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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斥3000萬置16套豪宅 欲打通改造開會所(圖)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2日 02: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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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正在對公共過道進行豪華裝修。吳勝 攝

業主破壞了原有結構。吳勝 攝

  3000萬買下南京市區16套豪宅 將房間打通改造欲開“會所”

  因裝修破壞公共區域遭同層其他業主反對,物管強行斷電阻止裝修

  昨天上午,南京長江路九號十多位業主向本報96096新聞熱線投訴稱,他們同層有一位姓薛(同音)的業主,在四樓花3000萬元買了16套房子後將其部分打通改造成包間,準備開設一個“私人會所”,不僅破壞了樓層整體的裝修風格,更是私自佔用和改造了消防通道,嚴重影響四樓其他業主的公共安全和對公共設施的使用,其他業主多次向該樓盤物業和開發商反映,可遲遲都沒能得到解決。

  市中心三千萬豪宅大改造 遭到其他業主質疑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了玄武區長江路九號,在投訴人的指引下,記者來到長江路9號二期B3棟四層,記者從四樓東面的三部電梯間走出來看到,正對電梯走道的兩間房間已經憑空“蒸發”,被改造成了大廳的模樣,在大廳的左邊新造了一個木制的樓梯,直接連接著樓層的走道,過道的地面地磚和吊頂部分局部已經初步成形,吊頂中心已經鏤空,似乎準備安裝水晶燈。一些工人正在忙著打磨地磚,奢華的過道和沒有改造的西面半截走道形成強烈反差。據了解,這位姓薛的業主當時買下了四層406至421共16套房子,佔據了四樓的東面位置,大約從今年8月份開始,就對這16套房子進行大改造,不僅將部分房間相互打通,更是改建出了“大廳”,並把原本設置在屋內的樓梯“搬到”了屋外,直接和樓層走道相連。“本來你的房子你要改造我們也無權過問,可是你改造了消防通道佔用公共設施就不應該了!”業主們氣憤地説。

  一位姓李(化名)的業主向記者介紹,長江路九號二期B三棟樓的性質是商住兩用房,一共有14層,每層有28戶,配有5部電梯,東面兩部客梯和一部貨梯、西面兩部客梯。自從這位薛姓業主買了16套房子開始大改造後,東面的三部電梯都成了私人物品。最早發現樓層改動的是422室的劉先生,他的房間就臨著薛姓業主的房間,對方裝修地面的分界線正在他家門前。“今年8月左右,(薛)把樓道原先的吊頂、地面瓷磚和墻面都拆了,這才發覺不對勁。”劉先生説。業主李先生稱,房子是今年6月底整體交付的,當時樓層內還沒有改動,直到有一天他的房屋裝修,運材料的工人從東面的貨梯上來後被薛姓業主的裝修工人攔住不讓過,他才知道樓層內有人在大改造。“當時運材料工人打電話告訴我説有幾個工人稱電梯他們老闆買下來了,不讓外人使用。”李先生説。之後,四樓的其他業主都發現了西邊這戶薛姓業主的“大動作”存在安全隱患,都表示反對。可向開發商、物業還有消防等部門投訴多次,可至今對方仍然繼續施工。

  業主反響

  裝潢改造影響了消防安全 要求恢復公共通道原貌

  據了解,薛姓業主曾將整個走道從中間分隔了起來,讓其地盤成為和樓層其他業主完全密閉的狀態,嚴重影響了消防安全和人員上下電梯。其他業主多次和物業以及開發商反映情況,可一直沒能解決。“我們其他人稍微改造一點點物業都不允許的,現在他改造這麼厲害,也沒見物業阻止”,最後在玄武消防大隊等部門的介入下,才最終拆除了這道墻,但是改造也更加變本加厲。其他業主表示,這樣大規模的改造之前沒有和樓層其他任何一戶業主商量過,不僅破壞了原有的公共環境和裝修風格,更是影響了東面業主的房屋價值和二次銷售。

  據其他業主了解,這裡改造後要開成一個高級會所,其他業主有所擔心。“他説是品品煙酒茶的高級會所,但是裝修得看起來像一個個包間,風格類似KTV”,這樣,來往人員也就不能排除雜亂的可能,直接影響其他業主的安全。”李先生説。

  可畢竟現在裝潢都還沒有完工,具體裝修完成後怎麼使用,目前也只有業主本人清楚。“人家花錢買下了房子,怎麼折騰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可前提應該不影響他人。”東面的業主們都希望對方能儘快將通道等一些公共地域恢復原貌,“畢竟我們買房看重的還是它原來的樣子。”

  施工方

  豪華裝修為的是提高檔次 還幫其他業主繳一半物業費

  面對這麼大這麼多的反對意見,該樓層薛姓業主卻遲遲不露面,只是讓手下的裝修工頭和代表來應付其他業主們。“在政府組織的協調會上,一位自稱“薛老闆代表”的男子並沒有和大家達成一致意見,隨後惱羞成怒,最終大家不歡而散。該男子告訴其他業主,老闆能一次買下16套房子也算是成功人士,他買下房子想做什麼與其他業主無關,希望大家就此作罷,不要糾纏於此。並聲稱幫其他業主每年繳納一半的物業費,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得到大家的諒解。可話又説回來,能買得起這邊的房子,誰家還會在乎每年一半的物業費?最終大家都沒有妥協。

  一名自稱是裝修工頭的男子稱,他們老闆這樣裝修其實變相為房屋升值了,“我們裝潢得比原先開發商留下的漂亮多了,這不是提升了檔次了嗎?”該男子説。對於其他業主們的質疑,裝修工頭聲稱,他們只是按照上面老闆的意思進行裝修改造,奢華裝修只是為了滿足老闆對生活品質的要求,至於一些裝修環節上的改動,如果真的不符合消防要求,他們以後會逐漸“恢復”原貌的,畢竟施工還沒有結束。

  物管行動

  物業公司已強行斷電 阻止施工隊進場裝修

  長江路9號是南京的地標建築之一,算得上是高檔樓盤,建成後歸屬於長久物業公司管理。昨日下午,記者就此致電該物業公司負責人趙經理。據趙經理本人介紹,他們公司是2011年7月負責該大廈的管理。其間,他們物業公司也多次接到關於部分業主擅自改動,留下消防安全隱患的投訴,他們為此也找到雙方當事人代表協調過,可由於意見不能達成一致,矛盾始終無法解決。物業公司介入後,那位一次買下16套房屋的業主也做出讓步,恢復了部分改造設施原貌。物業公司其間也請來公安、消防等部門協調,並下達了停工整改通知書,可該業主還是悄悄施工。

  昨日下午,他們再次強行斷電,阻止該業主請來的工程隊繼續作業。對於現在業主與業主存在的矛盾,物業公司也很為難,他們畢竟都是為業主們服務的,可能最終還是走法律途徑解決。記者粗略計算,薛姓業主一次買下16套市中心豪宅,每套平均面積在50至70平方米不等,按照當時開盤均價28000元的價格,至少也需要幾千萬的投入。採訪中,物業公司告訴記者,該業主剛開始施工時,他們就強調一定要徵求該樓層其他住戶們的意見,得到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裝潢改造,可該業主很有“個性”,在沒有通知其他業主的情況下,擅自做主進行裝修改造。沒能和其他業主提前溝通好,導致雙方矛盾升級。

  截至記者發稿時,雙方業主矛盾仍未解決。對此,本報將進一步追蹤。

  相關規定

  裝修亂砸墻 最高罰10萬

  南京:裝修不能動“承重墻”

  《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應當保障房屋的整體結構安全,按照房屋設計的結構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影響毗連房屋的安全。

  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經市房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一)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礎結構;(二)拆除承重墻或者在承重墻上開挖壁櫃、門窗洞口;(三)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四)在樓面結構層開鑿洞口或者擴大洞口;(五)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標高;(六)拆改商場、賓館、飯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大型建築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體功能的非承重結構。

  違反規定的,對當事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蘇州:亂砸墻最高罰10萬

  今年10月1日起,《蘇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根據《條例》,不得拆除或部分拆除具有承重作用的房屋基礎、墻體、柱、梁、樓板等構件;不得在承重墻體上增開或者擴大門、窗、壁櫥,變更門、窗、壁櫥位置;不得在柱、梁、樓板上增開或者擴大洞口等。對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了解到,江蘇其他各市也有類似的房屋安全條例。

  裝修要砸墻 怎麼區分承重墻?

  裝修砸墻已不再是什麼新鮮事,建議您在拆墻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所砸的是否是承重墻,這是至關重要的。

  判斷墻體是否是承重墻,關鍵看墻體本身是否承重。在拆墻之前最好看一遍施工圖,建築施工圖中的粗實線部分和圈梁結構中非承重梁下的墻體都是承重墻。現場察驗墻體上無預製圈梁的肯定是承重墻。非承重墻體一般在圖紙上以細實線或虛線標注,為輕質、簡易的材料製成的墻體,非承重墻一般較薄,僅做隔斷墻體用。

  墻體可分為橫墻承重、縱墻承重、縱橫墻混合承重和部分框架承重等。

  橫墻承重多用在小空間建築物中。縱墻承重時,上部荷載由縱墻承受,即樓板及屋面板均支撐在縱墻上,此時橫墻為非承重隔墻。

  一般地講,磚混結構的房屋所有墻體都是承重墻;框架結構的房屋內部的墻體一般都不是承重墻。

  如果你是磚混結構的老房子,告訴你一個簡單的判斷辦法,除了廚房衛生間的間壁墻,其他的都是承重墻。240mm墻(也就是一磚墻)都是承重墻,承重墻掏個門挖個窗也不是不可以的,得有加固措施。新建住宅基本都採用框架結構,不存在承重墻問題,墻體只起圍護隔斷功能,但是改造也要和物業打招呼,否則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實習生 嚴青青 本報記者 吳勝)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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