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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毒攜帶者燒傷求醫難 官員稱不得無故拒收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5日 14: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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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對廣東英德一位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王碧雯的遭遇進行報道後(詳見本報昨日報道),引發讀者和網友熱議:到底該由誰來救治這樣的“特殊病人”?

  廣州多家醫院稱“應由傳染病或燒傷專科醫院收治”。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則認為,(病人)應該就近治療當地醫院如果有燒傷科,就應該接收,做好防範措施就好了。他還表示,醫院若無故拒收,病人可打報告向衛生廳反映。

  有專家稱,就王碧雯的病情來看,最應該收治的應是傳染病專科醫院。“因為防止感染和傳染是她目前最需要的治療手段。”廣東省人民醫院、南方醫院燒傷科相關專家直言:最擔心艾滋病會傳染給其他病人。很多看過相關報道的醫生都對王碧雯的境遇深表同情,但也有一個基本共識:“燒傷創口如果感染,極易導致艾滋病病毒的傳播,沒有艾滋病治療經驗和專業技術的醫院,確實不敢輕易收治,這是對其他病人的醫療安全負責。”

  綜合醫院有顧慮,傳染病專科醫院又如何看待?廣州市傳染病醫院(第八人民醫院)副院長雷春亮表示:由於燒傷科是非常特別的外科專科,該院也沒有專設這樣的病房。但如果有需要,可以改造病房收治類似的“特殊病人”。對於王碧雯,雷春亮表示可以提供抗感染和消毒方面的醫療支持。

  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説,王碧雯應該就近治療,首先應到屬地醫院(即清遠)去求醫。當地醫院如果有燒傷科,就應該接收,如果需要抗艾滋病治療,就請定點醫院的專家去會診指導;如果當地醫院沒有燒傷科,可以到上一級醫院治療;如果也沒有燒傷科,則可考慮轉到附近有條件的醫院去。

  但王碧雯正是因為英德市醫院沒有燒傷科而被轉至韶關市粵北人民醫院,但院方以技術有限為由,不願意對其進行進一步治療。對此,廖新波表示:“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醫院不收治是不行的。醫院若不收治,讓他們打報告給省衛生廳!” 羊城晚報記者 夏楊 劉瑋寧 張小磊

責任編輯:郭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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