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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溺亡四名同伴隱瞞不報 冒充死者上網被發現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3日 02: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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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溺亡 四同伴隱瞞不報

  冒充死者上QQ被發現才説實情 被訴賠償

  “因為他們隱瞞真相,孩子的屍體在水裏泡了那麼多天!”死者家屬説。今年5月在玩伴溺水後,同行的4個夥伴不僅對此閉口不提,還冒名用QQ與死者家屬聊天。昨天,死者家屬將京密引水管理處、4個未成年人及家長訴至懷柔法院雁棲法庭,要求賠償47萬餘元。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孩子失蹤 意外QQ上現身

  瞿先生今年41歲,因喪子之痛,他選擇從懷柔搬至通州,瞿先生稱“這樣才能讓愛人好受點”。今年5月22日,直到晚上9點多兒子小傑還沒有回家。前一天小傑因貪玩晚歸被瞿先生責罵,瞿先生自然認為兒子又貪玩去了,於是很惱火。

  當晚,小傑的朋友小常、小偉、小浩和小馮還來家找小傑,他們中最大的13歲,最小的只有7歲。瞿先生稱小傑沒回家後,幾人就走了。起初瞿先生認為孩子是想週末多玩會兒,但不料第二天也沒見蹤影,於是他報了警,並找來30多位親戚在懷柔周邊尋找。期間,他們也詢問過小常幾人,但孩子們均表示“不知道”。

  5月25日,當小傑的QQ亮起時,家人一下興奮起來,在詢問他為何不回家時,小傑沒有回答。家人推斷小傑是為逃避臨近的考試選擇離家出走。誰料,小傑沒被套出,卻套出了電腦那頭冒充小傑的人小偉。發現露餡兒的小偉,只得説出實情小傑早在22日就已溺水身亡。

  溺水身亡 同伴隱瞞真相

  5月22日,小常、小偉、小浩和小馮相約去學校南邊的京密引水幹渠游泳。幾人在出發時正巧看到小傑,於是邀他一起去。小偉説:“幾人中除小馮外沒人會游泳,所以我們都在岸上看。”於是小馮笑話幾人膽小。小傑不願被嘲笑決定下水試試。他站在堤壩的斜坡上,開始慢慢向水裏走,而就在此時,腳底一滑,小傑順勢掉進了水裏。

  據稱。小馮見狀後下水撈救,但因力氣小,幾次都沒能救出小傑。期間,一個成年人從此經過,問是不是有人掉水裏了,小馮馬上稱“沒有”。4人在尋找無果後,選擇了離開。因為知道闖了大禍,他們約定對此事閉口不談。小偉因為一直不安,便開始冒用小傑的QQ聊天,為的是讓小傑的家人放心。

  5月29日,一名在懷柔水庫打魚的男子發現了小傑的屍體,而此地離小傑落水處足有30公里。

  小傑的父母認為,4個孩子隱瞞實情存在明顯過錯,且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沒有在幹渠上設立圍欄也存在過錯。因此他們將京密引水管理處、4個未成年人及家長訴至懷柔法院雁棲法庭,要求賠償47萬餘元。

  昨天,小傑的表姐夫葛先生作為證人來到庭審現場。他稱,從案發到庭審前,不論是引水管理處還是孩子家長,始終沒人表示過問候,這讓家人很寒心。“孩子的父母至今無法接受事實,根本參加不了庭審。而孩子從小是爺爺、奶奶帶大,所以我們也沒敢告訴老人。”

  被告開脫 撒謊因為年紀小

  庭下小馮的家長告訴記者:“事發後孩子有過施救,不能因為孩子能力有限沒救成,就從英雄變成被告!”小馮的辯護律師認為,孩子對小傑的死本身不存在過錯,小傑是自己失足跌落,對於告知家長實情,小馮等人沒有相關法律義務。“孩子們因為年齡小,害怕被家長責備,於是選擇不説,符合未成年的生理特徵。”

  冒充QQ聊天的小偉家長也表示:“孩子雖然淘氣,但不壞。我想他本意就是怕家長擔心,因為小,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才選擇了冒名。”目前本案仍在審理中。(文中均為化名)

  晨報記者 荀覓

  

責任編輯:郭思宇

熱詞:

  • QQ聊天
  • 死者家屬
  •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