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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給保胎孕婦錯送墮胎藥 院方稱非醫療事故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1日 12: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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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姐服下的墮胎藥。

  一名孕婦在汕頭婦産醫院做保胎治療期間,送到她病床前的竟然是另外一個病房孕婦的墮胎藥。這起發生在上月的事件,仍未平息——雖經醫院救治已確認胎兒暫時得以保住,但“保胎”險變“墮胎”的孕婦卻不知道這次錯誤給肚中的胎兒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事發醫院院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這是一起護理差錯,是“個人工作責任心的問題”,當事護士在前日被停職。

  事件:

  護士送藥錯病床

  10月6日,懷孕兩個月的鄭小姐有出血症狀,到汕頭婦産醫院診治。醫生檢查後確認宮內早孕、先兆流産,遂收治在醫院4樓婦産科病區,給予保胎治療。

  在這個病區的31號床,是一間單人病房。10月9日這天,鄭小姐的病情已有所好轉。上午,一名護士送來了3片糖衣藥片,囑咐按時吃藥然後關門離開。11時,鄭小姐服下了藥片。

  可服藥後沒多久,鄭小姐覺得手心發癢渾身不適。原來她服下的是“米索前列醇片”,這是一種墮胎藥。院方告訴鄭小姐,是護士發錯了藥。本來發到11號病床的墮胎藥,被送到了31號保胎病房。

  院方:

  護理差錯非醫療事故

  院方負責人在昨日對本報記者證實,確實是護士將藥物送錯了房間。但汕頭婦産醫院院長劉加忠強調説:“這是一起護理差錯,不是醫療事故。”

  這是一名剛剛畢業的護士,僅僅20歲。她的崗位是助理護士,還暫未取得相關資格證。

  在10月9日後,醫院對已經服下墮胎藥的保胎孕婦進行了系列診療措施,臨床觀察近一個月後復查彩超確認告知鄭小姐保胎成功。

  “保胎成功?你告訴我什麼叫保胎成功?能夠保證胎兒沒有受到這次用藥的影響?”對此,鄭小姐的一位家屬在昨日對記者表示不能接受。因為擔心,鄭小姐提出一份協議,沒有要求金錢賠償,但要求醫院保證胎兒能夠健康出生。

  護士:

  已被停職處理

  汕頭婦産醫院的副院長鄭群對記者説,根據藥典記載,米索前列醇片吸收快、排出也快,“體內不會産生積蓄。”她説,孕婦擔心藥物會造成胎兒畸變等問題,根據藥典描述是不存在的。

  醫院在前日宣佈了對送錯藥的助理護士的停職處理決定,汕頭市當地衛生部門也已在昨日下午在該院護理部對這一事件進行深入了解。但醫院和鄭小姐雙方都稱,還不能就這次送錯藥事件達成協定。(記者陳正新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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