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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香河購物後遭劫殺 三名兇犯中兩人僅有15歲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2日 04: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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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強打算開一家減肥中心,他帶著兩位員工,駕駛一輛奧迪車前往河北香河購物。在返回北京的途中,一輛出租車悄悄地跟在後面,並突然超車攔住去路。出租車上下來三名男子,有的持槍狀物,有的持刀將王強等人劫持。最終,王強三人被殘忍殺害,奧迪車和隨身財物被搶。

  本月12日,天津市一中院做出判決,王衛南因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劉明旭和劉偉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因未滿18周歲,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對於判決結果,三名死者的家屬均表示不服,準備上訴。

  前往香河購物失蹤

  王強是安徽黃山人,1982年出生,微胖、戴眼鏡,畢業于北京師範大學。據了解,王強在大學期間便開始創業,有一定積蓄。畢業後,王強從事教育培訓,事業有成。

  王強的哥哥稱,王強發現減肥行業利潤豐厚,便開始籌備成立減肥中心。王強的朋友李琴和劉麗也加入其中。劉麗年僅21歲,還未大學畢業,對減肥和美容行業很感興趣。王強答應,讓劉麗和李琴將來都當店長。

  今年4月16日,王強駕駛奧迪A6轎車,帶著劉麗和李琴前往河北香河傢具城購買辦公用品,然而這卻是條不歸路。

  一個月後傳來噩耗

  據李琴的丈夫回憶,4月16日晚10點多,妻子仍未回家,“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妻子每次外出都跟我密切聯絡,那次卻沒有”。當天下午,李琴發給丈夫的最後一條短信是,“我買驢肉了”,之後便沒了聯絡。李琴丈夫一夜未眠,不停打妻子、王強和劉麗的手機。“他們一直關機,我猜可能出事了。”據他介紹,1998年他從遼寧來京打工,認識了李琴,兩人相愛結婚。十多年裏,兩人的感情一直非常好。

  4月17日中午,李琴丈夫撥打了110。他説,因為無法確定妻子出事的地點,香河當地警方不受理,他不得不來到家附近的朝陽區平房派出所,為妻子做失蹤人口登記,警方開始介入調查。在那之後,李琴丈夫仍在到處尋找妻子,可沒有任何消息。

  在那段日子裏,劉麗的母親整日以淚洗面,人也老了很多。劉麗母女家在湖北恩施,2007年,劉麗來京讀大學,其母則來京工作並陪讀。

  苦苦一個月之後,三家人等來的卻是三人已被殺害的噩耗。

  屍體埋于天津郊外

  5月20日,朝陽警方傳來消息,王強、劉麗、李琴已經遇害,被人埋在天津市寶坻區王卜莊鎮耶律各莊村西北1500米處。地圖上顯示,香河與寶坻相鄰,約30多公里的路程。

  據了解,埋屍地點附近有三棵楊樹,其中一棵楊樹上有砍痕,地上遺留著眼鏡、耳環等物品。經法醫鑒定,三人均係被他人用尖銳器砍擊頭面部、頸部死亡。

  天津寧河公安機關在寧河縣東棘坨鎮潮白河河灘內,發現了一輛奧迪車,車牌號與王強所駕車輛一致,車內行駛證車主以及駕駛證姓名均為王強,後備廂內放置著未組裝的椅子、筆筒、筆記本電腦等物品。

  經過警方偵辦,嫌疑人王衛南、劉明旭、劉偉先後落網,並於5月19日被刑事拘留,三人均為天津寶坻區王卜莊鎮人。三名被害人的家人怎麼也想不通,作案的竟然是三個孩子。其中,劉明旭和劉偉年僅15歲,王衛南也剛滿24歲。雙方均互不相識。

  傢具城外鎖定目標

  據了解,王衛南今年剛剛結婚,欠了別人錢。事發前,他的堂叔王新剛想買一輛二手奧迪車,托王衛南幫忙。王衛南多方聯絡未果,便想搶一輛奧迪車賣給王新剛。

  今年4月中旬,王衛南準備了砍刀、水果刀、玩具手槍、膠帶等物品。4月16日,他叫上朋友劉明旭和劉偉(二人係初中同學),一起去河北唐山搶車。劉明旭曾供述,王衛南許諾得手後會給好處。

  三人在唐山沒有找到合適的目標,又來到香河傢具城附近繼續尋找。當天下午,他們發現了一輛前來購物的北京牌照的奧迪車,車裏的人正是王強、劉麗和李琴。

  王衛南自稱是送貨的,他們打車跟蹤奧迪車至香河五一路附近時,讓出租車別停奧迪車。王衛南等人下車後對奧迪車內的人説,“你們拿錯貨了。”就在奧迪車門打開的瞬間,王衛南將“槍口”對準了駕駛員的頭,劉明旭和劉偉隨即上車。王衛南命令司機開車到寶坻,並沒收車上人的手機。

  當晚10點左右,奧迪車到達天津市寶坻區王卜莊鎮耶律各莊村附近。王衛南等人將王強、劉麗和李琴捆綁在三棵楊樹上。

  擦凈指紋逃跑

  據王衛南交代,對方曾勸他自首,判得輕,要不就得死。王衛南怕被舉報,決定殺人滅口。他持刀砍向王強的頭部、頸部,接著又去砍另外兩人。王衛南從王強身上搜出3000多元錢,分給劉明旭和劉偉各1000元。

  劉偉供述,他當時非常害怕,想逃跑但又被王衛南叫了回來。他看到地上躺著的三人脖子上都流著血,王衛南讓他把刀和手槍扔到水渠裏。事後,他們找到樹坑,把三個人埋了,然後一起駕駛奧迪離開現場。

  事後,王衛南把奧迪車開到一片蘆葦地,用背心把車內指紋擦凈,然後跑回公路,把血衣扔進水中。據了解,王衛南第一時間將自己作案的事,告訴了父親王新增和堂叔王新剛。二人到現場後,協助王衛南清理現場痕跡。

  認為判得太輕

  今年12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判決,王衛南因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明旭和劉偉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因未滿18周歲,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此外,法院判令三人分別賠償王強、李琴、劉麗的家人經濟損失84719元、88053元、51339元。

  王新增因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王新剛因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對於這一結果,三家均表示不滿意。李琴丈夫和劉麗母親均表示量刑過輕,經濟賠償數額太低,質疑法院包庇犯人或者存在地方保護。劉麗母親説,她就這麼一個女兒,5萬多元的賠償她無法接受。

  昨日,三個家庭均表示要繼續上訴。

  昨天下午,對於三家人的質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回應稱,該判決均依法審判,不存在包庇或者地方保護,原被告對判決結果若不服,可在接到判決書起2到10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本報記者蘇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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