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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舉報經適房合同被冒簽 筆跡不一留多處空白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7日 05: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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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朝陽區豆各莊鄉村民在朝陽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樓下,展示有爭議的經濟適用房安置合同,合同的最後一頁為後來添加上的,村民稱並不知情,並被人冒充簽名。本報記者 孫純霞 攝

  新京報訊 (記者展明輝 實習生陳瑩磊) “工程延期完工,合同還出了問題。”近日,朝陽區豆各莊鄉經濟適用房二期(定向安置)的回遷戶遭遇了雙重打擊。

  村民稱,前日,不少人從開發商朝陽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下簡稱“朝開公司”)處拿到了房屋銷售合同正本,發現存在簽名被冒簽的情況,且十余處條款留有空白,合同最後還多了張補充條款。對此,朝開公司下屬兩個部門解釋不一,或稱有可能為業主親戚代簽;或表示不知情,業主可報警鑒定筆跡。

  房屋合同簽名不一

  豆各莊經濟適用房地塊位於東五環外約一公里的豆各莊鄉,總建築面積31.83萬平方米,銷售基準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4500元。

  據村民代表介紹,目前,該經適房一期已建成入住,而涉及到七八千戶豆各莊鄉回遷戶的二期工程,本應在今年8月30日完工交付,但因故延期。

  “兩年前,我們就把房屋銷售合同簽好了,但一直沒拿到手。”村民代表説,經過數月的交涉,朝開公司前日終於將合同正本送了過來。當日,約有300戶陸續領到。

  “我們正高興的時候,突然都發現(合同)簽字有問題。”村民代表拿出一份張姓業主的合同舉例説,每份合同中,共有六處需要業主簽名,但經過張的確認,其合同裏只有第二頁為其本人簽字,另五處均為他人冒簽。“兩個簽名完全不是一個風格的字體,誰都能看出來。”

  對此情況,不少村民表示認同,稱他們的遭遇與張業主類似。有村民懷疑,合同之所以被冒簽,是因為開發商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更改了戶型,現在的三居室戶型是由兩居室改造而成。

  開發商否認冒簽

  昨日上午10時許,記者隨十余名村名代表,前往朝開公司,與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商談。

  “不可能存在冒簽的情況,我可以以我的人格擔保”。聽完描述後,負責接待的行政辦公室副主任袁(音)先生對村民們做出保證。

  他表示,簽名不一的情況,他此前還不知道。至於其中的原因,暫時也無法解答。如果村民有懷疑,可以留下合同編號,讓公司展開調查,“你們也可以去有關部門鑒定筆跡,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我們。”袁先生説。

  昨日下午,朝開物業部一王姓工作人員表示,合同存在代簽可能,但不存在冒簽。“有可能是簽合同時,親朋好友代簽的。”王先生舉例解釋説,一戶回遷戶可能有好幾套房,每套房要簽好幾份合同,而一份合同需要簽幾個簽名,存在漏簽的情況,然後有親朋好友給代簽了。

  另外一種情況是,一名業主漏簽了一個或多個簽名,而他(她)身邊剛好又有另一名業主在簽名,手上有筆,所以順便幫其簽上了漏掉的名字。

  昨日下午2時許,十余村民代表對開發商的解釋不予認可,前往朝陽區建委信訪辦舉報此事。據接待人員劉先生表示,建委只負責監督二期工程的質量、建設情況,而合同問題不在該部門管轄範圍內。因此,他建議村民們走法律程序維權。

  昨晚,村民代表表示,由於大部分村民還沒拿到合同,整體的冒簽情況尚未掌握。下周,他們將開會進行商討,以決定是否集體報警解決。

  質疑

  合同中為何留有十余處空白?

  據村民提供的十余份《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經濟適用房二期(定向安置)銷售合同》顯示,每份合同19頁,其中都有12處留白,包括“土地使用權證號”,“土地使用權面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建築層數”,“建築面積”等。

  對此,朝開公司行政辦公室副主任袁先生表示,與北京市所有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合同一樣,豆各莊經適房的合同也採用同樣的格式,統一印發。但是,並不是裏面所有的空白處都需要填寫,“有些地方需要就填上,有些地方不需要的自然就不填寫任何東西”。袁先生表示,如果村民有異議,可以先為其登記具體情況,再逐一做進一步的了解和解答。

  兩年前簽好為何前日方拿到?

  據合同正本落款時間顯示,村民于2009年9月28日簽字,距今近兩年。村民代表説,期間,他們多次向開發商索要合同,一直沒有結果。“最近又找了他們好幾次,努力了這麼久才拿到手”。

  對此,朝開公司物業部王先生稱,當時,由於批文不全之類的原因,跟村民們商量後,經他們同意才把合同寄存在開發商這裡的。“後來還有某些原因,我不太清楚,但肯定不存在故意扣合同的情況。”

  合同為何新增補充條款?

  據村民代表稱,前日到手的合同最後一頁多了張補充條款,落款時間為2009年9月28日。據該補充條款顯示,“朝陽區豆各莊經濟適用房二期(定向安置)項目號樓單元號房目前沒有政府正式批復,一切數據暫定,以最終政府審批為準”。對此,村民們均表示不解。

  袁先生表示,當時,豆各莊鄉政府為了迎合國家相關政策,為了給村民多爭取利益,決定先拆遷,先蓋房,再等政府的批復。

  朝陽區建委信訪辦劉先生表示,所有的經適房開工前肯定都已得到政府認可,不然開發商不可能動工。而相關的文件批復,也是肯定會辦下來的。

  前後戶型圖存在差異?

  據村民介紹,在建的二期安置房戶型與已建成的一期房屋,以及當初公示的戶型圖存在差異。差異主要集中在三居室的房子。有村民懷疑三居是由二居改造而成。對此,開發商或相關部門未提前告知,徵求村民意見。

  袁先生解釋稱,部分戶型確實存在小的改動,但這方面都得到朝陽區規劃部門的審批。“雖然戶型改了,但總使用面積、容積率等方面都符合要求。”袁先生説。

  劉先生表示,無論是經適房還是商品房,一期和二期都不可能是一模一樣的,存在差異是正常的。

  業內看法

  就豆各莊鄉村民的遭遇,北京某知名房地産開發公司負責人認為,這些合同中留有很多空白,很可能是因為當時開發商沒有將相關的批文拿到,所以沒有具體數據,無法填寫。而批復下來後,開發商工作人員或因偷懶,或工作疏漏,沒有給數百份合同的空白逐一補寫上。

  至於業主簽名疑遭冒簽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不解。他認為,一般在商品房的買賣中,才可能出現冒簽的事件,原因是有工作人員想利用簽名,騙取銀行的貸款。而在經濟適用房方面,這個問題不會出現。因此,如果村民簽名確實被冒簽,原因需有關部門調查。

責任編輯:邢斯馨

熱詞:

  • 村民代表
  • 經適房
  • 合同編號
  • 房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