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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莫名其妙欠下好友1980萬 曾被打暈指紋被盜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3日 12: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聲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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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好友將她告上法庭要求1980萬元分紅

  “我從沒簽過協議,但曾被人打暈過”

  千萬債款前 她説“我的指紋被盜了”

  記者 王為薇 實習生 梁穎

  1980萬元,對於很多人來説是一輩子都不敢想象的金額。而一份印有甲乙雙方公章和手印的《利潤分配協議書》在法庭上成為了關鍵證據,乙由此欠下甲1980萬元的利潤分紅。乙至今仍認為,“有人把我打暈後盜取了我的指紋。”

  “莫名其妙欠了她1980萬元”

  今年元旦剛過,一通電話徹底破壞了方愛華家其樂融融的節日氣氛。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稱,方的合作夥伴羅麗梅以“合夥協議糾紛”為由將她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要1980萬元欠款及利息。

  挂斷電話,方愛華半天沒緩過神。她從來沒有想過,一位相識多年的朋友會將她告上法庭,更沒想到的是,對方起訴的關鍵證據上竟有自己的指紋。

  看到這份簽訂於2008年8月19日的《利潤分配協議書》時,方愛華腦袋一片空白。

  讓其腦袋一片“空白”的不僅是協議下方的指紋和公章,“更離譜的是,協議第二條説,除去所有股東應得的2000萬元利潤外,我還要付給羅麗梅1980萬元。”

  “我從來沒簽過這個協議”

  説起這莫名而來的1980萬元欠債,方愛華把事情的源頭拉回了2005年

  2005年7月6日,羅麗梅以4500萬元競得邵陽武岡大米廠和糧食直屬庫等單位一塊2.57萬平方米的土地,以“糧油市場”名義進行商業開發。

  隨即,羅與一肖姓合夥人各自作為兩大股東,分別吸收多位股東入股籌資。方愛華以700萬元加入了羅這一大股。

  8月17日,其他5位股東作為甲方,方愛華作為乙方,簽訂了一份《武岡市糧油大市場項目開發協議書》,約定由方愛華承包經營開發這個項目,一年內歸還股東本金4500萬元,兩年內上交利潤2000萬元,每個股東按投資比例分紅。

  方愛華説,除了8月17日與眾股東共同簽署的承包書,她再也沒有就承包事宜與任何人簽訂過利潤分配協議。

  “指紋肯定是被人打暈盜取的”

  接到被起訴的消息後,方愛華在家抓耳撓腮了好幾日,“我唯一想到的就是2009年‘三八’節去武岡被打暈過一回,不然我怎麼會傻到簽這樣的協議呢?”

  方愛華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取自於武岡湘匯賓館2009年3月8日上午11點59分的視頻截圖。圖中幾名男子行色匆匆。

  “羅麗梅邀我去武岡過‘三八’節,3月6日我到了武岡,8日就在賓館被這夥人襲擊了。”方愛華指著監控中最胖的一名男子説:“他敲開我的房門,説要結算貨款,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就被打暈了,三五分鐘後掙扎著醒來,奇怪的是,手機錢包都在,什麼都沒丟。”

  如今,方愛華看著這份協議下方的指紋印,總會聯想到在賓館被襲的那一幕,“被打暈的那一刻,我的左手死死被揪住,恐怕就是在套我的指紋。”

  官司輸了,被告仍存質疑

  由於方愛華認為有人盜取指模和公章偽造了這份協議,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委託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司法鑒定所對協議進行鑒定。結果顯示,“方愛華”名字右側的指印是其左手拇指指紋的反映,打印字跡和公章的形成順序為“先字後印”。

  “基於合夥開發經營的事實,羅麗梅與方愛華于2008年8月19日簽訂的《利潤分配協議書》係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認定為雙方合夥利潤的結算,具有法律效力。”今年10月30日,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由方愛華支付羅麗梅合夥利潤1980萬元,並承擔該款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付清該款時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利率按約定的月利率2%計算。

  雖然官司打輸了,方愛華始終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並就這份“關鍵證據”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協議簽訂的前提是“由於開發的項目工程接近尾聲,為避免日後甲乙雙方在産權管理及利潤分配上的爭執”,但直到2008年9月5日,共12層的商住樓項目才做完3層基礎工程。

  “我每簽一份協議都有手寫簽名,唯獨這一份,簽名竟然是打印的。”方愛華説,“最重要的是,指紋為我的左手拇指所按,但這個指紋是個倒的。試想一下,誰會在這麼重要的文件上按個倒置的指紋呢。”

  對於這份《利潤分配協議書》,糾紛另外一方的羅麗梅則稱,雖然簽訂協議時僅有羅方二人在場,“但協議絕對是真的,不存在造假。”

  提醒

  簽合同時請注意這些要點

  “簽合同,細節不能丟。”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新華説,在簽訂合同時,正是由於雙方的疏忽而導致事後的爭執和糾紛。

  首先要判斷與你簽訂合同的對方是否有權簽合同,簽字代表是否得到了授權。此外,還需判斷對方是否有民事行為能力,對於能否簽訂合同以及對於合同的內容是否能夠理解無誤,以防雙方發生重大的誤解和分歧,導致合同被撤銷或被變更。

  如果你嫌麻煩,不想書面簽訂的話,你可得切記不要偷懶了。“對於重要的合同如賒銷合同,一定要採取書面形式簽訂。”遇到專業騙子時,以傳真和電子郵件方法簽訂的合同,難以舉證。

  最重要的一點,“合同各方均應平等協商,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否則,會有脅迫和乘人之危的嫌疑。”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律師説法

  指紋成本案關鍵點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新華建議,方女士上訴至高級人民法院的同時,應就本案的關鍵點《利潤分配協議書》上的指紋是否是方女士被打暈時被套取的,這份協議是否是方女士的真實意思表示,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

  2009年“三八”節前往武岡時所住賓館的錄像,對於被打暈這一事實的報案記錄,醫院的診斷記錄,關於手印形成時間的鑒定報告以及相關證人證言等證據。

  方若能夠收集以上證據,則可證明合同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産生的,自己當時沒有民事行為能力,不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則該《利潤分配協議書》因為缺乏合同成立的要件而未生效,對於未生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

熱詞:

  •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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