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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率上升致代孕黑市擴張 代孕媽媽佣金超10萬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8日 10: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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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記者 楊大正 南方日報見習記者 閆崑崙 實習生 許芷君 發自廣州、深圳

  明星代孕、白人代孕、女研究生代孕……用“代孕”做關鍵詞上網搜索,竟然有高達628萬個搜索結果,排名靠前的大多是代孕仲介的推廣網站。

  經過近年來的發展演變,代孕已經從公眾好奇和陌生的眼光中一路走來,成為一個有著巨大需求的産業。因為孩子,讓原本互不相識的求子夫妻、仲介、代孕媽媽和醫生走到一起,組成了特有的“代孕江湖”,各取所需。

  2001年8月,衛生部出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嚴格禁止代孕母親的試管生産,直到今日,它仍是醫學領域的禁區。但在衛生部禁令下達之後,社會上代孕並未停止。相反,正規醫療機構不能再做的代孕,由代孕仲介和一些違規的私立醫院聯手,由公開轉為地下。

  金錢、交易、道德、倫理、法律、醫學等問題混雜其中,南方日報記者通過暗訪醫院非法取卵和代孕仲介,並採訪了多名代孕媽媽,試圖揭開代孕行業的黑色利益鏈。

  代孕媽媽

  每個月掙幾千塊錢的工資,等到真的要做胚胎移植的時候,卻不見蹤影。

  客戶

  2010年中國人口協會公佈的《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研報告》顯示,目前全國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難的問題。不孕不育的適齡夫婦比例比20年前提高了4—5倍。

  仲介

  代孕行業,親戚、朋友、同事之間很多人反目成仇。

  醫院

  醫院有意或無意導致的醫療意外往往無法通過正常途徑追究責任或賠償。

  “120萬包成功生男孩”——記者在一家代孕網站上看到了這樣一則置頂廣告。

  業內人士鐘婷透露,這並非吹牛,“只要你有足夠的財力,別説生男孩,就是生雙胞胎、三胞胎都沒問題。”

  日益增加的不孕不育率

  公開資料顯示,所謂代孕,是指將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宮,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過程,俗稱“借腹生子”。

  借助於先進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在“包生男孩”鉅額的利潤面前,代孕仲介也豪賭一把。鐘婷透露,代孕仲介一般把“包生男孩”稱為“風險業務”,按照客戶需求,仲介安排3個以上的代孕媽媽同時受孕,增加生育男孩的幾率。“在嬰兒出生前,如果産檢發現胎兒是女孩就打掉。如果生下來是男孩,代孕媽媽的最低酬勞有20萬元。如果照B超發現胎兒為女孩的話,就只有三五萬元的安慰補償。”

  記者採訪的多名代孕仲介人士均表示,近年來,試管嬰兒、人工授精等輔助生育技術的發展,和日益增加的不孕不育率,造成了代孕市場的畸形繁榮。

  2010年中國人口協會公佈的《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研報告》顯示,目前全國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的問題。不孕不育的適齡夫婦比例比20年前提高了4—5倍,且有年輕化趨勢。

  “三四年前,包生男孩才五六十萬元,現在都漲到百萬元以上了。”在巨大的市場需求支撐下,代孕費用水漲船高。鐘婷之前所在的代孕仲介公司有多種套餐任選:一是普通代孕,收費約30萬元,不保證成功與否;二是小包套餐,收費約50萬元,兩年裏保證客戶抱個孩子回家,性別不管;三是大包套餐,包生男孩,收費在100萬元以上。

  記者採訪多名業內人士獲悉,目前全國有四五百家或大或小的代孕公司,其中廣州就有四五十家,客戶一般從網上或者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代孕公司。

  而繞過仲介自己找代孕媽媽的客戶群體同樣數量龐大。以“代孕”為關鍵字上網搜索,可以搜到180多個大大小小的QQ交流群,而且基本滿群。據記者粗略統計,約有3萬名QQ用戶在網上交流或尋找代孕合作者。

  混亂的代孕仲介

  平時,鐘婷很少跟別人提起自己的職業,因為“大家無法理解。”做了5年代孕仲介獵頭的她最終決定“金盆洗手”,是因為自己懷上了孩子,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現在不能做了,要為肚子裏的孩子積點德。”

  她透露,幫助客戶成功代孕一個孩子,仲介給出的平均價位在50萬—60萬元左右。其中代孕媽媽可以拿到10萬—15萬元,除去仲介必要的生活開支和打點費用,以及支付醫院的費用,仲介可有二三十萬元的利潤空間。

  儘管代孕仲介面臨著倫理和政策的重壓,一切操作都處於地下狀態。但在他們看來,這個行業並不違法,因為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衛生部兩個行政法規——《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都規定:禁止代孕和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但兩部法規只是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無法規範醫療行業外的代孕市場。

  據代孕仲介阿鋒稱,現在一些有實力的代孕公司,已經知道如何規避法律風險,他們選好代孕媽媽後,在法律允許代孕的印度和泰國等國家進行胚胎移植,然後再回國生孩子,這樣可以做到“零風險”。

  在高額利潤的誘惑下,代孕仲介公司數量規模的發展壯大,一些小型代孕仲介開始出現,用行業內部人士自己的話講,這些小仲介的出現“亂了行規”。

  “代孕行業裏面,親戚、朋友、同事之間反目成仇的情況實在是太多了,都是因為利益。”一名已經退出代孕行業的仲介透露。

  該仲介介紹,這些下線在公司沒有自己的“股份”,充其量只是一個“打工仔”。但是代孕行業的高額利潤也讓這些“下線”心動。當積累到一定的資源時,他們很快就會自己註冊成立“代孕公司”。

  新成立的小型仲介,為了圈錢,在客戶來談業務之前,他們“會鼓動客戶先交一筆不菲的定金。”等到一些客戶上鉤了,這些公司馬上“人間蒸發”。其網站首頁一直是“該頁面無法顯示”。

  等有了足夠的原始積累,下線們又會重操舊業,開始事業上“新的征程”。

  出租子宮的代孕媽媽

  另一位代孕仲介獵頭劉青稱,如今對代孕媽媽資質的選擇,已經不如當初那麼嚴格。“只要身體健康,年齡在32歲以下”,就可以成為代孕媽媽。

  記者了解到,早期的代孕仲介公司,對代孕媽媽的資質挑選相對較為嚴格,特別是對年齡、相貌、身體狀況以及是否從事過不良行業有著較為嚴格的篩選。近兩年,由於存在大量需求,代孕媽媽則成為搶手的“香餑餑”。許多仲介發展規模受限,主要原因不是客戶不夠,而是能夠找來的代孕媽媽極其有限。

  劉青也埋怨,代孕媽媽的門檻降低,也帶來新的問題。一些“職業代媽”覺得代孕的週期太長,工資也不算高,只做前期的檢查和調理,“每個月掙幾千塊錢的工資,等到真的要做胚胎移植的時候,就不見蹤影”,這些職業代孕媽媽手中掌握了一些代孕仲介的資源,她們在這家仲介幹了幾個月,就跑去另一家“故技重演”,一年下來掙得也不少,“還不用生孩子”。以至於一些規模較大的代孕仲介不得不設置“黑名單”。

  另一方面,代孕仲介對代孕媽媽的權益保障也不高。有的代孕合同上寫明:如果代孕媽媽因為難産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付家屬10萬元;如果流産,那麼代孕媽媽將得到最多1萬元的現金補償。“其實沒有哪個行業的生産者面臨比代孕媽媽更高的身體風險。”

  一年前,24歲的代孕志願者劉燕成功為客戶産子。劉燕説,她之所以做代孕媽媽,是“丈夫家窮,為了家”。在劉燕代孕這一年裏,她吃住都在仲介公司提供的宿舍,兩歲的小女兒留在北方老家,連春節也沒見面。客戶提前給了劉燕一半的錢,她拿去給丈夫買了輛車。一年後,生完孩子的劉燕拿著另一半錢回來,才知道“老公已經找了別的女人”。

  “真不知道為什麼,值得嗎?當初是為了家去做的,可我現在失去了家。”面對記者,劉燕非常委屈。

  利益鏈頂端的醫院

  無論規模大小,任何代孕仲介都逃不過一個環節,就是人工移植受精卵胚胎的技術。這一環節必須由專業醫師完成。於是,醫院成為代孕産業鏈中“最有技術含量”的一個環節。因此,鉅額利潤最終將醫院和代孕仲介捆綁到同一個産業鏈中,一些醫生也會因此“鋌而走險”。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多次以代孕仲介或求代孕的客戶身份,與代孕仲介或客戶接觸,發現他們異口同聲:“代孕地下鏈條的真正暴利者是醫院”。

  由於代孕遊走在法律的邊緣,醫院有意或無意導致的醫療意外往往無法通過正常途徑追究責任或獲取賠償。一些代孕仲介透露,幫醫院“揹黑鍋”是“家常便飯”,客戶、代孕媽媽的利益保障更無從談起。

  鐘婷告訴記者,利用醫療設備和技術優勢,不少民營醫院和挂靠某些特殊部門的醫院,甚至許多正規的大醫院都寄生在代孕利益鏈的最頂端,大肆獲取不法的暴利。

  為了證實這個説法,記者根據劉青提供的線索來到位於廣州市天河客運站附近的一家民營醫院。“醫院就靠做這個(代孕業務)撐著,不然早倒閉了。”

  11月23日下午,記者去該醫院暗訪,發現該院並沒有設置生殖中心,第五層標示為“綜合病房”,但所謂的“病房”連床板都沒有。

  次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這所醫院暗訪,發現藥物配置和細胞檢測室裏內除配有兩台超級顯微鏡和兩台生物分析儀外,還有少量檢測乙肝等疾病的設備和戊酸雌二醇片、葉酸、黃體酮等安胎藥品。在醫院走廊上,記者看到一名疑似代孕仲介的女士向兩名年約40歲的中年夫婦解釋代孕手術流程,和迎面走來的護士打招呼,“今天只是做取卵,幫我排個號”。

  醫院五樓走廊盡頭的手術室更是戒備森嚴,出入隨手反鎖。進出手術室的張醫生助手楊軍(音)稱,自己是“學生物分子的”。雖然專業也屬於臨床醫學,但與人類生殖主要涉及的組織胚胎學並不對口。

  劉青透露,她曾經在武漢跟一名醫生合作,結果由於醫生的疏忽,“所有的冷凍胚胎全部出現問題”,儘管如此,這名醫生還是“把這些死胚做了移植,客戶沒了孩子,我們仲介也要為他(醫生)背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經濟損失。醫院不管客戶從哪來,有錢就收,但出了問題,醫院卻躲在背後完全不負責任。”

  在閒談中,楊軍告訴記者,剛進入手術室的年輕女子是做取卵的。隨後,記者見到這名女子被人攙扶著走出手術室,面色慘白,坐在某“病房”打點滴,跟隨其後的一名護士手拿著一疊約數千元的百元大鈔。護士告訴記者,今天生意很好,還有兩例受精卵移植手術在排隊。

  記者從多名仲介處了解到,醫生做一個試管嬰兒可以拿到6萬—12萬元的“好處費”,此外代孕仲介公司還要花約3萬—4萬元作為醫院的“聯絡費”。

  直到當晚10時許,醫院突然停電,手術被迫中斷。醫生聽到記者是“自行前來”後,警惕地要求記者由熟人帶著、“亮明身份”再來。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鐘婷、劉青、劉燕均為化名)

  ■對話

  “深喉”自曝代孕仲介魚龍混雜,讓客戶人財兩空

  “仲介和醫院勾結,3種方式騙客戶”

  阿峰,男性。2004年開始涉足代孕行業,曾創辦一個代孕網站,作為灰色行業的從業者,他在社會上備受爭議。

  低價攬客實際收費項目很多

  南方日報:當初是如何進入代孕行業的?

  阿峰:

  當時我老婆懷孕,我上網瀏覽一些準媽媽的信息,看到中國只有少數幾個人做代孕仲介。是一種機緣巧合,帶著好奇心,覺得有人有這個需要,所以我就選擇了做代孕這個行業。

  南方日報:目前國內的代孕仲介現狀如何?

  阿峰:

  全國現在有100多家代孕仲介,這個行業魚龍混雜亟需規範,代孕是一個灰色地帶,如果仲介操作不當,會導致出現很多惡劣的行為。比如欺詐客戶,騙了錢但是不給人做(胚胎移植),或者假裝安排人去醫院做,客戶花了很多錢但是最後沒成功,導致人財兩空。

  南方日報:一般客戶要支付多少錢?

  阿峰:

  客戶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成功生出一個孩子。其實他們前期不用付額外的費用,只需要支付成本,醫院做試管的費用大概是4萬—5萬元,加上其他的一些費用大概10萬元左右。各家的價格都不一樣,我們包成功的話55萬元。如果是全委託的方式,正常情況下在40萬元左右。

  南方日報:代孕仲介怎麼和醫院取得聯絡?

  阿峰:

  我們有自己的渠道和方式。可以告訴你的是,有些仲介和醫院互相勾結,以三種方式來欺騙客戶:一是亂收費;二是重復做冷胚,多收客戶的錢;三是把年輕客戶優質的卵子偷偷賣掉。

  南方日報:你如何看待代孕仲介的行業亂象?

  阿峰:

  一些小仲介或者不誠信的仲介,他們會在價格方面大做文章,在網站上以優惠、誘人的價格吸引客戶,但是在實際收費的時候,就會冒出許多項目另外收費。這些小仲介違反道德,但是從法律層面又很難去追究他們的責任。他們做不下去了,就另起爐灶,再重新註冊一個公司繼續做。

  找人代孕的不一定都是不孕不育

  南方日報:據你所知,做代孕的客戶主要是什麼人?目前代孕市場的需求有多大?

  阿峰:

  客戶的情況其實很多,不一定都是不孕不育,有的是小孩生病夭折了,也有一些人有心臟病、遺傳病,不適宜生孩子。據我了解,目前全國應該有至少1000萬人有代孕的需求,而99%的客戶都是因為身體原因,自己不能生孩子,所以選擇代孕。

  南方日報:你覺得你的行為對整個社會、代孕媽媽群體或是你的客戶有什麼正面影響?又有何負面影響?

  阿峰:

  正面的影響是,給有需要的家庭帶來自己的孩子,圓了很多家庭的夢。負面的就是市場不規範,小仲介不夠自律。當初選擇這個行業,基本上就預見到可能會有今天的局面。主要還是靠行業自律。

  現在很多代孕者赤裸裸地逐利

  南方日報:代孕仲介目前是否正在轉型?

  阿峰:

  是的,目前已經開始向國外發展,很多國家已經合法化了。美國一些州有自己的“代孕法”。

  南方日報:如何看待代孕媽媽?

  阿峰:

  現在跟當初不一樣了。2004年開始四五萬元就可以找到一個代孕媽媽,給她們講很多愛心互助的道理,她們覺得代孕是好事情。現在的代孕媽媽,高中以上學歷的比較多,學歷其實越來越高。這是一個變化的過程,佣金也越來越高,一個代孕媽媽的價格大概在15萬元左右,但現在很多人都是赤裸裸地為了錢,就是逐利。

  南方日報:你怎麼看代孕行業的未來?

  阿峰:

  我也希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能夠儘快出臺,規範這個行業。如果有相關部門的批准和同意,我願意做第一批的試點。

  ■律師説法

  法律禁止代孕

  代孕合同無效

  ◎廣東德比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春蘭:依據《婚姻法》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生育是以婚姻為前提的,生育權必須按照國家的計劃行使。而代孕的雙方沒有法律規定的婚姻關係,因此,代孕合同屬無效合同。

  對於代孕媽媽的行為,現行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亦明文禁止。《管理辦法》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即明確禁止實行代孕技術,只允許採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通過妻子的子宮進行懷孕。

  ◎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北元:代孕主要是涉及到醫學倫理的問題,還有夫妻以外第三方的權益問題,最大的風險就是倫理風險,還涉及到代孕者身體健康的風險。非婚姻關係的代孕,就會出現很多爭議和問題,這會涉及到很多部門。

熱詞:

  • 代孕
  • 死胚
  • 法律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