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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情侶靠生孩子賺錢 賣四子女獲利7萬餘元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02: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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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徐州10月26日電 (拾冠之 朱莉)杜亮與耿晶(女)在同居的四年時間內,先後將自己出生不久的四名子女賣與他人,共獲贓款七萬餘元。記者今日獲悉,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這起拐賣兒童案,一審判決被告人杜亮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耿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據了解,被告人杜亮、耿晶二人未辦理婚姻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2006年3月,耿晶在邳州市一鎮衛生院分娩一女孩,女孩出生後臉青紫,不哭不鬧,“夫妻倆”認為孩子有病,恐以後無錢醫治,便通過他人介紹,將剛剛降臨的女兒送給徐某喂養,並非法獲利6600元。

  2007年6月至2010年5月間,二被告經過商議,為償還債務、用於家庭生活、做生意等,先後通過他人將所生育的3個孩子賣給曹某、張某和孫某撫養,獲得贓款68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出賣剛出生的親生子女,其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本案係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被告人杜亮起主要作用,係主犯;被告人耿晶起次要作用,係從犯。兩被告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經考察,被告人耿晶符合社會監督改造條件,對其宣告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宣告緩刑。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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