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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傳大女生一人飾7角騙警察 撈錢30余萬獲刑5年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7日 04: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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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歲的中國傳媒大學女生楊某,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了一名30多歲的鐵路警察。交往中,楊某虛構父親是警界高官,舅舅是房地産商,並與這名警官發生了性關係。之後,她一人分飾7個角色,以欺騙和恐嚇手段詐騙勒索共計30余萬元,導致這名警官欠下外債,還離了婚。

  記者昨天獲悉,楊某已被市二中院終審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和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

  女生約警察發生性關係

  據被騙的鐵路警察李某陳述,去年6月初,他在網上認識了網名為“別手賤”的女孩,並向對方透露了真實身份。對方自稱叫張冉,是河北省三河市人,是中國傳媒大學的在校生,其父親是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準備調往公安部。

  在此後的聊天過程中,李某告訴張冉,自己已經結婚,但夫妻感情不太好,有點寄人籬下的感覺。張冉聽後耐心勸説。張冉稱,和李某聊了一段時間後,李某提出想離婚,和她好,之後就約她見面。

  去年6月中旬,張冉同意見面,但是卻以自己編造的表妹身份出場。當天,李某開車趕到傳媒大學時,張冉半天沒出現。隨後,她打電話稱自己外出辦事趕不回來,想麻煩李某將自己同在傳媒大學上學的表妹楊菲送回河北燕郊的家裏,李某答應了。不一會兒,張冉出現在李某面前,並稱自己是楊菲。

  路上,李某和楊菲核實了張冉家裏的情況。在路過三河市一家賓館時,楊菲稱那個賓館是她家開的,並稱自己的舅舅是河北燕郊一家房地産公司的老總。李某對這些沒有懷疑,他説兩人一起吃飯、唱歌,後來發生了性關係。

  分身多角色警察中圈套

  次日,當李某在網上遇到張冉時,張冉質問他為何與楊菲開房。李某並不知道張冉就是楊菲,不停地解釋著。此後,他經常和楊菲見面,和張冉只能網上聊天。

  李某説,他和楊菲説起自己有個叔叔是做電梯的,讓楊菲幫著聯絡業務。去年7月6日,楊菲答覆稱已和舅舅説好,同意在房地産項目中用李某叔叔的電梯,但讓他拿出3萬元作為好處費。李某稱,他沒那麼多錢,只拿了1萬,楊菲則答應和張冉每人幫他墊付1萬。

  幾天后,楊菲給李某打電話,稱電梯品牌不合要求。此後,還有自稱楊菲舅舅、舅媽的人給李某發短信,稱造成工程延期要求做出補償,李某立即向戰友借了1萬元,又從妻子手裏拿了2.2萬元。

  李某説,楊菲和他交涉完,他又接到張冉的短信,稱她為了幫他彌補工程損失,把股票都賠錢拋了,讓他賠償,否則就把他和楊菲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事説出去。他怕張冉鬧事,就到處借錢,甚至向單位領導開口,總共又湊了26萬元。

  不忍受威逼警察去報警

  李某説,在張冉要錢的過程中,多次威脅稱要到他家鬧,到他妻子家鬧,還要找公安局、找黑社會的人整他,甚至説讓在公安廳工作的爸爸派手下抓人。另外,雖然自己交出了30余萬元,但仍然沒有換來安寧,李某稱,他依舊不斷接到陌生號碼發來的恐嚇短信。

  去年8月5日,李某無奈之下,將實情告訴了父親。他坦言,因發生過不正當兩性關係,被對方要挾。最終,李某在父親的陪同下去報警。途中,李某還不停收到恐嚇信息。李某父親稱,嚇得兒子想賣腎賠錢,好息事寧人。迫於無奈,李某選擇與妻子離婚。

  接到報案後,警方在中國傳媒大學抓獲了那名自稱張冉的女孩。

  女生賠損失終獲5年刑

  經查,張冉其實是楊某,但不叫楊菲,21歲,是中國傳媒大學的大專在讀生,父母是河北省三河市的普通教師。楊某的父母稱,楊某只有一個舅舅在三河市燕郊開一家門診部,家裏沒有親戚搞工程,也沒人在公安廳工作。

  據楊某供述,她之所以編造父親和舅舅的身份,都是在網上隨便聊的,“因為網上聊天不都是實話”。她在網上、電話中,分別以張冉、楊菲、楊菲舅舅和舅媽等7個角色和李某聊天、發短信,説了很多威脅恐嚇李某的話。對於為何要詐騙李某,她稱自己並非有意,而是李某自己動機不純。收取的錢,她自己花了一部分,買了包、首飾等。

  在豐臺法院一審開庭時,楊某又試圖推卸罪責,辯稱自己收取的30余萬元是李某主動交給她暫存的。豐臺法院認為,楊某以給李某聯絡電梯生意及要求李某賠償損失,騙取李某4萬餘元,構成詐騙罪;她又以與李某發生過不正當兩性關係等相要挾,向李某索取26萬元,構成敲詐勒索罪。鋻於她能退賠李某全部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法院一審酌予從輕處罰,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000元。

  宣判後,楊某上訴,稱自己只構成詐騙罪,並希望法院考慮她是初犯且是在校學生,對她減輕處罰。市二中院認為,楊某確實構成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一審法院已對她酌予從輕處罰,量刑並無不當。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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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某
  • 傳媒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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