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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運城原市委副書記之子由罪犯變身副處長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8日 22: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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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太原12月28日電(“新華視點”記者胡靖國、王寧、吳俊)一名刑期未滿即被釋放、之後又被提拔重用的山西省運城市交通局運管處原副處長、駕校科科長仝霄,26日被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對其限制減刑。

  這名當地市委原副書記的“寶貝兒子”,怎樣從鋃鐺入獄的罪犯變戲法一般的入黨、升職,繼而成為“五毒俱全”的犯罪團夥的首領?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調查。

  從小驕縱不羈,成為害群之馬

  仝霄1973年生於山西運城,其父仝某曾經擔任運城市委副書記、市交通局副局長等職務。

  記者走訪了多名辦案人員,據他們分析,父親仝某三十六歲得子,因而對兒子倍加溺愛,這使仝霄從小嬌生慣養,沾染了好吃懶做、惹是生非的壞習性。

  父親望子成龍,兒子剛14歲,仝某就動用權力,虛改年齡及戶口,將兒子送到部隊服役,一年之後,仝霄退役在家賦閒。據調查,仝霄的退役手續是偽造的。

  仝霄16歲時,多次持槍、持械傷害他人,並向人索要錢財。他嚴重觸犯刑法,假釋出獄後又多次嚴重違法亂紀,成為當地一害。

  據山西運城市紀委有關人士介紹,1992年仝霄因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1995年,仝霄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7年改判為有期徒刑8年,次年被予以假釋。

  2006年12月,仝霄等人在運城市南風廣場一歌廳滋事,與保安發生衝突後,糾集上百名社會閒散人員,持槍持械聚集南風廣場,朝天鳴槍並打砸車輛。

  2007年,仝霄拿出10萬元作為“賭場暗股”,夥同他人成立“現場百家樂”賭場,賭場開業僅一月,他就從中獲利6萬元。

  為達到控制犯罪團夥成員的目的,仝霄還以每片60元到100元的價格購買“麻黃素毒品”600多片,多次聚眾吸食。

  據調查,以仝霄為首的涉黑犯罪集團陸續作案時間長達18年,犯下纍纍罪行,諸如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買賣、儲存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販賣、運輸、容留他人吸毒罪、強姦罪、索賄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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