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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校亂收費愈演愈烈屢禁不止 已成滋生腐敗溫床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8日 0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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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繳越多,越多越亂,越亂越繳

  搞不定的擇校費

  “老爸,看你的!”

  某學區房的廣告,直白地説。

  屢禁不止、愈演愈烈的高昂的“擇校費”(亦稱“贊助費”),無疑成為“拼爹”的重中之重。一份被家長們廣為傳閱的2011年北京市部分知名小學的“幼升小”擇校費價位表中,最低為8萬元,最高的達到25萬元。

  在一所重點小學的門口,數位正在接孩子放學的家長認可了這份名單上他們所關注的學校價格,他們中間,繳納“擇校費”最低的是10萬元。

  每年開學前,家長們為了讓孩子進名校,托關係、走後門、遞條子,各顯神通。今年五六月份,北京市某重點中學校長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時表示,因為遞條子的實在太多,每年這個時候,他都必須要關手機“避上一陣”,話音剛落,其手機上就接到了一條“求幫忙”的短信。

  為了擇校,一些家長把戶口挂在著名學校的片區內,但是實際居住地卻不在那裏,即所謂的“挂戶”。教育圈流傳著一個頗為戲劇性的故事:北京某實驗小學的老師做家訪,竟發現8個學生家的門牌號碼,是學校附近的一條馬路邊的廁所。

  而通過“擇校費”斂財的現象更是屢禁不止。

  2008年被揭露的中關村三小腐敗案中,該校的賬外資金超過了1億元,幾乎全部來自於“片外”學生入學繳納的“擇校費”。據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2011年6月公佈的調研報告顯示,教育系統的職務犯罪近幾年呈上升趨勢,多表現為中小學校長利用負責招生的權力,私自招收編外學生,侵吞單位賬外款。

  去年10月13日,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發佈《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表示,“力爭經過3到5年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一年過去了,擇校亂收費問題依然“群眾反映強烈”。

  近日,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與某網站聯合舉辦的關於“小升初”狀況的網絡民意調查中,88.6%的網友認為北京市“小升初”問題“嚴重、非常嚴重”。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則稱之為“民怨沸騰”。

  合法的“擇校費”

  9月5日,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編寫的《北京市小升初擇校熱的治理:路在何方》調查報告(下稱《小升初報告》)在京發佈。

  調查報告負責人,北京理工大學教授、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在接受《中國經濟週刊》專訪時表示,之所以選擇“小升初”作為研究對象,是因為相關部門對這一階段的監管存在真空且“民怨沸騰”。

  “實際上這一階段收取‘擇校費’是‘合法化’的。”楊東平説。根據《小升初報告》披露的內容,義務教育階段名校收取的“擇校費”多稱“贊助費”,是有關部門許可的,是“合法”的。例如,北京市小學和初中擇校費的“法定”標準約為3萬元,但因人而異,被要求繳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大有人在。家長要將擇校費存到區教委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教育基金會賬戶上,但無任何正式單據和憑條。區教委一般按70%~80%的比例返還給學校,要求收支兩條線,主要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師待遇。正因為如此,名校收費的動機十分強烈。

  廣東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頒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問題的通知》顯示,擇校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財政部門按50%的比例返還給招生學校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其餘部分返還給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用於扶持和改造本地薄弱學校。

  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原教育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管是各省份間具體執行何種比例返還,“收支兩條線”的形式一直存在,在客觀上也助長了愈演愈烈的“價格戰”。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監察廳副廳長孫繼業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坦陳,“擇校費”這個名目,在各學校的賬目裏是不出現的,基本上都是以捐資助學費的形式出現。《教育法》第48條規定,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向義務教育捐贈,所以有些學校就打擦邊球,鑽政策的空子。

  對此,楊東平補充,北京地區的“贊助費”都是直接交到各個區的教育基金會,像海淀區教育基金會,都不直接交到學校,基金會的錢是由區教育局來掌握的,再按照一定比例返還給學校。

  “這個在北京市等於是公開的,它有一個很冠冕堂皇的説法,收這個費就是為了改造薄弱學校縮小差距,其實這是加大學校差距的主要因素。因為現在公辦學校獲得的國家撥款都差不多,所以造成差距的主要來源就是這種‘贊助費’、‘擇校費’。”楊東平説。

  錢去了何處?

  今年5月,廣州市第一次公開了市內各區中小學的擇校費數額,高達11.39億。其中捐資助學費94405.87萬元,擇校費19520.99萬元。

  相關文件中,對於資金的具體流向的表述,多為“嚴格用於教育系統公用支出,不得用於教職人員的工資、福利等開支”,或是“擇校費應全部用於學校的發展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挪用擇校費發放教師、幹部、職工工資、獎金、福利或平衡財政預算”。

  但實際情況是,由於表述模糊,“用於學校發展和改善辦學條件”成了一個大筐,形形色色的內容都被裝了進來。9月15日央視《焦點訪談》播出的《擇校費到底用在了哪》節目中,廣東不止一所學校將擇校費用於支付教師福利、臨時工工資、物業乃至為學校購置新車。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北京。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北京某重點中學教師向《中國經濟週刊》透露,學校的多功能廳已經很新,但每年都要“修葺”,“現在比人民大會堂還要氣派”,而他們的工資也確實比普通中學的老師有優勢。

  對此楊東平表示,希望北京也可以公佈擇校費。至少區教育局要公佈區教育基金會收了多少錢,返回給學校多少,都花到哪兒去了,“這筆鉅款的數目沒有人知道,至少要先信息公開”。

  “迫於經濟的壓力”成為許多收費學校的託詞。對此,孫繼業予以否定。他認為,目前我國已經實行了義務教育的保障機制,經費逐年提高能夠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行,凡是能夠收這些費的學校都是軟硬體比較好的學校,尤其是硬體不需要大的投入、建設,不大存在經費的壓力。

  楊東平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收取“擇校費”的名校,絕對不是因為缺錢,且名校還利用這筆錢在全國範圍內招老師,把各地的名師招過來,更是加大了學校的差距。而且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費”加劇了社會的不公,容易滋生腐敗。

  據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統計,從2006—2010年10月底,共受理涉及中小學在職人員的舉報線索32件,其中涉及職務犯罪線索15件,包括貪污線索7件,索賄、受賄線索4件,挪用公款線索2件,其他職務犯罪線索2件。據了解,舉報線索主要發生在招生等領域,且被舉報人多為“一把手”,校長、書記有11人,約佔35%。

  “擇校費”儼然成為了滋生腐敗的溫床。

  關鍵是主管部門的決心

  如何才能從根源上遏制住“擇校亂收費”?

  2011年3月,北京市與教育部簽訂《北京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承諾到“2015年,本市16個區縣全部實現縣(區)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7月,北京市與所屬16區縣正式簽訂責任書,落實此事。同時發佈《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意見》,明確要求:“嚴格執行關於捐資助學的有關規定,嚴禁捐資助學與學生入學和招生錄取挂鉤,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挂鉤的任何費用。”

  對此,楊東平表示,只要“相關主管部門下了決心,事情就不會難辦”。《小升初報告》希望是“三步走計劃:第一步,2012年,實現取消贊助費和擇校費;2013年,實現取消佔坑班,還要調整劃片、擴大就近入學,並且取消共建生、條子生和推優生;在2015年取消初中階段的重點學校,實行示範性高中名額下放,實施教師流動制度以及學校合理佈局均衡配置資源”。

  楊東平舉例,像上海、杭州就沒有“擇校費”問題,究其原因是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態度是“絕對不能收,誰收誰撤職,非常嚴格,這是高壓線”。而且杭州連高中階段的擇校費都取消了,上海也已經承諾兩年之內取消高中擇校費,北京只提出“逐年減少”,但什麼時候取消沒有具體時間表,所以北京在這方面還是比較後進。

  《小升初報告》發佈的第二天,楊東平就把報告送給了北京市教委,但到現在還沒有回應。“我們希望能跟教育主管部門坐下來溝通,面對面交流一些想法,但遺憾的是,至今還沒有人來找我們。”楊東平不平靜地説。(記者 張璐晶)

責任編輯:南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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