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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版"開心農場"可住人種菜 35萬住40年(圖)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8日 07: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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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園裏的大棚都配建了簡易小木屋。 裴睿 攝

  每逢週末,會有不少城裏人攜帶家眷開著私家車前往城郊農村遊玩,這也促進了農業旅遊的發展。在一些農村還出現了現實版的“開心農場”,城裏人不但可以住上與城裏小區一樣設施的房屋,還可以在自家屋前養花種菜。在南京江寧區湖熟街道耀華社區就有一處佔地近千畝的農業生態園,生態園裏建設的都是溫室大棚房,在大棚內部還配套建設了簡易木質房屋,建設方以每套大棚35萬元住40年的方式對外出租。然而,這樣一個設施農業項目卻並沒有在當地農業部門備案。

  A 號稱“溫馨家庭菜園”

  大棚裏不僅種菜,還蓋起小木屋

  屋子裏衛生間、洗手臺都一應俱全

  在江寧區湖熟街道耀華社區有一處佔地近千畝的耀華農業生態園區,居住在園區附近的居民們向記者反映,這個園區裏的大棚與一般農村常見的大棚不一樣,甚至有些“另類”。大棚裏面不但種植了綠色蔬菜還修建了房子,很是奇怪。這樣內部修建有房屋的大棚一共有三處,與一般塑料大棚不同,這裡的大棚都是玻璃結構的,類似于陽光房,而每一處大棚的面積都在六百多平方米。

  昨天上午,當記者來到生態園的時候,發現園區的大棚裏不但農業資源豐富,種植了各種各樣的蔬果,在菜地旁還建有一幢幢黃色的小木屋。在一處大棚的門口,豎了一個牌子,上面寫著“溫馨家庭菜園”,進入大棚之後,裏面的設施可以説處處透露著高科技,屋頂雖然是玻璃的,但在頂端還有一層黑色的自動幕簾,可以全部展開擋住屋頂。在大棚的兩邊還有幾臺大功率的風扇,用於大棚內的空氣流通。

  大棚的內部主要由菜地和房屋兩部分組成,有的菜地上種植著綠色的蔬菜,有的菜地上培育著花草灌木。整體感覺規劃得合理有序。在走過菜地之後,就來到了大棚邊1層尖頂的木質結構房屋。推開房門,儘管裏面空空如也,但衛生間、洗手臺等設施已經修建完畢,添置一些傢具就可以直接住進來了。

  B 很像現實版“開心農場”

  小木屋和菜地都可以出租

  35萬元可以租住40年

  對於這樣奇怪的大棚,周邊的村民表示從來也沒有見過,住在附近的一位老大爺告訴記者,他一輩子都住在這裡,蔬菜大棚也搞過,可從來沒有見過房子蓋在大棚裏面的設施。“大棚裏面空氣不流通,悶得很,人住在裏面不難受嗎?”提及大棚修建所佔用的土地,老大爺表示,這裡都是集體土地,應該是社區出租給生態園的。

  在一處擺放著不少小圓桌的玻璃大棚房裏,一名生態園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在園區裏記者看到的幾處修建有房屋的大棚都屬於“樣板間”,是提供給客人參觀的。如果有城裏人想要到這裡來體驗農村生活,他們可以幫助建設一套這樣的配備有房屋的大棚。“你在大棚裏面可以養花種菜,到了晚上還可以看星星,而且木屋裏水電齊全,有客廳、臥室和獨立的衛生間。”工作人員表示,這一切所需的費用在35萬元左右,客人可以在這裡租住40年的時間。

  C 租房簽的是“土地承包合同”

  生態園稱大棚管護房是臨時建築

  不存在買賣房屋,不需要房産證

  記者採訪生態園一負責人的時候,對方表示,“現在大力提倡發展設施農業,我們搞的這個大棚就是設施農業,通過溫室大棚這樣的高科技,讓農業産品在一定程度上擺脫對自然環境的依賴。而且這個農業項目都是經過批准備案的!”當記者對大棚內建設房屋提出質疑之後,對方告訴記者,大棚內的房屋屬於大棚配房,也就是大棚的管護房,屬於臨時建築。

  對於出租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國家規定他們肯定是會遵守的,絕對不會做出違法的事情,但是國家並沒有規定不允許城裏人去農村承包農用土地、當農民種大棚!溫室大棚是用於農業目的。因此不存在買賣房屋的問題,不需要房産證,也不存在小産權房的問題,因為這裡是個人在承租農用地,蓋溫室大棚,從事的是農業生産。

  記者了解到,來這裡租房,雙方簽署的並不是租房合同,而是土地承包合同。

  權威説法

  農業部門:沒有備案

  然而對於這樣一個佔地近千畝的設施農業項目,江寧區當地農業部門卻表示根本沒有備過案。昨天上午,當記者來到江寧區農業局採訪的時候,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在諮詢了相關業務部門之後向記者明確表示,農業用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産,不允許建設住宅,農業局根本不知道湖熟街道耀華社區有這麼一個設施農業的項目,也就是説該項目根本沒有到江寧區農業局進行備案。

  江寧區國土局:這是違法的

  這種出租農用地作為休閒居所的形式是否有法規可循呢?記者昨日諮詢了江寧區國土局法規科,得到的答案是絕對無法可依。

  該部門的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究竟合法不合法,主要看用地性質。從該農業生態園的説法看,承租這樣一塊種植園,主要功能是可以享受地塊上的那棟裝修好的,帶客廳等居家功能的房子裏,其次是承租方也可以在菜地上種植娛樂。這嚴重破壞了承包土地開展可持續種植和養殖業的功能,屬於非農建設,絕對是不合法的。

  而針對該項目所宣傳的每間種植園所配置的房子均為管理用房,該人士也指出,按照相關規定,管理用房所佔面積一般不超過承包土地的5%,而且只能用作放置勞動工具等管理用途,不能作為長期居住場所使用。“如果他要進行合法經營,必須符合有關的城鄉規劃,如果沒有政府規劃上的程序,是無法將集體農用土地合法地作為建築用地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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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種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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