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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身份證買賣地下江湖:城市拾荒者成主要賣家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9日 11: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聲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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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都有過錢包被偷或其他原因,不小心丟失身份證的經歷,也許那張丟失的身份證,正被不法分子拿著從事非法活動。瀋陽的文先生,就因為五年前丟失的一張身份證,而被告上了法庭。

  身份證丟失被辦卡惹上官司

  2011年10月份開始,瀋陽市某物業管理公司的客服部經理文先生不斷接到廣東省中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的電話。不光廣東警方,其實早在一個月前,瀋陽市鐵西區公安分局就對文先生進行過一次詢問。兩地警方為何如此惦記文先生?事情還得從2011年9月13日説起。

  2011年9月13日,文先生接到母親電話説,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給家裏來電,懷疑他涉嫌詐騙。文先生説,他當時第一想法就是,會不會是騙子想騙老頭老太太的錢?為弄清事實真相,挂斷電話後,文先生第一時間趕往公安局。

  沒想到,在公安局,民警一連串的問題讓文先生愣住了。

  民警問:“你有沒有去過內蒙古?”文先生納悶道:“內蒙古?我從沒有去過內蒙古。”“你丟過身份證沒有?”民警隨後的這個問題立刻讓文先生警覺起來,因為他在2006年確實丟過身份證,但很快就辦理了挂失,並且在一個月內辦理了新的身份證。這中間難道有什麼問題嗎?

  民警接著問:“你是不是辦過一張工商銀行的卡?”文先生這下算是明白了,原來是有人利用他丟失的身份證辦了一張工商銀行的卡。最後警官才説有人用文先生的身份證進行了詐騙!文先生萬萬沒有想到,因為那張丟失了的身份證,自己的生活和遠在數千里之外的一名叫趙文鐘的男子發生了關聯。

  掉入銀行卡詐騙陷阱轉賬三次44萬飛了

  2011年8月31日,廣東省中山市的趙文鐘接到了一條發自陌生號碼的短信:尊敬的銀聯用戶,我行將從您賬上劃去1200元年費,如有疑問請諮詢:0760—85120738。

  趙文鐘説,當時也沒想太多,就按上面提供的電話號碼撥了過去!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女聲:“您好,這裡是建行客服中心,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

  趙文鐘:“我的手機剛才收到一條短信,説要扣除我1200塊錢年費,我想請問是怎麼回事?”女騙子説:“這樣吧,我給您一個號碼,是中山市公安局的,您直接諮詢他們,好嗎?”

  然後,所謂的中山市公安局又要趙文鐘諮詢北京市公安局,並且又提供了一個北京市公安局的電話,而趙文鐘又深信不疑地把電話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

  那邊説,“你的信用卡已被套用,你的銀行卡已經不安全了。你需要把銀行卡裏所有錢轉到指定的監管賬號,銀行先幫你保管,過兩天再轉回給你。”

  就這樣,趙文鐘從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工商銀行共轉賬給指定賬號44萬,並且轉完帳後又再一次打電話給對方進行確認。對方表示,錢現在已經安全,最近不要使用這三張卡,也不要使用別的卡,也不要跟親戚朋友説。

  大約過了十分鐘,趙文鐘開始感覺有些不對勁,立刻向中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紫馬嶺派出所報警。經查,這三個電話號碼並不是建行客服中心、中山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的電話。

  警方調取了趙文鐘的轉賬記錄,發現在這三次轉賬中,最大一筆數額達27萬,而對方的賬號顯示是位於內蒙古通遼市的一家工商銀行,目前還剩下149748元,而開戶人就是文章前面提到的文先生。

  文先生説,第二天中山警方就給我打電話,要求我配合工作,陪同被害人去一趟內蒙古。“警方説,因為是用我的身份證開的戶,只有我本人用現在的身份證跟他們去挂失解凍,才能把這筆錢還給失主。”

  文先生説,他丟失的身份證在五年前挂失之後就已經作廢,由此産生的任何事情都應該跟他無關,於是,他拒絕了中山警方以及受害者提出的,陪同受害者一起去內蒙古取錢的要求。

  購6萬多張身份證雇辦卡員騙領信用卡

  日前,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件,在這個案件當中,涉及了兩萬多張信用卡、六萬多張身份證,文先生的身份證,跟這個案子是否有某種關係呢?

  2011年10月20日,衡陽市珠暉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迄今為止全國最大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到庭受審的被告人有主犯魏建明,以及十名女性從犯。魏建明陸續雇用了許超華、熊沙沙、劉建瓊、方敏獻、藍丹等30多名辦卡人員,在簡單培訓後為其提供食宿差旅費,安排這些辦卡人員持他人身份證流竄至全國各地辦理了大批量銀行信用卡。公訴機關指控,從2007年到2011年的四年間,魏建明犯罪團夥利用他人身份證,涉嫌冒領並出賣信用卡總計2萬餘張,獲利200余萬元。

  2010年11月9日,衡陽市工商銀行江東支行來了一名年輕女顧客。業務員鐘文娟説,她拿著身份證申請到櫃臺上去申請辦一張銀通卡。女顧客左顧右盼,有點慌張的樣子,引起了鐘文娟的警覺。很快,鐘文娟發現:女孩的相貌和身份證上的人差距很大。

  鐘文娟立即將情況通知了值班保安譚安陽。看到保安過來後,這名女孩撒腿就跑。在距離銀行營業廳一百米左右的人行道上,保安譚安陽追上了這名女子。同時,鐘文娟迅速向衡陽市珠暉區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反映了情況。

  辦卡的這個女子名叫肖燕飛。肖燕飛承認自己是冒用她人身份證前來辦理銀行卡業務。肖燕飛還交代,她跟同夥從10月1日開始,從一個“阿老”的男子的身上,拿了300多張身份證。

  根據肖燕飛提供的線索,警方迅速將同案犯藍丹抓獲。肖燕飛和藍丹交代,她們是負責在全國各地的各大銀行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的信用卡之後,再以60元到80元的價格由她們的上線老闆“阿老”進行回收。

  “阿老”是誰?2011年5月,向這個犯罪團夥提供身份證的何某、梁某相繼落網,警方查實,“阿老”真名叫魏建明,常居深圳,其他信息不詳。2011年1月11日,警方在深圳市福田區的一家超市附近佈下了天羅地網後,魏建明落網。之後,辦案民警在魏建明當時出租房內搜查出來的身份證共有6萬多張,已經辦好的信用卡有4000多張。

  公訴人指控,被告人魏建明為獲取非法財物,從2007年開始,就自行購買他人的身份證在深圳市各銀行辦理銀行信用卡,再聯絡買家予以變賣。而向他提供身份證的買家主要是從各個城市的拾荒者、環衛工人手中買來的。

  據了解,負責給魏建明提供身份證的人以每張10元的價格進行收購,然後整理歸類,再以每張20元的價格賣給魏建明。魏建明拿到這些身份證後,就到處招人幫他到銀行冒領信用卡。魏建明説:“每張卡是60元回收過來,再以100元到200元的價格賣出去。”

  之前提到的文先生的身份證會不會也是魏建明從別人手中買過來的呢?看來並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據檢察官介紹,魏建明平時至少會使用4個手機號碼,其中兩個號碼專門與“上線買家”聯絡、一個與“下線員工”聯絡、一個與親朋好友聯絡,這些號碼從不交叉使用,另外,魏建明作案不計賬,不作交易記錄;從不使用自己名下的信用卡,收到的貨款全部提現;從不用真實姓名,也不用真實地址。

  2011年12月2日,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對魏建明犯罪團夥進行了一審宣判。主犯魏建明犯妨礙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7萬元。許某、熊某等10名女性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拘役5個月至有期徒刑1年零2個月不等。

  律師:建議對報失身份證進行網絡備註

  為了查實文先生的身份證是不是被魏建明犯罪團夥利用了,在這起全國最大的妨害信用卡管理案開庭後,中山警方試圖從中尋找線索,可由於衡陽信用卡案涉及到的身份證和信用卡數量巨大,案情複雜,短時間內警方還無法查明。這時,因為擔心僅剩的149748元被犯罪分子取走,受害人趙文鐘以不當得利為由將文先生告上了法庭。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婧提醒:不慎丟失身份證後,應立即向公安機關申請補領,同時及時登報公告,以規避自己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均屬於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給予警告或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當您使用身份證複印件時,應在明顯位置註明“此身份證僅限于辦理某某事務,一次有效”等字樣,以防止他人盜用、惡用。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旭表示,上述案件中,文先生雖説缺了登報這個環節,但是他該做的都做了,卻要無端坐到被告席上。其實,現在《身份證管理法》當中有些制度設計上,還有一點欠完善的地方,建議公安機關對於這種報失的身份證信息,能在網絡上有備註,以後誰再用這些東西的時候,能夠聯網查詢。

熱詞:

  • 身份證信息
  • 拾荒者
  • 阿老
  • 身份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