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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查號臺被批已“變味” 稱正規維修點查不到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1日 23: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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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上海9月21日電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近期接到投訴:俞先生根據114查號臺提供的“海爾特約維修部”電話,找到維修人員,結果後者三次上門更換冰箱風扇都沒修好。俞先生起了疑心,查證之後發現對方原來是“李鬼”。

  公益查號臺背後隱藏著什麼秘密?“李鬼”企業憑什麼躋身114查號臺的推薦前列?圍繞部分消費者的舉報和疑問,“新華視點”記者追蹤調查。

  家電維修“正規軍” 114稱“查不到”

  “很多知名品牌家電的維修點,打114都説查不到。”接到上海一些消費者反映後,記者撥打了114查號系統,明確要求查找三星電視機、西門子冰箱、海爾空調、松下空調等品牌企業在上海的特約維修點電話。果然,話務員的回答大都是“對不起,查不到”。

  隨後,114話務員熱情表示“可以給你推薦幾家維修企業”。當記者對“推薦企業”的身份和資質提出質疑時,話務員肯定地表示,這些是“擁有上海家用電器行業協會維修資質”的維修點,沒問題。

  但記者撥打這些“推薦企業”電話後卻發現諸多疑點。114推薦了一家名為“恒升”的三星電視機維修點,記者再次撥打114要求查詢上述維修點聯絡電話的單位名稱,答覆竟變成“長虹家電維修服務公司”。記者隨後撥打這個維修點電話,對方最後承認自己是“代理維修點”,但強調與“特約維修點”一樣,用的都是原裝零件。

  記者又用114推薦的名為“博月”的西門子冰箱維修電話,查詢發現是上海中良家電維修有限公司。上海家用電器行業協會秘書長李富春向記者證實,“中良”公司並未在114上進行過電話推薦業務,“前不久我們收到過一份‘中良公司’在114查號系統申請登記的表格,但我們核實後發現這家企業是假冒的。”

  114話務員稱“查不到”品牌家電企業特約維修點電話,事實果真如此嗎?記者根據三星公司官方網站公佈的維修服務網點名單,撥打114查詢,結果在公佈的7個特約維修點中,僅有1家查詢結果為“未登記”,另外6家都查到了準確的聯絡電話及地址。

  登記在冊的“正規軍”,聲稱查不到;名不見經傳的維修點,卻被突出推薦,114運營商到底玩的什麼“把戲”?

  “優先報號”成潛規則 堪比百度“競價排名”

  根據業內人士提示,記者以家電維修企業名義致電114,要求申請登記維修電話號碼。負責接待的張姓業務員表示,一般要提供營業執照、相關品牌的授權合同等證明材料,通過審核即可辦理“滾動播報”業務。

  張業務員表示可以“優先報號”,這是114的一項增值業務,涉及家電維修、汽車維修、開鎖、搬家等諸多領域。具體而言,在消費者只能提供部分查詢信息或進行模糊查詢時,114會推薦兩三家企業,每天不同排序進行播報。

  問及“優先報號”費用,對方解釋説,三星電視機的“優先報號”費為每年1.6萬元,海信電視機的“優先報號”費為每年1.2萬元。

  張業務員補充強調:“雖然現在系統顯示是有空位的,但我不確定是否有老客戶要續簽,我們114平臺的位子很緊缺。”

  一位曾與114合作多年的家電維修企業負責人透露,他從2003年開始與114進行“優先報號”合作,當時自己的公司是三個家電品牌的特約維修商,因此希望能在114查號系統進行“打包”推薦,但114規定每個品牌必須各自付費,而且價格連年上漲。出於成本等原因,他的公司最終與114“分道揚鑣”。

  “不出名的中小企業,希望通過此類方式來招攬生意,114也能從中賺到錢。”李富春坦言,正是因為近年來114推廣“優先報號”業務、把關不嚴,讓欠缺資質的“李鬼”企業鑽了空子,導致消費者投訴激增。上海家用電器行業協會目前參與了對申請企業的審查,但沒有參與114的業務利潤分成,“我們審查過的企業有三四十家,協會沒有收過一分錢。”

  不少消費者質疑,在公眾眼中,114是帶有普遍服務性質的特殊號碼,是具有一定公益服務性質的公共信息平臺,就像“黃頁號簿”。如今,運營商利用公共號碼資源和公眾的信任,給原本公益的事情披上了商業外衣,令人不解。

  “作為一個公共服務單位,114應該更加注重社會效益,現在卻變成了一個盈利項目。”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冬分析説,出於多年來形成的信任,一般人會直接認為114推薦的是知名的優質企業,“現在卻有點類似于百度等網站的‘競價排名’,公平性有待考量。”

  名為“公共服務平臺” 豈能“過度逐利”

  據記者了解,114查號臺在北方由中國聯通經營,南方由中國電信經營,成立初衷是打造一公共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政府機構、企業、社會團體等聯絡方式。近年來,隨著公眾信息需求增加,114的業務從原先的查號逐漸向酒店預訂、機票預訂、餐飲預訂等拓展,運營模式也發生諸多變化。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姚鈞認為,114如果推薦企業,就成為合同法中“居間”的角色,114必須對自己推薦的企業負責任,並盡到深入核查的義務。如果114還進行了商業交易,那就更需要負責任。

  姚鈞同時表示,114利用公信力,將其延伸給推薦的企業,“事實上就是把一個公共服務平臺變成了商業交易”,存在明顯的不正當性。

  有關專家指出,在一些國家和地區,114這樣的企業被稱為“公營事業”,是不以盈利為宗旨的;這種國有企業和公交、地鐵一樣,對全社會開放,是很有公信力的,因此社會對它的要求自然就不一樣。如果發生明顯的商業交易,一般會被定性為“違背公信的棄責行為”,有“公營事業法”等專門法律約束。

  相比之下,我國目前對這種“公營事業”還沒有明確的法律約束機制。

  針對一些消費者的質疑,上海工商部門表示,只會對114所在公司登記事項進行日常監管和監督。上海物價部門“12358”熱線表示,114的此類收費屬於商業行為,不屬於物價部門管理;記者詢問如果114收費不合理能否投訴時,熱線工作人員表示物價部門沒有定價權,也沒有制定相應的收費標準。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則表示,從行政法規的範疇上看,政府部門對114的管理主要針對其服務質量,比如114話務員的態度怎麼樣,“優先報號”可以“從行業角度進行協調”。

  一些專家和消費者呼籲,政府部門有必要對114加強監管,制定明確的行業規則。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説:“規則應是公開、公正和透明的,如果發生糾紛或者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114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周琳、俞麗虹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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