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西安審議限制養犬條例 三環以內每戶限養一隻犬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8日 02: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西安晚報訊 (記者 徐欣然) 昨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形成了《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徵集到各界意見和建議557條形成,提出我市三環內每戶限養一隻,禁養大型犬。犬類經營活動場所,應當遠離居民生活區、學校、幼兒園等場所。

  此次《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將三環路以內區域及三環路以外的城鎮居民居住區、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醫院、文物古跡保護區、風景名勝遊覽區等區域都劃為重點限養區;其他區域為一般限養區。

  重點限養區內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單位飼養或者一般限養區內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須實行拴養或者圈養。重點限養區內每戶限養一隻;一般限養區內每戶養犬不得超過兩隻。

  此次《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明確“。犬類經營活動場所,應當遠離居民生活區和學校、幼兒園,防止犬只擾民和破壞市容環境衛生。

  目前我市犬只數量已超過30萬隻,而每年接受狂犬病免疫的不到3萬隻,因狂犬引發的傷亡事件每年都有發生;犬只死亡後屍體隨意處置,也給公共衛生安全留下了隱患。

  此次《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提出,農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動物防疫機構和動物診療機構實施犬只檢疫免疫。養犬人、養犬單位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將犬只屍體送至指定的無害化處理場所,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亂扔犬只屍體。

責任編輯:邢斯馨

熱詞:

  • 限養
  • 養犬
  • 犬類
  • 犬只
  • 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