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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愛不成殺人藏屍 曾殺女大學生未遂後逃亡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11: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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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西一男子與女大學生戀愛未果,殺人未遂後逃亡,女大學生念及戀人關係並未報案。該男子隱姓埋名打工期間又認識一名在鄭州打工的女子,因家人反對二人戀愛,爭吵中該男子又將黑手伸向該女子,掐死該女子後藏屍在租住屋的床下。

  一審法院以該男子戀愛期間一時理智失控殺人等為由,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開封市檢察院抗訴認為,戀愛關係不能成為豁免死刑立即執行的法定理由,否認了該男子的一時理智失控的激情犯罪,省高級法院二審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首次戀愛殺人未遂

  1975年,唐瑞軍出生在陜西漢中市一個小鄉村,因家境貧寒,其小學畢業後便回家務農,後來外出打工。2005年5月,他在河北廊坊認識了華北科技學院的女大學生王青玉。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在學院附近租房同居。

  這段時間是唐瑞軍人生中的幸福時刻。為了讓王青玉生活得好一點,他拼命打工掙錢,但是靠賣苦力掙的那點錢哪夠他倆開銷?

  因為補習英語口語,王青玉在學校認識了外籍教師詹姆,一來二去詹姆便邀請王青玉去香港旅遊,併為她買好了機票。王青玉揚著手裏的機票對唐瑞軍冷嘲熱諷:“瞧瞧,什麼時間你能掙張機票帶我出去轉轉?”此事引起二人爭吵,造成二人感情出現裂縫。

  2005年10月29日上午9時許,二人再次爭吵,唐瑞軍動手打了王青玉,爭執中抄起一塊磚朝王青玉左太陽穴連續拍擊。

  唐瑞軍以為,他把王青玉打死了,開始逃亡生涯。

  但是,王青玉並沒有死,奇怪的是,她始終沒有報案。直到2009年6月唐瑞軍故意殺人案案發,根據唐瑞軍自己的供述,檢察官才找到王青玉。但她固執地堅持不作證,説不願意追究唐瑞軍的刑事責任。

  二次戀愛殺人藏屍

  從廊坊市倉皇逃出來後,唐瑞軍終日提心吊膽,寢食難安。為了生計,他不得不打黑工賺錢,但也只是在西安、鄭州、北京等地輾轉。

  2008年3月,唐瑞軍在鄭州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刑滿釋放後,他在鄭州打工,認識了女孩陳佳。二人熟識後談起戀愛。

  2009年6月14日,在開封租房處,陳佳説她家人不同意二人的事,要和唐瑞軍分手,並向唐瑞軍索要青春損失費2000元錢。唐瑞軍不依,説:“頂多給你200元作路費。”陳佳聽了,起身去拿唐瑞軍的銀行卡,兩個人廝打起來。唐瑞軍用雙手猛掐陳佳的脖子,不一會兒,陳佳就沒有了呼吸。

  為了掩飾罪行,唐瑞軍把臥室內的床板翻過來,將陳佳的屍體綁在床板的下面,然後恢復原樣。隨後他把電磁爐、電暖器等生活用品賣給別人,又買了釘子和鎖,當天晚上用被子把臥室的門和窗戶封住,而後又將陳佳的身份證、手機、充電器、衣物等扔在市內的窨井和花壇裏面,隨後從容地離開。

  後來,唐瑞軍在一個農資店裏買了兩張塑料布,因為天熱,他擔心陳佳屍體腐爛,想用塑料布把屍體包起來。

  2009年6月21日晚,唐瑞軍又潛回開封租房處,發現陳佳的屍體已高度腐爛,就用膠帶把被子的邊封住,然後又用膠帶把塑料布粘在被子上,阻擋氣味的蔓延,之後便坐車去了北京。

  2009年6月22日,陳佳的屍體腐爛氣味滲透到了樓下住戶,這家人急忙聯絡上房東,後房東報案。警方在粘棉簾的膠帶上提取到兩枚指紋,很快鎖定了唐瑞軍。同時,民警通過技偵手段鎖定唐瑞軍就在北京,當地警方立即通知北京警方進行抓捕。

  認識陳佳之前,唐瑞軍通過短信和在北京打工的李琴相識。李琴是一家燒烤店的服務員,時年60歲。儘管如此,二人還是發展成情人關係。殺死陳佳後,唐瑞軍大著膽子到北京找到李琴。李琴用自己的身份證為唐瑞軍在賓館開了房間,還未入住,唐瑞軍就被北京警方抓獲。

  2009年11月10日,開封市檢察院以被告人唐瑞軍犯故意殺人罪向開封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2月24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唐瑞軍與被害人陳佳是戀愛關係,屬一時理智失控殺人,認罪態度好,判處唐瑞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戀愛殺手”最終伏法

  接到開封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書,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心情異常沉重。按照要求,開封市檢察院公訴局很快啟動綜合比較分析工作法,綜合全案所有與量刑相關的情節,對這些情節進行分類,找出有利於抗訴的情節和不利於抗訴的情節以及法院判決所依據的理由,將三者進行綜合比較,最後達成了一致意見。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唐瑞軍故意殺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事後掩屍情節惡劣;當事人之間的戀愛關係不能成為豁免死刑立即執行的法定理由;唐瑞軍不屬於一時理智失控的激情犯罪;歸案後如實交代罪行不足以作為從輕處罰理由;在民事賠償方面,雙方沒有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人及其近親屬沒有進行積極賠償。依照本案事實與證據,在被害人無過錯、被告人無法定從輕情節的情況下,對被告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更為適當。

  開封市檢察院于2010年1月6日對該案依法提起抗訴。省高級法院二審審理後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以故意殺人罪改判唐瑞軍死刑立即執行。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該案後,作出刑事裁定書核準河南省高級法院對該案的判決。

  編後

  本案中,殺人兇手最終受到應得的懲罰。可是,我們是否都感到遺憾——如果第一個受害者能站出來報案,追究行兇者的責任,也許第二起悲劇就不會發生。戀愛中的男女要理智,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有時候,一個不經意的行為就會造成不同的後果。

熱詞:

  • 唐瑞軍
  • 1975年
  • 男子
  • 女大學生
  • 殺人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