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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契約”助學模式遭遇誠信尷尬 還款者不足5%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5日 13: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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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2011年度仲明助學金頒發儀式在順德國華紀念中學舉行。在碧桂園董事局主席楊國強、仲明助學金管委會負責人陳心宇等愛心人士的見證下,廣東19所高校的533名受助學生獲發放助學金。據了解,每名大學生將獲得3000元助學金,並簽署《仲明助學金道義契約》,承諾在未來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償還本金以幫助更多的貧困學子。

  而記者獲得的仲明助學金統計數據卻顯示,仲明助學金髮放14年來,已有6446名貧困大學生接受仲明助學金的捐助,楊國強為這一助學金傾資達1900萬元,而至今僅有283名學子返還了助學金,還款額近80萬元。

  相比于283名還款者,未還款的受助人佔了大多數,這是否意味著信用缺失,道德契約的失落?各方對此解讀不一。記者調查發現,由於主客觀因素影響,確實導致相當多的受助人至今未能還款。

  某高校學生對記者表示,聽説過仲明助學金,但由於學校各類獎學金非常多,對該助學金的情況了解不多,只知道是針對貧困大學生的。而據了解,有獲得助學金的同學,就不會再獲得學校給予的其他獎學金。這使得部分學生産生該助學金等同於一般獎學金的想法,即看作一次性的獎勵,而不需要畢業後再還款。

  此外,接受仲明助學金的學生家境貧困,大多數還需要通過國家助學金來輔助完成學業,而畢業之後在一定年限內,不僅需要償還本金,還需要付一定的利息,在此情況下,大多受助者都優先選擇償還國家助學金,而將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仲明助學金押後還款。

  也有獲得助學金者向記者表示,事實上,相當一部分受助者並不是不願還款,而是確實沒有能力還。由於受助人多數家庭貧困,工作後的生存壓力加上家庭負擔,確實沒有更多的能力還款。而由於仲明助學金沒有任何法律文件強制要求還款,因此還款與否更多看個人是否尊重承諾。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這當中確實有相當一部分受助者是因為忘記還款或者無償還意識而未及時向仲明助學金管委會償還助學金。在一些公益人士看來,正是這類不還款者讓仲明助學金遭遇了“誠信和感恩尷尬”。

  “道德契約”是否值得堅持

  記者了解到,在目前的公益慈善領域中,楊國強的“道德契約”助學模式也屬罕見。與其他企業設立的助學獎學金多以品學兼優、家庭貧困作為資助標準不同的是,仲明助學金更增加了一條“道德契約”,在不需要大學生做任何經濟抵押的情況下,承諾在經濟情況許可時,返還助學金並加入到助困的行列中,回報社會將愛心傳遞。

  對於眾多受益學生來説,這筆錢確實有雪中送炭的意味,而在陳心宇看來,這筆款項不應被視為一種物質上的贈與,而應看作精神上的鼓勵和感恩回報的誠信諾言。對於仲明助學金面臨的如此尷尬境況,陳心宇表示了憂慮:“我感到大學生對誠信問題的認識與實踐,與楊國強長期堅持的無私奉獻精神相比,離楊國強所期待的境界,還有一定的距離。”

  而仲明助學金的創立者楊國強在談及此事時,則給予了更多的寬容:“我希望的不是受助人把錢還給我,而是希望受助的人可以轉而將這筆錢用於幫助像他一樣需要幫助的人,我們需要的是傳遞愛心,和感恩回報這個社會。”

  對於這種“道義契約”的教育公益做法,中山大學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秘書長朱健剛認為:“捐贈不等於投資。”“讓投資道德的企業家失望”的説法,他並不完全認可。在他看來,如果僅僅以還款人數來衡量“道義契約”,並對大學生誠信問題進行拷問,其實是存在一定誤解的。碧桂園的“道德契約”助學模式,在眼下頻現道德缺失的社會中,值得提倡和光大。“雖然很多人認為現在是道德水準下降的時代,但重要的是改變自己的成長方式,每個人通過改變自己可以去改變這個社會。這個時代不單單需要富人來做公益。”

  南方日報記者 李廣軍

  實習生 魚莎莎

熱詞:

  • 大學生誠信
  • 國華紀念中學
  • 尷尬境況
  • 道德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