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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撬鎖入戶扣押物品要挾租戶交房租被判刑1年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0日 04: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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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 李某未經兩名租戶同意,趁他們不在,分別強行進入他們承租的房屋,將他們屋內的筆記本電腦、電視、冰箱等物品非法扣押,以此要挾租戶交房租。昨天,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據檢方指控,2009年6月,被告人李某以陳女士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繳納房租為由,未經陳女士同意,趁其不在之機,強行進入其承租的昌平區回龍觀一小區房屋內,將其屋內筆記本電腦非法扣押,以此為要挾索要800元。李某還拒不退還陳女士押金及一個月租金共計1800元。去年11月,李某以同樣理由,強行進入張先生承租的房屋內,將對方屋內的電視、冰箱、電腦、DVD機等物品非法扣押,並拒不退還押金人民幣800元。

  在庭審中,被告人李某拒不認罪。李某表示,自己是房屋的主人,其收回房屋是合法行為。然而,涉案兩套房屋的房主證實,他們將各自的房子出租給了李某,相關租房合同約定李某不能私自轉租房子。但是,李某還是將房子轉租了,從中謀取私利。

  一審法院判決李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李某不服,提出上訴。李某的辯護人認為,李某侵入陳女士住宅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李某與張先生之間係因房屋租賃産生的民事糾紛,其行為不構成犯罪。最終,市一中院沒有採納李某及其辯護人的意見,該院終審駁回李某上訴,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陳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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