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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村莊12座墳墓離奇被掘骸骨遍地(組圖)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4日 16: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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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祖墳的“金塔”有的被揭蓋有的被掀翻。

  村民懷疑與土地糾紛有關 承租方説村民懷疑“毫無道理”

  昨日上午,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湯村村大逕社的湯伯來到村旁的祖墳拜祭,卻吃驚地發現,父母的墳墓被掘,遺骸被砸灑落遍地。四處查看後,湯伯更加吃驚,墳地裏一共有12座墳墓被掘,骸骨遍地。村民們聽聞消息趕來,憤怒不已:“這傷天害理的事,到底是誰幹的?”

  文/記者林霞虹

  昨日下午,記者接到市民報料稱其祖墳被掘,馬上趕往九龍鎮湯村村大逕社。還未抵達墳場,便已聽到“劈裏啪啦”的鞭炮聲,他們剛剛重新收斂起祖先的骸骨,再次安埋。這片墳場位於大逕社村頭,三四百米開外,則是湯村轄下的另一個社。墳場位於一個小土坡上,上面雜草叢生,旁邊就是條水泥硬化的村道,人來人往,並不偏僻,但人們在路上很難看清墳場裏的情況。墳場旁邊,還有一個圍墻圍起來的工廠。

  75歲的湯伯最先發現墳墓被掘。湯伯説,昨天上午11時許,他來到離家不足500米遠的墳地,打算拜一拜父母,沿著村道旁的小坡爬上墳場,眼前的景象令他又驚又怒:“我老爸老媽的兩座墳,都被人挖了!土灑得到處都是,我媽的頭骨還被人砸爛!”

  湯伯馬上通知家人,然後四下查看,不看不要緊,一看嚇一跳,附近還有許多座墳墓遭受了同樣的厄運。湯伯趕緊通知祖墳被掘的其他鄉親。

  趕來的村民統計後,發現墳場中被掘的墳墓共12座,涉及5家人,其中有兩家分別被掘了3座墳,其餘3家則各被掘了兩座墳。湯伯查看發現,裝骸骨的壇子裏裝了半壇子水,他推測,墳墓被掘可能有一段日子了。被掘的墳墓中有的是土葬,有的是火化。村民阿耀(化名)家有3座墳墓被掘,分別是他爺爺、父親和叔公的。阿耀説,他爺爺當年是土葬的,聞訊趕來時發現爺爺的遺骨被人擺成了人形,但看不見頭骨。後來家人四處尋找,阿耀的弟弟才在村道旁的草叢中找到頭骨。

  村民稱從未與人結怨

  村民們趕緊報了警。村民湯先生説:“派出所的警察都説他們沒見過這樣的事。”

  在警察拍照取證後,村民紛紛將先人骸骨重新裝殮掩埋。但義憤填膺的村民們一直想弄清楚:“我們都覺得莫名其妙,這樣的缺德事到底是誰幹的?”

  村民湯先生告訴記者,墳場中有幾十座墳墓。“這些被掘的墳墓都是有個土包、遺骨沒有放進深挖的坑,那些遺骨和骨灰放進坑裏的墳墓則沒有被挖。”

  祖墳被挖是不是有人想盜墓?湯先生否認了這種説法。“我們這裡窮鄉僻壤,埋的都是窮人,沒有錢,怎麼會有人盜墓呢?”

  莫非有人想報私仇,挖祖墳泄憤?湯先生也説不可能。“如果與人結怨最多也是一家祖墳被挖,怎麼可能牽涉好幾個家庭的祖墳。”

  律師説法

  破壞污損遺骸是否構成犯罪?

  廣州一法律界人士説,在中國這樣一個有尊老敬老傳統的國度,發生類似湯村這樣的掘墳事件十分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故意破壞、污損他人墳墓或者毀壞、丟棄他人屍骨、骨灰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同時,該人士還説,湯村掘墳直接傷害了有關村民的感情,這些受害村民還可提起民事訴訟,向掘墳者索賠精神損害賠償金。

  該人士説,擅自挖掘他人祖墳是否觸犯刑法,沒有明文規定。不過據新聞報道,去年6月,綿陽市高新區檢察院就以侮辱罪批准逮捕了一個挖人祖墳的犯罪嫌疑人。

  線索提供:湯先生,獎金200元。

  村民:墓地旁的土地被超低價租出打算收回

  那到底是誰出於什麼目的要掘村民的祖墳呢?村民們聯想到了社裏的土地糾紛。湯先生説,墳場旁圍起來的工廠那片30畝土地是大逕社上一任社長租給別人的。“當時他偷偷將地租給別人,我們村民都不知道,後來村幹部改選後我們才知道。那塊地租金便宜的要命,每畝一年只收100元租金,租期長達40年。”

  湯先生的説法得到了大逕社現任社長湯錦華的證實。湯錦華告訴記者,他是今年4月18日通過選舉當上大逕社社長的,4月26日拿到委任合同。在移交資料後發現,前任社長在今年3月2日與人簽訂了租賃合同,將布土嶺30畝土地租給了蘿崗遷崗村的一名姓孔的村民,但村民們對此毫不知情。

  湯錦華説,村民知道後,今年9月,社裏到蘿崗區法院遞交了起訴狀,狀告承租方,要求確定今年3月的租地合同無效。

  昨日,記者從大逕社的代理律師發來的起訴狀中看到:今年8月20日,大逕社召開村民會議,年滿18歲的成員共325人,其中有218人,佔68%(即超過三分之二)的成員,通過了不同意將布土嶺的土地發包(出租)給被告孔姓村民的決議。可被告孔姓村民至今拒不交還布土嶺的土地給原告大逕社。

  湯錦華説,這個案件將於12月5日在蘿崗法院開庭。

  承租者:靠近墳地的工廠有監控錄像可查

  記者昨晚致電承租土地的孔先生,他説目前他確實在與大逕社在打官司。孔先生説,目前該地塊是廣州市華集團在使用。“我與華集團的相關負責人是朋友,協調用地是由我去辦的,挂的是我的名。”孔先生説,去年年底,他從別的企業那裏轉租了這塊土地,今年3月辦好手續。承租土地時,他跟村裏和社裏辦好了所有的報建手續。

  孔先生説,上個月,他還在與大逕社的社長湯錦華談承租價格問題。“他要我把價格提高一點,儘量加點租,給村民一個合理的價錢。”

  對掘墳一事,孔先生表示相當驚訝。“你不説,我還不知道!我還以為你問土地糾紛的事。”

  孔先生説,村民懷疑此事與他有關“毫無道理”,“這個案子馬上就要開庭了,無論如何都要講法律的嘛,鬥氣沒有用,我還花6萬元錢請了律師。現在案子都沒判,我不可能搞這樣的事,也沒必要去做。”

  孔先生説,為了防止被盜,工廠安裝了閉路電視,靠近墳地一邊也有監控。“我好久沒有回去了,如果閉路電視在用,是誰搞的,説不定看得到。”

熱詞:

  • 骸骨
  • 毫無道理
  • 金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