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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臺清理10萬地下租戶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4日 10: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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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馬力)今天,豐台區相關部門將在該區最大的經適房小區三環新城開展宣傳活動,勸離地下空間1700多名暫住人員。豐台區即將開展為期三年的地下空間綜合整治,涉及地下室租戶約10萬人。

  地下空間違規出租分包

  豐台區綜治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説,三環新城小區內的地下空間主要包括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工程兩部分,其中地下一層原規劃設計用途為自行車庫和設備間,負二層一部分為人防工程、倉庫或儲藏室。

  2008年,開發商在未徵求廣大業主意見、未經人防部門批准和房管部門備案的情況下,擅自將14棟樓內的14處人防工程、13棟樓內的17處普通地下室違法出租,並與承租人簽訂了期限從2008年3月至2014年5月的租賃合同。之後經過層層轉包,這些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又被轉租給17名經營人。

  房東抵觸整治進展緩慢

  “現場勘查,這些經營人改變了地下空間結構,將其改建為1500多間房屋。還將部分安全出口封閉上鎖,地下空間沒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設施。經消防、衛生部門檢查,確認存在嚴重的火災隱患、衛生隱患。”這位負責人説。

  初步統計,這裡共有租戶1700余人。

  這位負責人説,今年7月,豐台區成立了三環新城地下空間綜合整治辦公室。經過宣傳,已有500多租戶搬離。但還有相當一部分租戶沒有辦理,而且這17名“二房東”或“三房東”對整治存在抵觸,並經常阻撓。整治工作只能艱難推進。

  “分包承租合同無效”

  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天將在小區內開展一次大規模的宣傳活動,勸離租住者。

  同時,據區民防局、區房管局認為,開發商與承租人簽訂的合同、轉包後現經營人簽訂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不受相關法律保護。區民防局已將第一承租人及12名人防工程的現使用人起訴至豐臺法院。同時,工作組還將繼續協調開發商、承租人與經營人,力爭儘快完成整治,

  豐台區綜治辦負責人介紹,根據初步調查,豐台區的地下空間目前居住著近10萬人。計劃用三年時間,完成地下空間的整治。

  ■ 現場

  記者調查地下室遭阻攔

  本報訊 居民李大爺説,這裡幾乎每個樓棟的地下室都在出租。

  昨日下午,記者從7號院的7號樓一單元旁的地下室入口進入,地下二層一個房間住了人,門口擺著簡易餐桌,空氣渾濁,散發著異味。這時,一對男女從地面追了下來,並稱自己是物業看管地下室的人員,不讓記者進入屋內。但記者要求他們一起去物業公司,遭拒絕。

  當記者從這個地下室出來之後,發現剛才的男子在打電話,而記者接下來去另一個地下室入口時,已經有了一名女子在門口“站崗”,並不讓記者進入地下。

  記者又先後前往近10個地下室的入口,每個入口均有人在“把守”。另外,還有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一直尾隨在記者身後。

  小區居民李大爺説,當時這些出租者擅自把地下室打隔斷,改建出租屋時,居民們就表示強烈的反對,並向物業反映,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這些違法出租嚴重干擾了我們的生活。就拿每個單元的門禁來説,有些人沒有門禁卡,所以經常踹門,門禁就壞了。門禁都修過很多次了,有時候上午剛修好,下午就壞了。安全得不到保障。”李大爺説,有些人還亂扔垃圾、在樓前晾曬衣被,小區管理混亂。

  ■ 背景

  北京集中清退人防工程租戶

  2010年初,北京制定清退人防工程散居戶的三年計劃。市民防局局長王永新曾表示,從2011年起,北京將用半年到一年時間,集中清退人防工程中的散居戶,今後人防工程將逐步公益化,不用於經營出租住人。

  今年8月,市政府發佈《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禁止擅改地下空間用途;不得出租違建地下空間;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間不能出租居住等。

  ■ 難點

  “房東”要求賠償1200萬

  本報訊 “不僅你們,連我們去做工作的時候,這些經營者都會阻擾。每次我們去,他們都會把地下室的大門鎖起來。不讓我們和租戶們見面。”豐台區綜治辦相關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介紹説,這些經營人百般阻撓的原因,就是因為觸及到他們的經濟利益。這17名經營人經常阻撓宣傳工作。

  為此,工作組曾多次約談經營人。目前17名經營人的主要要求是,請政府協調開發商賠償其轉讓費、裝修費、辦證費等經濟損失或允許其經營至合同期滿,其口頭要求的賠償金額為1200萬元左右。

  這位負責人表示,工作組也就此問題與開發商等進行過溝通,但因為地下室層層轉租,開發商、承租人與現經營人之間的經濟關係複雜,各方就賠償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且有些承租人拒絕與工作組正面溝通,手機都無法接通,因而給整治工作的開展帶來阻礙。

  ■ 對話

  地下室合同明年不續簽

  豐台區綜治辦主任姚建國表示,將為租戶提供周邊租房信息

  新京報:這次豐台區的整治和試點有何背景?

  姚建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要進行為期3年的地下空間整治,到2014年3月要完成。豐台區也制定了3年的整治計劃。地下空間的整治工作之前其實也一直都在開展。

  新京報:為什麼選三環新城小區試點?

  姚建國:首先,它是一個經適房小區,而且是全市第五大、豐臺目前最大的經適房小區,這個小區的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到他們的生活。而且,這個小區的地下空間是沒有按照規定辦理手續的擅自出租。沒有人防工程使用證,普通地下室是作為自行車存放地和居民活動空間的,也不能挪作他用。

  最後,這裡地下空間的出租存在著很大的消防、安全等隱患。人均面積連4平米都達不到。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新京報:對於租戶的安置有沒有考慮?

  姚建國:其實他們是最需要我們關注的。這些群體正是可能因為租不起樓上的房子,而去租住便宜的地下室。整治並不是要清退什麼人,或是針對哪些經營者,要消除安全隱患,把原本屬於居民的空間,還給居民。這些租戶基本上都是在附近就業的,所以這次我們在整治中,還主動向他們整理提供了周邊地區較為便宜的正規租房信息。

  新京報:此次豐台區的相關部門還起訴了違法出租者,這是出於什麼考慮的?

  姚建國:這也是兩條路來走,一是行政手段,一是司法手段。行政手段方面,我們會加大宣傳力度,勸離地下空間的租戶。同時,搭建一個平臺,讓開發商、承包者、經營者解決他們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利益關係。如果最後仍然無法清退地下空間,那麼就用司法的手段來解決。而且開發商、承包者、經營者之間的利益糾紛,也可以通過司法判決來解決。

  新京報:清退的地下空間,將用作什麼用途?

  姚建國:恢復其原有的規劃和功能。比如,很多小區都缺少居民活動的空間,普通地下室整治後,就可以改造為居民文體活動室、圖書閱覽室等設施,方便居民。

  新京報:整個豐台區的地下空間整治有什麼規劃?

  姚建國:計劃用三年時間,完成地下空間的整治。今年主要是調查,摸清底數。並通過三環新城的試點,摸索地下空間整治的辦法。從明年開始,陸續到期的地下室出租,將不再續簽合同。而凡是非法出租的地下空間,都將陸續採取行政、法律手段,進行關閉和清退。

責任編輯:祝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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