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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手機要求拿錢贖回 浙江男子27年11次“進宮”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21: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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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寧波10月27日電(記者 何蔣勇)從18歲到45歲,走過27個年頭。人的一生,又有幾個這樣的27年?然而,浙江奉化的毛某卻將這人生最精彩的27年時間花費在了往返于監獄與審判席的路上。2011年10月27日,毛某又再次出現在他那再熟悉不過的被告人席上。這讓已經幾次作為他的案件的主審法官孫法官也不禁思考,這個人生活的意義到底在哪?

  1966年出生的毛某自1984年因盜竊被勞動教養後,似乎一直跟牢獄有著不解之緣。27年來,他先後十一次“進宮”,看起來毫無悔意。

  具體翻翻他的歷史,真是令人咋舌:1984年因盜竊行為被勞動教養二年;1990年10月因盜竊罪、詐騙罪被判刑四年;1994年10月又因詐騙行為被勞動教養二年六個月;1997年因招搖撞騙罪被判刑一年六個月;1999年、2003年、2005年因詐騙罪分別被判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年和一年六個月;2001、2007年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十個月;2010年4月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11年4月,他剛被刑滿釋放,沒想到兩個月後,立馬又被刑事拘留了。

  原來,毛某於今年6月21日下午17時左右來到奉化尚田鎮上的一條大街幫女朋友買空調。見有家店舖外邊墻上寫著“空調”二字,他便進去了。店主是個女人,告訴他空調已經買完了並給了他另一家空調店的電話,自己轉到裏間廚房去做飯了。毛某邊用自己手機撥打著那個號碼,邊跟了過去,突然看到廚房桌子上放著一隻紅色皮夾,這可算是意外的“驚喜”。他見老闆娘沒留意他,迅速拿起皮夾,佯裝著打電話又從店裏走了出去。得手後,他一數,皮夾裏有整整3000元錢。

  第二天,他路過奉化市南大路一家電瓶修理店,該店有三間店面,他瞄到最右邊一間沒人的房間裏桌上放著一隻金立手機,店主此時正在最左邊那間。他瞅準時機,直接進去順手牽羊將手機取走了。店主發現手機丟失後,立刻給這個手機打了電話,毛某竟然接聽了,還説是自己的孩子從店裏不小心拿出的,要求店主出400元贖回,前去交易時卻被民警抓了個正著。

  到案後被問及為何這麼快又作案,毛某聳聳肩道:“我這麼多次從牢裏出來,沒房子沒工作,不偷錢能幹啥?”這倒的確是個惡性循環。

  然而,在司法工作人員的深入詢問後,得知毛某作案並不僅僅是因為沒工作養家糊口這麼簡單。他在筆錄中坦白,第一天偷到錢後,自己立即去了後方一隻牌九場子賭博,當場輸了兩千六,這麼一來口袋就又空了。據悉,以往幾次偷騙“進宮”也同他的毒癮脫不了干系。

  毛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其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係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毛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千元人民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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