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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協議四年成空文 合肥60戶業主或成黑戶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5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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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地是我買,此房是我蓋,憑啥還要留下買證財?”肥西縣同福石材城60多戶業主的腦袋,這幾天一直嗡嗡作響。2007年,這60多戶石材經營商出資成立的“安徽同福建材投資公司”如今已經易主他人。然而,新東家卻不再認舊賬,遲遲不願兌現當初的協議,將到手的土地大證分割到每位出錢購地的業主手中。這些砸下上億身家的業主面臨著將成“黑戶”的窘境。

  一紙協議四年成空文

  “好多經營戶把全部家當都投到這家石材城了,就準備靠這養老了。買了地,蓋了房,卻一沒土地證,二沒房産證。”湖北石材商謝志良告訴記者,同福石材城60多戶業主幾乎家家都砸進去不下100萬,用以買地建房。前後估算,再加上內部的設備和設施,整個佔地200多畝的石材城少説也投進了將近2億元。然而,令業主們不解的是,這座投入血本籌建起的石材城,在幾經易主之後,卻不認舊賬,遲遲不願給購地業主辦理土地分割手續。

  “2007年,在合肥石材商會的&&組織下,部分在合肥紅旗石材市場內經營石材的商戶發起商議,決定出資成立一家專門從事石材加工及銷售的專業市場。”業主項志明向記者解釋著整座石材城的來由。項志明介紹,當時由於合肥石材商會沒有法人資格不能成立公司,因此就由19位自然人股東出資,40多戶會員繳納土地出讓金,用共同籌措的3000多萬作為註冊資金,成立了“安徽省同福建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後,公司便分別與所屬的48戶會員簽訂了相關協議,根據協議約定,會員分別出資購買石材城內近200畝土地,並委託公司代建了79座鋼構廠房及附屬辦公用房。同時協議還約定,待同福公司土地證大證辦結後,業主《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地産權證》即依法分割至每位會員名下。

  項志明説,然而現實問題是,同福公司土地證大證辦理結束至今兩年多,公司不但不按協議約定將業主出資購買的土地權證辦理至會員名下,也不採取確實可行的辦法將各位業主名下的房産和土地明確。

  公司幾經易主難認賬

  在同福石材城,記者見到了2007年同福公司與業主們簽訂的協議書文本。文本協議中確有明文約定:甲方安徽同福建材投資有限公司為了能儘快取得土地出讓,須儘快繳納土地出讓金。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各商家(乙方)暫按12萬元/畝上交甲方。這其中包括土地出讓金9.32萬/畝,暫預收水電道路管網配套建設費2.68萬元/畝。各商家(乙方)土地證待甲方公司辦理大證時,根據政府相關政策分割辦理。至於辦理的過戶手續費及相關稅費則由各商家(乙方)承擔。

  “這兩年期間,同福公司通過法人變更和法人代表的變更,已經成為了現在的安徽省新同福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項志明説,更為要命的是,在新同福公司的經營期間沒有盈利,目前新同福又實際被另一家北京公司所控制。公司幾經易主使得拖延了4年之久的土地分割事宜,顯得更加遙遙無期。

  “同福公司的名字當初也是大家合夥起的,意思就是有福同享,有錢同賺,而現在反倒都成了黑戶?”石材商謝志良告訴記者,公司當初在工商部門註冊的公司標誌還是他本人設計的。在紅藍相間的“同福”標誌下還有意寫進了“有福同享”四個字。謝志良向記者打了個比方,“實際上,這就好比一家兄弟集資買地建房,本來兄弟間協商蓋好房子,每人分得一套房子的使用權和房産證。結果卻沒想到,辛苦蓋好的房子被家裏的老大轉手賣給了別人。新房東完全不認舊賬,當初一起買地蓋房的眾兄弟則面臨著卷鋪蓋走人的局面。”

  眾業主拒交不明稅費

  “既然土地權證遲遲不能辦理至會員名下,經營戶沒有土地證,憑什麼要向公司繳納土地使用稅?”項志明告訴記者,由於同福公司跟48位業主合同明確了土地和房産的隸屬關係,並且業主已經交清了土地出讓金和建設資金。然而,如今實際管事的北京新恒基公司甚至通過停電等過激行為逼迫業主繳納不明白的稅費。

  石材城內一位經營戶透露,4年下來,由於公司很少對外宣傳,合肥市內幾乎少有人知道在城西還有一座佔地200多畝的石材城。入駐的經營戶多半都是依靠原先的老客戶和回頭客介紹生意。“生意不是特別好做,也很少見到公司市場部下去做推廣。”

  作為當時的發起人,股權人曹平感慨地説,這完全和籌辦合肥市第一家專業石材城的初衷相去甚遠。

  “11月14日停過我所在的2號廠房生活用電,11月17日又拉了2號廠房和5號廠房的生活用電,11月18日晚上又停了2號廠房的生活、生産用電。”呂先進回憶説,公司事先毫無任何通知就拉閘限電,帶來的安全隱患實在太大,“當時還有一塊正在吊裝的石板就懸在半空中,萬一掉下來砸到工人怎麼辦?”

  昨日,記者隨同石材城內的眾多經營戶前去新同福公司諮詢,卻遭遇公司負責人大唱“空城計”。在辦公室內,公司主要領導均不見蹤影。記者在透露了採訪要求後,公司一位負責行政辦事務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公司暫時不願接受採訪。至於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去向,工作人員也表示不方便透露。記者隨後詢問公司內部執勤的保安,為何經理辦公室大門敞開卻不見人影?保安同樣只是笑而不答,推説自己也是最近才來上班,並不知道真實情況。

  管委會建議司法維權

  同福公司明明曾經與各商家簽訂了內部協議,約定將業主出資購買的土地權證辦理至會員名下。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問題是同福公司在與桃花工業園簽訂的正式協議文本中,卻並未提及還須進行工業用地的土地權分割。

  然而根據2009年9月13日,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員會會議紀要規定:“各開發園區的工業用地必須用於發展工業,凡工業地産項目,不得分割出售,不得用於非工業經營……”

  “按照合肥市現行的政策,桃花工業園區內的工業用地是不允許分割的。”昨日,經開區桃花工業園管委會副主任陳林表示,石材城經營戶們面臨的困境他們也很清楚,然而,問題在於,2007年是公司出面與管委會簽訂的協議,所有的報建手續都是公司的。目前,考慮到業主們與公司內部就土地産權仍存在扯皮,因此政府還未給新同福公司辦理房産證。由於公司確實曾與經營戶們簽訂過土地分割的內部協議,管委會建議經營戶們通過司法渠道解決此事,進行合理維權。

  律師稱業主為隱名股東

  “60多位經營戶實際上屬於隱名股東,這也是一場股東與公司的糾紛。”合肥易尚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斌指出,實際上,回顧整個事件,目前60多位隱名股東已經向公司履行了義務,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和建設資金,卻並未享受到公司當初許諾的權利。因此,60多位石材商完全可以通過正規的司法途徑進行集體或個人維權。同時,由於合肥市現行的政策,工業用地難以按照原先的內部協議進行分割,根據《合同法》利益受到損害的經營戶們還可以向公司索取應得的賠償。

  “即便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此事,也面臨著高昂的訴訟費用,以及不確定的風險性。”業主項志明告訴記者,按照標的額千分之五的律師訴訟費用算下來,60多戶業主如果採取集體訴訟的形式,其繳納的律師費也將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在要求公司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眾業主有著切實的維權難。

  在採訪中,另有業主向記者道出了自己的一番隱憂。“半年多來,新公司從未進行過任何市場宣傳,整個石材市場到目前尚未正式營業。不排除入不敷出的公司,可能會將到手的土地證、房産證用於抵押貸款,然後再從事放貸業務,從而做空整個實業市場的可能。如果這一切遊資行為真的發生,那麼經營戶們將面臨更為嚴峻的生存環境。”

熱詞:

  • 業主
  • 黑戶
  • 做空
  • 土地證
  • 協議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