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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吃桂圓卡住喉嚨 兩保姆怕挨罵撒謊致其死亡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1日 17: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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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歲男童吃桂圓卡住喉嚨

  兩個保姆怕挨罵撒謊到底

  告訴醫生孩子沒吃任何東西

  搶救被延誤,男童窒息死亡

  兩個保姆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面臨牢獄之災

  兩個保姆在家,一個弄飯,一個帶兩歲多大的男孩。

  一個保姆喂了孩子一顆桂圓,哪知桂圓卡在孩子喉嚨,吞也吞不下,吐也吐不出,呼吸困難。

  兩個保姆慌了手腳,背著孩子跑到小區外面藥房,謊稱孩子生病了。別人幫打120,醫生趕來,孩子已奄奄一息,她們依然撒謊稱孩子沒吃任何東西,只是稱孩子病了……

  由於一再延誤,孩子被送到醫院後因窒息死亡。

  重慶晚報記者昨日獲悉,兩個保姆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前日被起訴到江北區人民法院。法院將在近期開庭審理。

  幼童吃桂圓被噎身亡

  小浩(化名)出生於2006年10月,家住江北區華新街某小區13樓,父親姓曾,家庭殷實。2008年1月、12月,曾家分別聘請50多歲的李會、梁芳(均為化名)當保姆,李會主要負責家務,梁芳照顧小浩。

  2009年1月3日,元旦節最後一天,曾先生和妻子去看電影,將孩子留在家中,由兩個保姆照看。下午5時45分左右,梁芳到廚房做事,讓李會幫忙照顧小浩。期間,李會給小浩喂了一顆桂圓。不料,桂圓卡在小浩的喉嚨,吞不下吐不出。李會慌了神,趕緊告訴梁芳。

  李會和梁芳立即背著小浩,來到小區外面的藥房。江北區檢察院指控,兩人擔心此事被主人知道要挨罵,先後向藥房工作人員和120急救醫生隱瞞實情,只稱孩子病了。

  後來,小浩被送到市兒童醫院。搶救過程中,醫生從小浩喉嚨裏取出一顆桂圓核。當晚10時左右,小浩因窒息、腦疝、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保姆的四個致命問題

  江北區檢察院認為,李會、梁芳在明知小浩被異物卡住喉嚨有生命危險,為逃避責任,不説明真相,延誤了治療時機,致其死亡,根據《刑法》第233條,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兩人刑事責任。

  知情人士指出,在小浩吃桂圓死亡的事件上,兩個保姆存在4個致命問題:

  致命問題1:不懂急救。

  據了解,事發後,兩個保姆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眼睜睜看著孩子一步步走向死亡。

  致命問題2:不會打120。

  李會,55歲,半文盲,農民,巴南區石龍鎮人;梁芳,58歲,半文盲,農民,綦江縣東溪鎮人。小浩在被桂圓卡住約20分鐘後才被送到藥房,還是藥房工作人員幫她們打的120。民警問兩人為何不在第一時間打120,兩人稱,不知道如何打120。

  致命問題3:延誤時間。

  出事後,兩人商量如何處理此事,但沒找到辦法。隨後,驚慌失措的兩人沒去坐電梯,而是背著小浩從13樓跑到1樓。

  致命問題4:一再撒謊。

  檢察機關指控,出事後,李會提議,別給任何人説小浩是吃桂圓被卡住了。藥房工作人員看小浩已經昏過去了,臉青面黑,就問出了什麼事。兩人撒謊説:“可能是突然病了。”120醫生趕來,問小浩是否吃了東西,李會再次否認,只稱是生病了。結果,醫護人員無法採取針對性急救措施。

  直到孩子死亡後,兩個保姆才講出實情。她們也因為隱瞞真相,將受到刑事處罰。

  悲劇或許本可以避免

  兩歲多的孩子吃桂圓,因為保姆無知和撒謊,最終死亡,一些醫護人員聽説此事後,深表惋惜。

  新橋醫院一位醫生説,人在窒息狀態下如果超出4分鐘,大腦就會缺氧,腦細胞就會死亡。出現這種情況,要把病人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據了解,小浩所住小區樓下不遠處有兩家社區診所,如果兩個保姆及時將小浩送去搶救,孩子或許有救。

  保姆若説實話

  原本可免刑責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何桐雨説,出事後,兩個保姆採取了救助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她們當時能實話實説,原則上對這種意外情況不需承擔刑事責任。

  何桐雨律師説,遺憾的是,兩人一再撒謊,因此對小浩之死存在客觀故意,即應當知道桂圓卡住孩子喉嚨可能導致死亡,卻放任了這種後果。兩人將為自己的行為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

  異物卡住喉嚨

  應該這樣急救

  新橋醫院醫生介紹,幼兒被異物卡住喉嚨後,對意識清楚的患兒可採取兩種措施。

  1.背部拍擊法:將患兒騎跨並俯臥于急救者的胳臂上,頭低於軀幹,手握住其下頜,固定頭部,並將其胳臂放在急救者的大腿上,用另一隻手的掌部用力拍擊患兒兩肩胛骨之間的背部4~6次,使呼吸道內壓驟然升高,有助於鬆動異物並排出體外。

  2.胸部手指猛擊法:患兒取仰臥位,抱持于急救者手臂彎中,頭略低於軀幹,急救者用兩手指按壓患兒兩乳頭連線與胸骨中線交界點一橫指處4~6次。必要時可與上一種方法交替使用,直到異物排出。

  對意識不清的患兒,先進行兩次口對口、口對鼻人工呼吸,若胸廓上抬,説明呼吸道暢通;相反,則呼吸道阻塞,應先排出堵塞物,再施以人工呼吸。輪換拍擊背部和胸部。連續數次無效,可試用手指清除異物,如此反復進行,等待醫護人員到來。

  醫生提醒,千萬不要讓孩子站著拍背,那樣做往往會加劇窒息。

  哪些情況下保姆會擔責

  哪些情況下,保姆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何桐雨律師説,保姆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前提要看是否自身存在過錯。

  何桐雨説,保姆在帶孩子玩耍過程中盡到了職責,孩子受了傷,保姆就不會承擔責任。如果孩子還不會走路,保姆卻牽著他(她)走,致使孩子受傷,保姆就該擔責。

  如果保姆丟失鑰匙,卻不告訴僱主,結果鑰匙落入小偷手中。由於未及時換鎖芯,小偷開門入室,致使僱主財物受損。這種情況下,保姆會不會擔責呢?何桐雨表示,如果小偷落網,小偷會為僱主的損失負責;如果未捉到小偷,又有證據證明盜竊由保姆丟失鑰匙引發,那麼,保姆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僱主與保姆應善於溝通

  本案中,兩個保姆擔心挨僱主罵,不敢將實情及時告訴僱主、藥房工作人員和醫生,致使孩子延誤搶救時機死亡。那麼,平時,保姆與這家僱主是如何溝通的呢?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試著撥打小浩父親曾先生的電話,發現已停機,與保姆聯絡也未果。雙方平時是如何相處的,不得而知。不過,從孩子生命垂危,保姆仍堅持撒謊到底的情況來看,雙方的溝通存在障礙。

  一位家政專家説,保姆與僱主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雙方應當平等相處,坦誠相待。目前,保姆的總體素質不是很高,難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毛病,有的僱主吹毛求疵,非常苛刻。其實,雙方若能相互理解、包容,那麼將會更加和諧。

  雇請保姆先看有無資質

  據了解,李會和梁芳都是小浩父母從渝中區南紀門勞務市場請的,兩人都沒有上崗證。昨日,市家政協會有關人士提醒,雇保姆,最好請經過培訓有等級證的保姆。

  她説,家庭急救,是保姆培訓時的必修課。如果當時兩個保姆都有急救經驗,孩子或許有救。她建議,即使請到沒有經過培訓的保姆,也該讓她們參加培訓。

  據介紹,有的培訓是政府組織的,免費。收費的培訓,一般只需數百元。

  過失致人死亡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主觀上出於過失,客觀上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即行為人應該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致人死亡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到這種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致使受害人死亡的結果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