沁雅是河北人,1972年出生,曾結過一次婚,現在北京一家公司當會計。李蒙和她同歲,沁雅曾認為他是可以託付終身的男人。

  據沁雅講述,2004年3月,兩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結識。那天早上,她騎車上班,路過十字路口時,被一輛轎車撞倒,自己跌倒在地。轎車上下來一位30多歲、長相端正的男子,他將沁雅的車子扶起,並詢問是否受傷。“他當時態度特別好,表現得很紳士。”沁雅説,因身體並無大礙,且兩人都著急上班,互留聯絡方式後便離開了。

  當天中午,對方打電話詢問是否感覺不適,並進行短暫交流。她得知對方叫李蒙,是公職人員。兩天后,李蒙約她吃飯,“我們應該是一見鍾情,發展速度比較快”。沁雅稱,半個多月後,她帶著李蒙來到自己的出租屋內,當晚兩人發生了關係。

  沁雅稱,李蒙當時負責東城區某處的拆遷問題,他跟家裏人稱工作忙晚上不能回家,實際上是到她的出租屋內過夜。“他幾乎天天來,在2006年之前,我一直不知道李蒙有家庭,直到我懷孕、流産。”

  結婚未如願舉報

  沁雅稱,在兩人交往期間,李蒙每月都給她1000多元錢,用來還房貸,另外還會給一兩千元生活費,併為她添置一些家用電器。2006年,沁雅意外懷孕,隨之,她提出和李蒙結婚。

  “吵了無數次架後,他實在撐不住,便承認自己有家庭,但是他答應我會離婚。”沁雅説,李蒙將事情告訴母親,他的母親怕兒媳知道後惹事,便獨自攔下,並安撫沁雅,希望她能等待李蒙。考慮再三後,沁雅決定做流産,在那期間,李母曾來照顧。

  沁雅説,她曾多次帶著李蒙回河北老家,並宣稱李蒙是自己的老公。“我的家人都認識李蒙,弟弟還因為他遲遲不離婚跟他打架。”沁雅稱,去年8月,她見李蒙仍沒有離婚跡象,便找到李蒙家。李蒙的妻子承受不了打擊,為此曾想自殺。李蒙為了維護家庭,稱要同沁雅分開。此後,沁雅多次找李蒙談話,希望他能離婚,或給她30萬元補償,但未能達成一致。

  去年11月21日,沁雅在未能如願後,將兩人在一起的資料交至東城區紀檢委,其中包括一份兩人在出租房內同居的視頻。沁雅説,之所以拍攝視頻是為了“留一手”。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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